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全面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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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2.加強對企業經營證照的檢查,規範企業經營行為。以推廣國Ⅵ車用燃油工作為契機,加大對證照不全,無證無照經營,偽造、塗改、出租、出借、出賣、轉讓營業執照和許可證書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整治力度,進一步規範我市成品油市場的經營秩序。[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協辦單位: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
  (四)落實價格政策,嚴禁價格欺詐。
  嚴格執行國Ⅵ車用燃油的價格政策,並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加強國Ⅵ車用燃油價格的監督檢查,對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加強對成品油經營單位稅收和發票的監管,要求企業依法建立賬簿。(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協辦單位:市稅務局)
  (五)加強引導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縣(區)要儘快發布推廣通告,向社會公布供應時間和範圍,並公布車用燃油質量、計量和價格問題投訴舉報電話等,做好有關價格變動的解釋工作。同時要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使用高標準燃油對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的重要意義,提高企業和公眾銷售、使用國Ⅵ車用燃油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廣泛發動民眾積極投訴舉報車用成品油的違法銷售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和輿論氛圍。[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協辦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印發的通知

河府辦〔2018〕4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河源市全面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31日

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總體部署,促進全市節能減排工作,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排氣污染,改善我市空氣品質,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的通知》(粵府函〔2018〕21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據
《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的通知》(粵府函〔2018〕218號)。
三、主要內容
《河源市全面推廣使用國Ⅵ車用燃油工作方案》總體框架分四部分,分別為:(一)推廣時間、範圍。全市範圍內的加油站自2018年9月1日起全部銷售國Ⅵ車用柴油,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部銷售國Ⅵ車用燃油。(二)國Ⅵ車用燃油質量要求。(三)組織做好加油站油品置換和標識更新工作。(四)保障措施。
四、徵求意見情況
起草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已徵求並部分採納了16個相關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及相關代表的意見,並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
五、審查情況
已經市法制局審查(河法函〔2018〕278號),並經七屆4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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