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是2020年1月25日由疾病預防控制局發布的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
  • 肺炎機制發:〔2020)5號
  • 發布時間:2020-01-25
  • 發布單位:疾病預防控制局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為切實落實以社區防控為主的綜合防控措施,指導社區科學有序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發現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擴散和蔓延,現就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充分發揮社區動員能力,實施格線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穩防穩控,有效落實綜合性防控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防止疫情輸入、蔓延、輸出,控制疾病傳播。
二、具體任務
(一)縣(區)級衛生健康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
1.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參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發現與報告、流行病學調查、標本採集、院感防控、個人防護等內容的培訓,提高防控和診療能力。發布公告,對轄區內來自武漢的人員進行警示,要求到社區衛生機構登記並實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
2. 醫療機構加強預檢分診工作,根據患者症狀體徵和流行病學史,引導病例至專門的發熱呼吸道門診就診。為就診病人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護用品,減少通過醫院傳播機會。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轉診至定點醫院診治收治,加強院內感染防控工作。
3.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強化病例個案和聚集性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置,詳細調查病例的感染來源,確定疫情波及範圍,評估疫情影響及可能發展趨勢,掌握病例發病至被隔離期間的接觸人員,判定密切接觸者。指導一般公共場所、交通工具、集體單位落實以環境清潔和開窗通風為主的衛生措施,必要時進行適度的消毒處理。
(二)街道(鄉鎮)和社區(村)。
1. 實行格線化、地毯式管理。社區要建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組織體系,建設專兼職結合的工作隊伍,責任到人、聯繫到戶,確保各項防控措施得到切實落實、不留死角。鼓勵社區居民參與防控活動。
2.加強人員追蹤。以社區為格線,加強人員健康監測,摸排人員往來情況,有針對性地採取防控措施。重點追蹤、督促來自疫情發生地區武漢市的人員居家醫學觀察14天,監測其健康狀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輸入。充分利用大數據的手段,精準管理來自武漢的人員,確保追蹤到位,實施醫學觀察,發揮街道(社區)幹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務人員和家庭醫生隊伍的合力,提高追蹤的敏感性和精細化程度。
3.做好密切接觸者管理。發動社區格線員、家庭簽約醫生、預防保健醫生對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規範管理,配合疾控機構規範開展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落實密切接觸者居家醫學觀察措施,及時按程式啟動排查、診斷、隔離治療等程式。
4.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大環境衛生專項整治力度,嚴格對社區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特別要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環境治理,把環境衛生治理措施落實到每個社區、單位和家庭,防止疾病傳播。
5.加強健康宣教。要通過“一封信”等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傳染病防控知識宣傳,發布健康提示和就醫指南,科學指導公眾正確認識和預防疾病,引導公眾規範防控行為,做好個人防護,儘量減少大型公眾聚集活動,出現症狀及時就診。
三、工作保障
(一)各縣(區)黨委政府應當加強對轄區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或防控指揮部,及時調整防控策略,提供專項經費和物資保障,督導檢查各項社區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二)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加強與社區的配合,指導社區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發現、防控和應急處置,有效落實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管理等措施,做到無縫銜接。
(三)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要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強化責任意識、勇於擔當作為,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和格線化工作體系,主動開展病例監測追蹤、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報告、愛國衛生運動等綜合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擴散和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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