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加強加油站散裝汽油銷售管理的通知

《關於切實加強加油站散裝汽油銷售管理的通知》是河北省公安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5月0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切實加強加油站散裝汽油銷售管理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公治[2014]40號
  • 發布日期:2014年05月07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公安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公安局、商務局、安監局、工商局,定州、辛集市公安局、商務局、安監局、工商局:
為有效維護全省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全面加強和規範加油站散裝汽油銷售安全管理工作(散裝汽油是指向機動車輛油箱以外的容器內加注、銷售的汽油),嚴防不法分子利用散裝汽油實施個人極端行為和暴恐犯罪等違法犯罪活動,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以及《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安監局、河北省商務廳、河北省工商局決定建立加油站散裝汽油銷售“實名登記”和及時報告等管理制度。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明確部門監管職責
各級公安、商務、工商、安監等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全面加強對汽油零售站點散裝汽油銷售的管控查處,嚴管嚴控嚴查私自銷售散裝汽油行為。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以及公安部有關檔案規定,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切實加強汽油公共安全管理,指導汽油零售站點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範措施,檢查、指導汽油零售站點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及時出警依法處置各類治安、刑事案件;商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和《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範》有關規定,加強行業監督管理,規範成品油市場經營行為,督促成品油零售企業嚴格依法依規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安監部門要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制度,加強對汽油零售站點的安全監管,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汽油零售站點不斷完善並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防止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工商部門要嚴把主體準入關,對不符合法定登記條件的汽油零售站點,一律不予辦理營業執照。對已取得前置許可證件的無照經營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取締;對發現的未取得前置許可證件或前置許可證件失效而擅自開展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及時抄告相關部門。
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成品油銷售企業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督促加油站完善安全管理的設施和措施,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建立落實汽油零售站點負責人責任制和員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通過與汽油零售站點負責人簽訂責任書的形式,狠抓企業安全防範主責的落實。各加油站要強化對員工的教育培訓,嚴格落實散裝汽油銷售“實名登記”和及時報告等安全管理制度。要大力加強加油站以“防盜搶、防爆炸、防事故、防恐怖攻擊”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防範工作,視頻監控要覆蓋加油站出入口、收款處(現金存放室)、IC卡充值點、加油區(含自助加油區)、油庫(罐)區等重點部位。要建立員工審查制度,把好用人關,防止雇用身份不清、有前科劣跡的人員。要將員工安全防範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崗位目標考核,兌現獎懲,杜絕內部員工盜賣、私賣、違規銷售散裝汽油行為,堅決防止因盜賣、私賣、違規銷售散裝汽油而引發重大案事件。同時密切關注員工思想動態,防止內部人員利用工作之便製造事端。
三、規範散裝汽油銷售管理
(一)嚴格實名登記。按照《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範》(商務部公告2004年第90號)規定,加油站是“使用加油機為機動車油箱加注汽油、柴油的專門場所”,“汽油、柴油僅限於加油機銷售”,原則上不能銷售散裝汽油。確因生產、生活需要購買散裝汽油的,一律實行“實名登記”制度,即單位需提供介紹信(註明經辦人信息、購買用途、數量)、經辦人身份證等,到屬地派出所開具證明後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購買,單位介紹信僅限單次購買單次出具;個人需提供經所在居(村)委會同意的購買申請(註明用途、數量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到屬地派出所開具證明後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購買。購買申請僅限單次購買單次出具。駕駛員因車輛途中燃油耗盡需在加油站購買散裝汽油的,需提供身份證或駕駛證、車輛行駛證原件,如實登記並經加油站負責人簽字後,由加油站工作人員負責送油、加油。
(二)規範操作規程。加油站要認真查驗散裝購買證明,注意發現、及時報告可疑情況,建立專門的成品油散裝零售台賬,如實登記購買人的所在單位、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住址、購買數量、用途等情況,有關購買證明材料應歸檔留存。成品油銷售企業要加強對所屬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對違反規定私自向個人銷售散裝汽油的,依照散裝汽油銷售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追究加油站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責任。因銷售散裝汽油被不法分子利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依法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落實“專人專機”(即自助加油機專人巡控、非卡機聯動一機一人)。對不能落實要求的要停止站內自助加油機和非卡機聯動式加油機的使用。加油站內監控探頭必須對所有加油區域全面覆蓋,監控視頻資料能夠辨別車輛特徵、牌照號和人員面部特徵,並保存30天以上。要指定專門加油機和加油員提供機車加油和散裝汽油銷售服務,專門加油機的機位選擇在汽油零售站點內監控設備覆蓋最全面、圖像效果最清晰的位置。如出現同一車輛短時間內反覆加油等可疑情況,加油站員工要及時報告屬地派出所,派出所接到報告後要及時出警進行核查。對於以暴力威脅等方式強行購買散裝汽油的人員,轄區派出所接警後要及時依法予以查處。
四、加強部門協作配合
各地公安、商務、安監、工商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定期通報轄區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情況。要強化聯合執法,進一步加大對汽油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的加油站點。要共同研究加強加油站安全管理措施,努力形成信息共享、情況互通、執法聯動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加強對散裝汽油經營單位的監督和檢查,對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單位,應立即依法責令停止成品油零售經營行為,並採取聯合執法的形式,堅決予以取締,確保成品油市場供應秩序平穩。
五、廣泛宣傳教育發動
省級公安、商務、安監、工商部門印發了聯合公告。各地也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地開展宣傳活動,積極爭取廣大民眾理解、支持,確保散裝汽油銷售安全管理工作紮實深入開展。各部門以及成品油銷售企業要組織人員深入各加油站點(特別是鄉、鎮、村個體經營站點),張貼告示或標語,就散裝汽油安全管理有關規定進行廣泛宣傳,認真做好解釋工作,讓廣大民眾了解掌握相關情況,嚴格落實“三實”(即:“實名”購買、“實情”登記、“實時”報告)制度,自覺規範購買行為,維護加油站點良好秩序。
河北省公安廳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河北省商務廳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5月7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