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若干意見

2005年4月1日,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以溫委發〔2005〕49號印發《關於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意義和指導原則、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目標和重點、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政策和措施3部分。

政策措施是:強化產業導向,最佳化資源配置,推進企業創新,落實組織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若干意見
  • 印發機關: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 文號:溫委發〔2005〕49號
  • 印發時間:2005年4月1日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若干意見
溫委發〔2005〕49號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直屬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八八戰略”和市委九屆五次全會精神,全力破解我市產業“低、小、散”難題,加快工業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有效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進程,走出一條溫州特色的新型工業化路子,實現工業強市的目標,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意義和指導原則
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溫州工業經濟實現了跨越式的發展,建立起以集群經濟為特色的區域工業體系,形成了電工電器、鞋革、服裝等一批優勢行業,創立了一批具有較高市場占有率的優質產品,湧現了一批在國內外具較強競爭力的重點骨幹企業。工業經濟在溫州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積極而重要的作用,工業是溫州經濟總量的主體,是經濟增量的主體,是財政收入的主體,是農民增收的主體,是解決就業的主體,是增強經濟實力的主體。但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溫州工業迅速發展過程中,素質性、結構性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低、小、散”問題多年來未得到根本解決。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和國際國內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以及資源要素制約的加劇,綜合商務成本的提高,原有的工業經濟成長方式已經難以為繼。當前,溫州正進入產業結構調整的關鍵期和戰略機遇期,我們一定要抓住機遇,加快發展。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進一步創新工業經濟的發展思路,加快實現工業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走出一條效益好、能耗低的新型工業化路子,為促進我市社會經濟又快又好發展提供更加強勁的動力和支撐。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指導原則是:
(一)市場機制與政府導向相結合的原則。堅持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提高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益;同時,要努力借鑑先發地區在產業政策方面的成功經驗,發揮地方政府在區域產業政策制定和導向方面的積極作用,克服和避免市場自發性和盲目性的弊端,加速推進溫州工業結構調整升級。
(二)增量調整與存量最佳化相結合的原則。傳統產業是溫州工業經濟的存量,也是增量的基礎,一方面要按照“先進”的要求,加快存量的調整和提升;同時,要通過招商引資、增量帶動,促進存量增量之間的互動、互補、互進。要立足溫州、放眼世界,加大增量最佳化和調整的力度,以存量吸引增量,實現以增量激活存量,以增量帶動存量,以增量提升存量。
(三)“抓大”與“扶優”相結合的原則。努力在優勢行業和重點發展領域中,推動一批行業龍頭企業通過整合兼併實現低成本快速擴張,形成一批能體現產業發展方向和主導力量的大企業大集團,加快推動我市產業組織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同時,通過每年篩選和公布一批成長型企業,加大各方面政策的扶持力度,打造一批小而強、小而精、小而專、小而優的活力企業,使之成為大企業大集團的“預備隊”和調整產業結構的重要力量。
(四)速度與效益相統一的原則。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速度、質量和效益相統一,妥善處理經濟發展與人口、就業、資源、環境保護的關係,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努力形成資源節約型、清潔生產型、生態環保型的產業和產品結構,促進工業經濟又快又好發展。
二、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目標和重點
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工作目標是:實施工業發展“一二三四五”工程,即通過三年努力,力爭引進世界500強企業10家;全市高新產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20%以上;銷售產值超10億元的大企業大集團達到30家以上;中國名牌、馳名商標達到40個以上;全社會工業總產值達到5000億元以上。其工作重點是:
(一)最佳化工業產業布局。按照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的總體部署,把握建設溫台沿海產業帶的有利時機,衝破“行政區經濟”的局限,統籌“大溫州”的工業產業布局和用地保障。按照《溫台沿海產業帶發展規劃》、《溫州市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規劃綱要》、《溫州市工業產業布局導向規劃》的要求,在“以帶為主、以塊為輔、帶塊結合” 的產業空間布局總體框架下,重點構築由樂清片工業產業區、濱海片工業產業區、飛雲江片工業產業區、鰲江片工業產業區構成的沿海工業產業帶,將沿海工業產業帶建設成為臨港工業的主要成長區,成為溫州先進制造業基地的核心區,成為溫台沿海產業帶的南翼。
