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推進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的意見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鄉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各區屬國有重點企業:

為全面貫徹落實區委一屆八次、十次全委會以及市政府《關於推進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的意見》(渝府發[2005]20號)精神,切實利用黔江主城閒置廠房、樓宇,構建小規模生產者發展平台,促進就業的增加和街道工業的健康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就推進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切實推進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的意見
  • 所屬類別:政府檔案
一、充分認識發展都市工業園的重要意義
都市工業園(樓宇)是都市型工業的重要載體。都市型工業,是指知識、信息、技術和手工技能比較密集、適合於都市發展、占地少、能耗低、無污染或少污染、企業資金流量相對較少、容積率相對較高的工業。都市型工業企業,是小手工生產與現代製造和現代信息服務結合下從事產品設計、科研成果孵化、技術開發、加工製造、行銷管理等活動的集合體。發展都市工業園(樓宇),對於促進都市型工業的發展、最佳化都市產業布局、盤活都市存量資產、壯大都市經濟總量,增加都市就業崗位、提高都市綜合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深刻認識發展都市工業園(樓宇)的重要性,積極創造條件,切實推進我區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工作的健康發展。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按照推進新型工業化的總體要求,以發展為主線,創新思路,積極穩妥,突出特色,打造成主城產業集群,緩解城市就業壓力,擴張街道工業經濟總量,推動街道工業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合理布局的原則。以城東、城西、城南三個街道辦事處為重點,將都市工業園(樓宇)布局與全區工業發展總體思路、發展方向和發展目標結合起來,正確處理正陽工業園區與都市工業園(樓宇)的關係,將都市工業園(樓宇)作為正陽工業園區的重要補充,建成小規模生產者的重要平台。
2.突出特色的原則。因地制宜,結合資源優勢,在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同時,注重發展技術密集型產業,突出都市產業特色,增強產業聚集度。
3.盤活存量資產的原則。結合各街道區域優勢和特點,充分利用各街道區域內閒置的樓宇或空閒的廠房、場地,有計畫、有步驟地發展都市型工業。
4.保護環境的原則。正確處理加快發展與保護環境的關係,堅持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城市功能,促進經濟發展。
5.促進就業的原則。通過發展都市型工業,進一步壯大工業經濟總量,擴大就業容量,增加就業崗位。
三、都市型工業的認定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可認定為都市型工業企業:
1.註冊地和生產經營場所均在黔江主城區內(暫不含正陽、舟白組團);
2.生產或經營活動符合生態環境與技術質量標準要求;
3.從事產品研發、設計、科研成果孵化、技術開發或生產加工製造等經營活動;
4.屬於知識、信息、技術和勞動密集型的小型企業或公司。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區推進新型工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的總體規劃、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區經委(區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局)負責指導、督促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工作,承辦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相關事宜;城東、城西、城南三個街道辦事處具體組織實施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工作。
(二)突出特色,做好規劃
在充分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地做好都市工業園(樓宇)發展規劃。規劃要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做到超前性、科學性、帶動性和可操作性的統一,要科學合理地選擇區位,充分利用閒置廠房、樓宇和已有的公共設施,通過較少的投入獲取都市工業發展空間。在產業導向上,重點發展服裝服飾、廣告印刷和包裝加工、旅遊商品研製與開發、小食品飲料加工等勞動密集型產業,輔之以信息、產品研發、設計等高新技術產業。通過發展,形成一定的工業經濟總量,擴大城市就業渠道,推動黔江經濟發展。
(三)籌措資金,多方投入
積極爭取市都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並在區工業發展資金中安排都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用於都市工業園(樓宇)必要的環境整治、基礎設施改造與建設、優惠政策的兌現和落實,促進都市工業的發展;都市工業園(樓宇)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要根據自身財力狀況,安排一定的配套資金扶持都市工業的發展。
(四)加強管理,強化招商
按照安全、簡便、公平、合理等原則,加強對都市工業園(樓宇)的管理,形成規範運行機制。同時,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改善投資環境,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擴大招商,著力引進一批輕加工型、科技型、環保型企業入駐。
(五)試點先行,逐步推廣
在充分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選擇條件相對成熟的1—2個都市工業樓宇進行試點,並及時進行總結和完善,探索都市工業園(樓宇)發展經驗,形成較為成熟和完善的操作實施辦法後再逐步推廣。
五、發展都市工業的優惠政策
1.都市工業園(樓宇)業主和入駐企業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西部大開發的各項優惠政策及區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2.經市政府批准的都市工業園(樓宇)可享受《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特色工業園區的意見》(渝委發[2003]28號)中關於特色工業園區的優惠政策。
3.凡企業利用自有場地、廠房(含新建樓宇),經批准建設成為都市工業園(樓宇)的,免收建設行政規費。
4.利用都市工業園(樓宇)對外招商的企業和業主轉讓或出租土地、房屋的,在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的前提下,3年內出租或出讓場地、房產收入產生的營業稅、契稅,在區財政實得收入中,可按50%安排扶持企業和業主,用於都市工業園(樓宇)基礎設施的維護保養。
5.凡入駐都市工業園(樓宇)的新辦企業,從投產之日起3年內,每年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和所得稅,在區財政分成部分中,可按50%安排扶持企業,用於企業擴大再生產。
6.在都市工業園(樓宇)興辦企業的下崗失業人員,以及都市工業園(樓宇)管理機構和入駐企業招用下崗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參加再就業免費培訓,並享受再就業小額貸款、貼息、社保補貼和稅費減免等相關再就業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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