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推廣使用國Ⅴ車用燃油的通告

《關於全面推廣使用國Ⅴ車用燃油的通告》是2014年6月17日,廣東省中山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一份通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面推廣使用國Ⅴ車用燃油的通告
  • 發布日期:2014年6月17日
為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提高我市空氣品質,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廣使用國V車用燃油的通知》(粵府函〔2014〕107號)相關規定,決定自2014年7月1日零時起在我市全面銷售國V車用汽油,2015年4月1日零時起全面銷售國V車用柴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國V車用汽油應符合國家標準《車用汽油》(GB17930-2013),並銷售92號、95號、98號的產品,且全年蒸汽壓限值為45-60KPa;國V車用柴油應符合國家標準《車用柴油》(GB19147-2013)。
二、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加油站,必須自2014年7月1日零時起,全部銷售國V車用汽油,並在2014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國V車用汽油的置換和標識更新工作,標識統一採用“標號+汽油+(V)”字樣。
三、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加油站,必須自2015年4月1日零時起,全部銷售國V車用柴油,並在2015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國V車用柴油的置換和標識更新工作,標識統一採用“標號+柴油+(V)”字樣。
四、國V車用汽油、柴油零售價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加油站應按有關規定做好國V車用汽油、柴油銷售價格的明碼標價工作。
五、政府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加強對國V車用汽油、柴油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特此通告。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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