關於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提案

該提案的主旨是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主要分析了我國在沿海地區沿海開發方面存在的海洋沙漠化問題的主要原因,其原因包含了6個方面,並且針對原因提出了相關的建議。建議涵蓋加強宣傳、建立健全相關機制政策、做好規劃、加強管理等方面。

近年來,我國沿海地區高度重視沿海開發過程中的環境保護,明確指出生態環境是沿海地區的生命線,先後制定完善了海洋環境保護地方法規和生態建設規劃,為沿海開發劃定了“紅線”。但是,我國海洋生態環境不斷惡化、漁業生物資源衰退的趨勢沒有發生根本性扭轉,海洋沙漠化發展的趨勢沒有變。主要存在的問題是:
1.海洋法制意識、生態意識不強。各地、各級政府為了片面地追求發展速度,忽略了其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不顧海域審批程式、不顧海洋使用論證、不顧海洋環境評價,在沒有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違法用海的現象常有發生,更不談其對海洋生態環境應負的責任。
2.對海洋的過度無序開發。各地掀起的港口建設、臨港產業區建設、化工園區和灘涂圍墾等熱潮,都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了影響和不同程度的破壞。沿海很多地方都在建港口或規劃建港口,化工園區更是遍布沿海各地,其對海洋生態影響巨大。更有甚者,一些化工企業只考慮自身的經濟利益,對排放的工業污水不予深入處理、淨化,甚至偷排現象時有發生。大面積的圍墾,使沿海灘涂濕地迅速縮減,而消失的灘涂濕地,使絕大部分的魚、蝦、蟹等的幼體無法生長發育,成長為成魚。加之工業的污染,近海沙漠化已不可避免。
3.海洋生態異象頻發。山東青島連續多年滸苔大面積爆發,去年江蘇海域的水母爆發、以及一年勝似一年赤潮等。無不警示我們,海洋生態環境已經脆弱到多么嚴重的程度。甚至連今年的梭子蟹、鮸魚“豐收”都不一定是好現象,它是海洋漁業資源劇烈動盪的象徵。生態異象不僅會給沿海地區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還危及到沿海地區人們的生存狀態。
4.沿岸徑流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據有關報導,長江、淮河等大小河流的徑流對海洋的污染占海洋總污染的70%以上,而這部分的污染目前還無法得到有效的控制,“製造業大國”給我們的海洋經濟帶來的“恩惠”短期內不可能從根本上得到改變。
5.漁業生產與管理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沿海漁民急功近利式的捕撈方式也是導致海洋生態環境失衡的直接推手,加之漁業管理方式陳舊,任何漁業資源的興起都經不住如此巨大的生產能力,由此形成了漁業資源的此起彼伏,動盪不定。
6.跨界、跨流域污染成了治理難點。在蘇魯交界處的海州灣沿岸,興建許多的化工、冶煉企業,而這些企業大部分是重污染企業,平時看不到什麼污水排放,但一到雨水季節,大量的帶有重金屬污染的污水就隨洪水順流而下,在蘇北沿岸流的帶動下嚴重地污染了連雲港海域,致使大量的海洋生物死亡,嚴重時10米等深線內的底棲生物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死亡。由於跨地界,這種污染很難得到有效治理。
為進一步加強海洋生態環境建設,我們建議:
一、加強宣傳,提高全社會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意識。政府是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各級領導都要有高度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並將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綜合考慮社會、經濟和環境的效益,進行充分的環境影響評價,從源頭上控制住海洋環境問題的發生。其次,要強化全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拓寬公眾的參與和監督渠道,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努力形成關心、珍惜、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提高公眾投身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二、加大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要樹立大社會、小政府的現代社會管理模式。地方政府不能為了一味地追逐GDP,對企業進行過度保護,干預環境保護等職能部門對企業的執法行為。引導企業走向合法經營、科學經營之路,讓企業切實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為環境保護作出應有的貢獻。在對地區經濟與社會目標考核和各級官員的政績考核中加大環境指標的分值,強化其提高對環境保護的認識。
三、加強建設項目對海洋生態環境影響的整體評價。現在各地在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時,多是就項目論項目,沒有將建設項目放在對整個區域、海域等巨觀環境中去論證,導致對建設項目的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做的不夠。對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疊加效益考慮不足。在此基礎上,建立評審專家責任追究機制,千篇一律、不負責任的評語讓其失去應有的市場。
四、做好對海洋生態保護的整體規劃。對各地沿海開發進行統一規劃、科學管理,解決各地區各自為戰、盲目開發的格局。科學規劃海洋生態保護區,設定開發紅線,劃分海洋生態保護等級。在沿海開發、灘涂圍墾、港口建設的同時,有效設定海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預留生態空間。同時,做好跨省界海洋污染的協調工作,為海洋經濟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五、建立適度捕撈機制。首先,建立漁民準入制度,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從事海上捕撈作業,在優先漁民入漁的情況下,嚴格控制把關附近農民加入漁民隊伍。其次,實施限額捕撈制度並嚴格加以管理,漁政部門要切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不能將漁業管理的罰款管理手段作為目的來實施。第三,加強市場管理,制定最小入市規格制度。現在完全有條件設立專門的水產品市場,堅決杜絕市場外的交易,否則加以重罰。第四,取消柴油補貼。柴油補貼是為補貼漁民因柴油漲價而增加的成本而設立的,但通過近年來的實踐,有相當一部分人,拿了柴油補貼並沒有從事捕撈作業,而從事捕撈作業的漁工又拿不到柴油補貼。取消柴油補貼,從客觀上形成倒逼從事捕撈的漁民轉行改業,節省下的錢用來增加對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
六、將貝藻類養殖納入環保產業管理。貝藻養殖在自然海域中起到淨化海水的作用,這與通過生物技術進行污水處理的原理是一樣的。建議有關部門在制定海域使用規劃時考慮相應的貝藻類養殖區,環境部門也應從環保經費中拿出相應的資金扶持貝藻類養殖(貝藻類養殖相比較效益較低),作為環保產業加以發展壯大。有關領導更要改變觀念,不要將貝藻養殖業作為影響旅遊環境的障礙來清除,而要鼓勵其發展,因為它不能與福建廈門的大面積清理近海養殖相提並論,前者是貝藻類,而後者主要是網箱養魚,是加劇海洋生態環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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