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通知

《關於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通知》是2017年11月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關於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7年11月
  • 發布單位: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 文號:安委辦〔2017〕29號
通知內容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關於企業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含職業健康,下同)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推動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就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明確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內涵。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由企業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要求,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根據企業崗位的性質、特點和具體工作內容,明確所有層級、各類崗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通過加強教育培訓、強化管理考核和嚴格獎懲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產工作“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工作體系。
(二)充分認識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是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有利於減少企業“三違”現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發生,有利於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對解決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傳導不力問題,維護廣大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職業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二、建立健全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依法依規制定完善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建立、健全企業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要按照《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參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GB/T33000-2016)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安監總辦〔2015〕27號)等有關要求,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明確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含勞務派遣人員、實習學生等)的安全生產責任、責任範圍和考核標準。安全生產責任制應覆蓋本企業所有組織和崗位,其責任內容、範圍、考核標準要簡明扼要、清晰明確、便於操作、適時更新。企業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力求通俗易懂。
(四)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公示。企業要在適當位置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長期公示。公示的內容主要包括:所有層級、所有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生產責任範圍、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標準等。
(五)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指定專人組織制定並實施本企業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畫。企業要將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年度培訓計畫,通過自行組織或委託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等實施。要通過教育培訓,提升所有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培養良好的安全習慣。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六)加強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管理。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管理。要健全激勵約束機制,通過獎勵主動落實、全面落實責任,懲處不落實責任、部分落實責任,不斷激發全員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
三、加強對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監督檢查
(七)明確對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地方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企業建立和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指導督促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情況。包括:是否建立了涵蓋所有層級和所有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明確了安全生產責任範圍;是否認真貫徹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等。
2.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公示情況。包括:是否在適當位置進行了公示;相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3.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培訓情況。包括:是否制定了培訓計畫、方案;是否按照規定對所有崗位從業人員(含勞務派遣人員、實習學生等)進行了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培訓;是否如實記錄相關教育培訓情況等。
4.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情況。包括:是否建立了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是否將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考核貫徹落實到位等。
(八)強化監督檢查和依法處罰。地方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把企業建立和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納入年度執法計畫,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對企業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責,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未對從業人員(含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等)進行相關教育培訓或者未如實記錄教育培訓情況等違法違規行為,由地方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健全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因拒不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納入懲戒範圍,並定期向社會公布。
四、工作要求
(九)加強分類指導。地方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通知精神,指導督促相關行業領域的企業密切聯繫實際,制定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實現“一企一標準,一崗一清單”,形成可操作、能落實的制度措施。
(十)注重典型引路。地方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要充分發揮指導協調作用,及時研究、協調解決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實施中出現的突出問題。要通過實施全面發動、典型引領、對標整改等方式,整體推動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目前尚未開展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地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統籌制定落實方案,並印發至企業;已開展此項工作的地區,要結合本通知精神,進一步完善原有政策措施,確保本通知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將適時遴選一批典型做法在全國推廣。
(十一)營造良好氛圍。地方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以落實中央《意見》為契機,加大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宣傳力度,發動全員共同參與。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要積極參與監督,大力推動企業加快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合力,共同營造人人關注安全、人人參與安全、人人監督安全的濃厚氛圍,促進企業改進安全生產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升安全生產水平,真正實現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會安全”的轉變。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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