(二)最佳化工業產業結構。按照“引進新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做大做強一批、限制淘汰一批”的總體要求,大力推進工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夯實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的產業基礎,實現工業產業從勞動密集型向勞動——技術密集型轉型,從低加工度向高加工度提升。 加快整合提升電工電器、鞋革、服裝等傳統優勢產業;優先發展汽車機車零部件、機械裝備製造、泵閥、精細化工等成長性高的產業;積極培育石化、能源、船舶製造、優特鋼等臨港工業和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機電一體化、生物製藥、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瞄準智慧型建築、綠色建築發展方向,大力發展相關產業。
(三)最佳化企業組織結構。構建和完善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以大企業為主導、中小企業專業化分工、產業化協作、配套化發展的產業組織結構,進一步提升產業集群的競爭優勢。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通過兼併、聯合、重組、上市等形式,加快培育一批主業突出、帶動能力強的 “航空母艦”和“單打冠軍”,使之成為調整結構和產業升級的主導力量。做強做大一批大企業大集團。鼓勵中小企業為大集團配套服務,形成與大企業大集團分工協作、專業互補、配套服務的中小企業群,通過大公司大集團帶動一批中小企業的發展。積極扶持和培育成長型中小企業。
(四)提高產業技術水平。著眼於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科技與經濟一體化的技術創新體系和運行機制。重點建立以企業技術中心為主要形式的企業技術創新體系、以產學研聯合為紐帶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以區域和行業技術中心為主要載體的技術支持體系、以中小企業為主要對象的技術創新中介服務體系等“四大體系”,形成穩定有效的技術支持。
三、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政策和措施
(一)強化產業導向
1、全面落實兩個產業導向目錄。完善《溫州市當前優先發展的重點行業重點產品指導性目錄》和《溫州市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使之在工業園區準入等方面得到全面體現和落實,不斷增強產業導向政策的剛性約束。
對於具備發展潛力的新興行業,包括電工電器、船舶製造、汽摩配、機械裝備製造、石化等,要依託行業龍頭企業,進一步完善發展規劃,加大協調力度,落實配套政策。
大力推廣先進制造技術,開展清潔生產試點,積極創建綠色企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手段,堅決淘汰那些工藝和技術落後、資源浪費、污染嚴重的行業;堅決關停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職業衛生、產品質量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的企業。
2、形成不同區域的產業梯次布局。三區兩市與各縣工業園區、省級工業園區與國家級工業園區的產業布局應調整最佳化,其準入條件應形成梯度級差。市區的工業園區和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應按照都市工業的要求實行戰略轉型,重點發展高新技術行業和傳統行業中的高端企業和高端產品。城市核心區內的工業區和工業企業要逐步退出。城市建成區內污染重的企業應加快退出,各工業園區要對符合產業導向目錄的騰退企業優先安排新用地。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甌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溫州扶貧經濟開發區要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向高科技產業和都市型工業轉型。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制訂政策措施,鼓勵工業企業“退城入園”。
(二)最佳化資源配置
1、進一步完善工業園區的入園標準和評估制度。修訂入園標準和評價辦法,按照比規模、比稅收、比產業、比投入強度、比產出效率的思路,加強對現有工業園區的考核評估,把好新入園企業的準入關。依據不同行業分別確定單位土地面積的投入產出和稅收標準,使工業園區用地向新興行業、高新技術行業、高端傳統行業的項目和重點外商投資項目、高附加值項目傾斜。強化用地企業單位面積產值和稅收的考核,確保單位產出率高的企業優先獲得發展用地。對企業單獨供地實行最低投資額制度,企業投資低於最低限額的一般應入駐標準廠房。對於符合產業政策導向、土地利用率高的工業園區,在供地上給予優先考慮。
2、進一步落實園區用地公開制度。建立聯通全市各工業園區的電子政務平台,在網上及時公布供地總量、供地申報條件、供地審批進程等信息,做到園區用地評價辦法公開、篩選程式公開、篩選結果公開。開展以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供應工業用地的試點,把競爭機制引入工業園區建設。進一步加強對各地工業園區用地審批和建設工作的檢查監督,適當的時候在鹿城、龍灣、甌海三區實行工業用地聯審制度。已農轉用和徵用的土地政策處理要儘快到位,加快盤活各類存量土地資源和資產。
3、積極發展區域性總部經濟。規劃建設溫州總部經濟區,積極發展“樓宇經濟”,使之成為大企業總部集聚地、技術研發中心、信息交流平台、高素質人才集群發展基地和高水平配套服務區。把發展區域性總部經濟作為推進產業集群、形成競爭優勢、提升區域發展競爭力和吸引力的重要載體,使我市外擴企業的總部能留在溫州,使其總部和設計、研發、銷售、物流等產業鏈高端紮根溫州,促使國內外知名品牌、知名企業和先進技術管理要素進入溫州。要儘快研究制訂發展規劃和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實行統一規劃,分期啟動,市場化運作,積極推進總部經濟區建設。
