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公布《海關認證企業標準》的公告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政策全文,公告附屬檔案,附屬檔案一,附屬檔案二,
政策全文
關於公布《海關認證企業標準》的公告
公告〔2019〕229號
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37號)配套執行的《海關認證企業標準》(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進出境快件運營人單項標準)予以發布,同時就有關實施事項公告如下:
一、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申請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的,應當同時符合《海關認證企業標準》中的通用標準、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和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單項標準。
二、進出境快件運營人申請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的,應當同時符合《海關認證企業標準》中的通用標準、報關企業和進出境快件運營人單項標準。
三、已經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的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和進出境快件運營人,請按照本公告第一、二條的規定,對照應適用的通用標準和單項標準,進行自我評估和規範改進。
自2020年9月1日起,海關將按照本公告第一、二條的規定,對上述海關認證企業開展重新認證。
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1.海關認證企業標準(高級認證—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doc
2.海關認證企業標準(一般認證—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doc
3.海關認證企業標準(高級認證—進出境快件運營人).doc
4.海關認證企業標準(一般認證—進出境快件運營人).doc
海關總署
2019年12月27日
公告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一
海關認證企業標準(高級認證—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
認證標準 | 達標情況 | - | - | - |
一、內部控制標準 | 達標 0 | 基本 達標 -1 | 不 達標 -2 | 不 適用 - |
(一) 組織機構控制 | 1.海關業務 培訓 | 建立面向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境內代理人(以下簡稱“電商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的海關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常態化培訓制度並有效落實,建立培訓效果評估機制。 | - | - |
2.內部組織 架構 | (1)設定專門業務風險管理部門,重點圍繞商品合規、質量安全、生物安全、虛假交易、二次銷售、智慧財產權等開展風險評估與日常監控,部門職責分工明確並有效落實。 | - | - | - |
(2)設定專門客戶服務部門,重點圍繞交易規則評估、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良信息處理等開展日常監控和服務,部門職責分工明確並有效落實。 | - | - | - | - |
(二) 進出口業務控制 | 3.單證控制 | (1)建立交易電子信息覆核制度並有效落實。 | - | - |
(2)設定專門部門或崗位人員,對向海關傳輸的電子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合理審查。 | - | - | - | - |
(3)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運營所積累的數據對商品價格、歸類等稅收要素、產品質量和交易真實性進行監控。 | - | - | - | - |
4.單證保管 | 按照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與安全性等海關要求,保存與跨境電子商務有關的合作契約(協定)、委託代理協定等資料,以及向海關傳輸的電子信息,保存時限不低於3年。 | - | - | - |
(三) 內部審計控制 | 5.質量管理 | (1)建立商品質量安全和生物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對通過平台銷售商品的質量安全和生物安全進行有效防控,及時發布商品質量安全和生物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 - | - |
(2)建立消費者權益保障制度,履行對消費者的提醒告知義務。 | - | - | - | - |
(四) 信息系統控制 | 6.信息系統 | (1)建立真實、準確、完整並有效控制跨境電子商務經營活動的信息系統,在資質審核、財務管理、進出口申報、業務風險管理等方面具備可記錄、可追溯、可查詢、可分析、可預警等功能並有效運行。 | - | - |
(2)具備與海關即時對接的條件。滿足海關風險防控、定期驗核交易數據等管理要求。 | - | - | - | - |
(3)具備境內訂購人身份信息真實性校驗功能並有效運行。 | - | - | - | - |
7.數據管理 | 建立智慧財產權庫、價格資料庫、歷史交易庫和企業信息庫等後台業務風險管理資料庫。應海關要求提供有關風險防控方面的信息和數據。 | - | - | - |
二、貿易安全標準 | 達標 0 | 基本 達標 -1 | 不 達標 -2 | 不 適用 - |
(五)商業夥伴安全控制 | 8.商業夥伴安全 | (1)建立電商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和其他商業合作夥伴的資質準入制度並有效落實。 | - | - |
(2)與電商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和其他商業合作夥伴簽訂規範的跨境電子商務契約(協定),在契約、協定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中要求電商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和其他商業合作夥伴,按照海關認證標準最佳化和完善貿易安全管理。 | - | - | - | - |
(3)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違法違規記錄等建立電商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分級管理制度,對有違法違規記錄的電商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進行責任回溯,並採取相應管控措施,不得為被列入聯合懲戒對象的企業提供平台服務。 | - | - | - | - |
(4)建立對電商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交易行為的監控制度,能夠有效識別非正常交易行為並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 - | - | - | - |
附屬檔案二
海關認證企業標準
(一般認證—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
認證標準 | 達標情況 | - | - | - |
一、內部控制標準 | 達標 0 | 基本 達標 -1 | 不 達標 -2 | 不 適用 |
(一) 組織機構控制 | 1.海關業務 培訓 | 建立面向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境內代理人(以下簡稱“電商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的海關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常態化培訓制度並有效落實。 | - | - |
2.內部組織 架構 | (1)設定專門業務風險管理部門,部門職責分工明確並有效落實。 | - | - | - |
(2)設定專門客戶服務部門,部門職責分工明確並有效落實。 | - | - | - | - |
(二) 進出口業務控制 | 3.單證控制 | (1)建立交易電子信息覆核制度並有效落實。 | - | - |
(2)設定專門部門或崗位人員,對向海關傳輸的電子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合理審查。 | - | - | - | - |
4.單證保管 | 按照及時性、完整性、準確性與安全性等海關要求,保存與跨境電子商務有關的合作契約(協定)、委託代理協定等資料,以及向海關傳輸的電子信息,保存時限不低於3年。 | - | - | - |
(三) 內部審計控制 | 5.質量管理 | (1)建立商品質量安全和生物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對通過平台所銷售商品的質量安全和生物安全進行有效防控,及時發布商品質量安全和生物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 - | - |
(2)建立消費者權益保障制度,履行對消費者的提醒告知義務。 | - | - | - | - |
(四) 信息系統控制 | 6.信息系統 | (1)建立真實、準確、完整並有效控制跨境電子商務經營活動的信息系統,在資質審核、財務管理、進出口申報、業務風險管理等方面具備可記錄、可追溯、可查詢、可分析、可預警等功能並有效運行。 | - | - |
(2)具備境內訂購人身份信息真實性校驗功能並有效運行。 | - | - | - | - |
7.數據管理 | 建立智慧財產權庫、價格資料庫、歷史交易庫和企業信息庫等後台業務風險管理資料庫。應海關要求提供有關風險防控方面的信息和數據。 | - | - | - |
二、貿易安全標準 | 達標 0 | 基本 達標 -1 | 不 達標 -2 | 不 適用 - |
(五)商業夥伴安全控制 | 8.商業夥伴安全 | (1)建立電商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和其他商業合作夥伴的資質準入制度並有效落實。 | - | - |
(2)與電商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和其他商業合作夥伴簽訂規範的跨境電子商務契約(協定),在契約、協定或者其他書面資料中要求電商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和其他商業合作夥伴,按照海關認證標準最佳化和完善貿易安全管理。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