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北京市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北京市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是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辦公室,北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6日
  • 發布單位: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辦公室,北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通知發布,通知內容,

通知發布

  1. [主題分類] ----
  2. [發文機構] 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 [實施日期] 2023-01-08
  5. [成文日期] 2023-01-06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
  8. [發布日期] 2023-01-06
  9. [有效性] 現行有效

通知內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根據《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治工作總方案》要求,結合北京市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明確工作目標。圍繞“保健康、防重症”,以防範疫情輸入、防範聚集性疫情、防範重症病亡為目標,重點抓好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動態回響機制、人員和物品出入管理、院內分區管理、環境防控、日常監測、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防控管理措施,加強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120急救轉運、街道(鄉鎮)“三握手”機制、關心關愛等服務保障各項工作,最大程度保護養老機構內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加強工作統籌指導
  (二)健全防控措施動態回響機制。經各區批准同意後,非疫情流行時,轄區養老機構在加強進出人員健康監測基礎上開放管理;疫情流行時,轄區養老機構原則上實施封閉管理,並可根據工作實際在加強進出人員健康監測基礎上有序開放管理。疫情流行嚴重時,經報請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相關區可對轄區養老機構嚴格封閉管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三)實行定期研判調度工作制度。市、區兩級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專班應定期分析研判疫情流行形勢,及時調度指揮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協調解決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工作重點問題。疫情流行嚴重時,應每日進行工作調度。
  (四)實行養老機構疫情“零報告”制度。督促指導養老機構建立24小時應急值守制度,出現核酸或抗原檢測陽性結果的,須第一時間全面報告感染情況,並配合屬地政府開展疫情監測。疫情流行嚴重時,督促指導養老機構執行每日“零報告”制度。
  三、防範養老機構疫情輸入風險
  (五)加強人員出入管理。督促指導養老機構認真落實人員出入機構查驗和管理制度,入院人員必須查驗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現場抗原檢測陰性結果。機構開放管理期間,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憑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及當日抗原檢測陰性結果可上崗。機構封閉管理期間,落實入院人員閉環管理,返院(新收住)老年人和返崗(新入職)員工應首先持有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抗原檢測陰性結果,並在集中健康觀察點或機構內具備隔離條件的隔離區(室)按規定落實健康觀察措施,方可閉環入院或在院居住、工作。機構嚴格封閉管理期間,暫停家屬入院探視、接待走訪慰問等非緊急必要入院活動;暫停機構內集體用餐或聚集性活動。
  (六)加強物品出入管理。督促指導養老機構嚴格落實外來物資物品無接觸交接相關規定,在機構大門外設立物資物品交接區,快遞和家屬送來的物資物品不得直接進入養老機構,必須按照規定要求消毒靜置。
  (七)加強環境監測和風險防範。督促指導養老機構定期對電梯按鈕、門把手、下水道口等重點環境點位進行核酸採樣和檢測,防範地漏水封、下水道口等氣溶膠傳播風險。督促指導養老機構加強工作人員、老年人的日常防護、清潔衛生、用餐保障等。
  四、防範養老機構聚集性疫情
  (八)嚴格落實“早發現”機制。督促指導養老機構在開放管理期間,工作人員每周開展2次全員核酸檢測,在院老年人每周開展2次核酸或抗原檢測,工作人員與老年人的檢測隔日交替開展;在封閉管理期間,工作人員每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在院老年人每周開展2次核酸或抗原檢測。具備條件的養老機構,經衛生健康和疾控部門培訓指導後,自行開展核酸檢測採樣和抗原檢測;不具備條件的養老機構,由核酸採樣人員上門規範開展核酸檢測採樣,減少人員外出核酸檢測感染風險。核酸檢測應“單采單檢”。各區按照屬地養老機構在院老年人數量、工作人員數量及每周核酸和抗原檢測頻次,免費提供核酸檢測,免費發放抗原檢測試劑。
  (九)加強常態化健康監測。督促指導養老機構每日對在院人員進行全員健康監測並做好記錄。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11類症狀者,應及時進行1次抗原或核酸檢測,並做好相關人員的篩查、隔離等處置工作,同時根據症狀及時就診或送醫。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為有基礎病的老年人配備必要的簡易監護監測設備。
  (十)實行院內分區管理。督促指導養老機構結合設施條件,實行內部分區管理,設立閉環管理區、流動管理區和健康觀察區,防止不同區域間交叉感染。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要將養老服務區域與醫療服務區域分區管理,做到物理隔離、獨立設定。加強環境通風換氣、內部清潔和消毒。
  (十一)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區組織衛生健康、疾控部門,督促指導養老機構按照“一院一策”要求完善細化應急處置預案。指導轄區內養老機構做好疫情防控、人員培訓、應急準備和應急狀態轉換、疫情處置等工作,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應急預案演練。督促指導養老機構按照滿負荷運行標準,做好防護物資、照護物資生活物資儲備。