4、切實強化招商引資工作。在切實做好招商項目的規劃、供地等工作的基礎上,推出一批重點招商項目,確保引資項目成功落地。把招商引資的重點放在引進對我市工業結構升級有帶動作用的製造業項目上,特別要放在能帶動形成新興產業的高技術附加值企業上,能帶動傳統配套行業提升的高水平配套企業上,能帶動傳統產業附加值提高的國外知名企業上。
以民營企業為主體,開展有針對性的境內外招商引資活動,鼓勵企業到境外建立貿易加工區。建立在外溫州人回鄉創業服務機制和激勵機制,鼓勵和引導他們回鄉投資創業。進一步最佳化招商引資環境,健全責任考核機制,努力實現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新突破。
(三)推進企業創新
1、培育一批龍頭帶動作用顯著的大企業大集團。落實《關於進一步扶持大企業大集團的若干意見》,對總資產4億元以上、年銷售收入5億元以上、實際上繳稅金2000萬元以上,發展前景良好的企業納入大企業大集團培育計畫,在技術改造、品牌建設、人才引進、金融支持、企業上市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其更快發展。各地、各部門要對大企業大集團的發展給予特殊服務,開設綠色通道。要篩選20-30個重點企業的重點項目,由市領導掛鈎聯繫,加強指導協調,幫助解決困難,促進項目的順利實施。
2、扶持和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全市確定一千家左右的成長型中小企業,加以集中扶持和培育。鼓勵、扶持和引導中小企業與外資企業合資合作,加入大企業的產業鏈和行銷網路。鼓勵、扶持和引導大企業通過建立分工協作體系、品牌整合、虛擬經營等方式,帶動中小企業發展。加強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3、深入實施品牌戰略。繼續實行激勵政策,不斷擴大國家級、省級品牌陣營,實現由“品牌大市”向“品牌強市”轉變。繼續在產業集聚明顯、優勢突出的行業中做好“國”字號生產基地的創建工作。充分運用現有品牌優勢,組織開展“溫州品牌”系列推介活動,進一步叫響“溫州製造”。在品牌建設中,重點抓好品牌的整合、對接和創新,扶持和引導有條件的企業、產品與國際知名品牌的對接合作,扶持和引導現有國家級、省級品牌與中小企業的對接合作,進一步壯大品牌經濟。對品牌的整合、對接和創新,各級經貿、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大力扶持。
4、積極推進企業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深入開展現代企業制度創新示範活動,鼓勵和引導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大企業上市的引導力度,力爭推進若干非公有制企業上市。扶持和引導企業與海內外知名企業合資合作,引進先進管理理念,提高現代管理水平。深化國有集體企業改革,以產權結構調整為重點,按照“成熟一家,改制一家,成功一家”的原則穩步推進。
5、加強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切實做好重點技改項目的篩選貯備等前期工作,每年排出一批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技術改造項目,作為政府扶持的重點,在政府部門服務和金融支持力度上予以傾斜和保障。實施百項重點技改項目,嚴格落實目標責任考核制,確保每年全市工業性投資遞增20%以上。
努力開發套用具有產業化前景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新技術,能突破產業技術瓶頸、推動傳統產業升級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及配套技術,運用領域廣泛和市場潛力大的先進適用技術。加快企業信息化,加強產業集群的公共信息平台建設,促進信息化帶動工業化。
深入開展行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加強企業技術中心的培育,爭取若干國家級技術中心和省級技術中心新落戶我市。
(四)落實組織保障
1、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調整產業結構、提升產業層次作為堅持發展這個第一要務的中心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力度,切實抓緊抓好。市委、市政府要建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領導小組,下設若干個推進組,具體負責提升產業層次的有關工作。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
2、加強資金保障。整合相關資金,設立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專項資金,用於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技術改造、品牌建設、科技創新、大企業大集團及中小企業培育、行業發展、工業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的編制等。同時,要研究制訂具體的政策措施,積極引導鼓勵社會資金投向生產性項目。
3、努力形成整體合力。各地、各部門要圍繞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總體目標和工作重點,主動加強服務,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形成工作合力。計畫、經貿、財政、國土資源、規劃、科技、金融、電力等部門要按照“效能革命”的要求,切實履行各自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全面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作。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要加強宣傳報導,集中若干時段,組織和策劃一批具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各行業組織和各種類型企業要積極發揮作用,各盡所能,各展優勢,為推進產業升級作出更大的貢獻。
4、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建立目標考核責任制,強化責任落實。建立獎懲機制,強化考核措施,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200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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