  (十二)加強涉疫處置。養老機構內如發現陽性感染者,應在各區衛生健康、疾控部門專業人員上門評估指導下,按照“一院一策”原則,立即調整人員分區及密度,落實轉移居住、分級分類診治及終末消毒等措施,並立即開展全員核酸或抗原檢測,後續根據檢測結果和風險評估情況確定核酸檢測頻次。建立完善院內感染者轉運機制,明確養老機構就診定點二三級醫院,與其建立救治綠色通道機制,對機構內感染人員第一時間隔離、轉運和優先救治。
  (十三)加強集中健康觀察點保障。將集中健康觀察點納入各區保障範圍,用於不具備分區管理條件養老機構中陽性人員、新接收、輪換或返院人員的集中健康觀察。加強集中健康觀察點內部管理,最佳化基礎設施條件和服務保障人員配備。
  (十四)加強護理人員等應急支援力量儲備。各區按照養老機構在院老年人數量的10%比例儲備護理人員等應急支援力量。對於從養老機構轉運至定點醫院的失能失智感染人員,以及轉運至集中健康觀察場所或養老機構內隔離區(室)內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均應按照1:1的標準配備護理人員。具備自理能力的感染老年人,視其身體情況配備護理人員。
  五、防範養老機構老年人重症病亡
  (十五)加強在院老年人分級分類服務管理。摸清養老機構內老年人合併基礎疾病(包括冠心病、腦卒中、高血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腎病、腫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情況,根據其基礎疾病情況、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情況、感染後重症風險程度等進行分級,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網底”和家庭醫生健康“守門人”作用,提供疫苗接種、健康教育、健康諮詢、用藥指導、協助轉診等分類分級健康服務。
  (十六)落實和運行好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握手機制。督促指導與養老機構建立握手機制的醫療機構,通過上門巡診、智慧家醫、遠程問診等方式,為在院老年人提供日常診療和健康監測服務,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建立醫療保障台賬。與養老機構建立對口協作關係的二三級醫院,落實養老機構急危重症老年人就醫綠色通道。屬地所有二三級醫院均應開通養老機構急危重症老年人就醫綠色通道。嚴格落實醫療機構首診負責制,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諉或拒診本區域或其他區域轉來的養老機構急危重症老年人。
  (十七)落實和運行好養老機構與120急救握手工作機制。壓實各區屬地責任,各區應建立健全養老機構與轉運機構的握手工作機制,統籌協調轄區內120急救、非急救轉運資源重點保障好養老機構就醫需求。市急救中心做好養老機構急救轉運數據的監測、預警,設立養老機構服務保障專席,在區級資源無法保障等緊急情況下,統籌調度保障好養老機構急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轉運。
  (十八)落實和運行好養老機構與屬地街道(鄉鎮)握手工作機制。持續做好養老機構藥品保障,實現慢病管理日常用藥隨開隨用,退燒鎮痛、止咳祛痰藥品按養老機構在院人數的20%人份比例進行儲備。加強中藥湯劑保障,通過居(村)委會有序配發至養老機構內有需要的患者。
  (十九)加強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依據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禁忌判定規範流程開展在院老年人疫苗接種禁忌症判定工作,組織人員相對固定的醫療小分隊進入養老機構開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服務。加快提高新冠病毒疫苗加強免疫接種覆蓋率,優先採取序貫加強免疫,努力做到“應接盡接”。在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基礎上,推動養老機構內老年人開展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
  六、加強組織保障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市級相關部門和各區要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按照職責任務分工負責,加強協調配合,嚴格落實“四方責任”,紮實做好疫情流行時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和各項服務保障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細。非疫情流行時,各區要強化牽頭部門作用,與相關部門、屬地各負其責形成合力,積極穩妥推進養老機構各項防控措施落實。
  (二十一)加強責任落實。市、區兩級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根據工作實際及時最佳化調整養老機構疫情防控相關政策,發揮行業指導作用,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指導服務工作。各區要廣泛宣傳和強調“四方責任”和措施要求,及時回應市民民眾關切,妥善解決各類民眾訴求問題。
  (二十二)加強關心關愛。各區要動員各級機關黨組織、共青團、工會等力量和公益慈善組織,採取多種方式加強疫情期間養老機構老年人和工作人員的關心關愛和服務保障工作,加強心理疏導,為他們分憂解難、減輕心理壓力和焦慮情緒。要督促指導養老機構加強宣傳引導,利用電話、網路等為老年人提供與親屬間的親情化溝通服務。
  (二十三)加強培訓和監督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各區要廣泛開展養老機構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政策措施的部署培訓及政策解讀;要定期對養老機構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以及相關服務保障工作落實情況開展實地督導和飛行檢查,重點針對人員物資出入管理、落實早發現措施、落實醫療保障服務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通報督導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抓好整改落實。
  各區臨時收住托養老年人的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兒童福利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等社會福利機構參照本工作方案執行。
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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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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