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4年縣城環境容貌整治樣板街道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4年縣城環境容貌整治樣板街道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3月2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4年縣城環境容貌整治樣板街道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縣建辦〔2014〕1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14年03月24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
根據全省縣城環境容貌整治攻堅行動工作安排,為進一步提升縣城容貌整治管理水平,現就做好2014年環境容貌整治樣板街道工作通知如下。
一、確定樣板街道
各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在2013年已經整治4條樣板街道的基礎上,再確定4條街道作為今年的整治樣板(主次幹道長度不低於2公里,支路小街巷長度不低於1公里),於2014年4月30日前將確定的樣板街道報設區市主管部門,由設區市主管部門匯總後上報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表格詳見附屬檔案1,定州市、辛集市直接報省)。
二、集中整治
對於確定的2014年樣板整治街道,各縣(市)要按照《關於確定縣城容貌整治樣板的通知》(冀縣建辦〔2013〕14號)要求,針對街道範圍內的建築立面、園林綠化、牌匾廣告、環衛設施、照明設施、各類線纜、交通設施、施工現場等涉及到觀感的一切要素進行統一規範設計,提出綜合整治方案進行集中治理。整治工作要於2014年10月15日前完成,整治完成後達到《河北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示範街道標準》(冀建城[2012]223號)。
三、進度報告
2014年樣板街道整治工作要定期報告工作進度,由各設區市主管部門匯總後,從5月份開始,至11月份截止,每逢單月25日前將整治工作進度上報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表格詳見附屬檔案2,定州市、辛集市直接報省)。
四、檢查驗收
各設區市要加強對各縣(市)樣板街道整治的組織調度和督導檢查,於2014年11月底前進行檢查驗收,並於12月10日前將樣板街道整治情況及時報告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針對各地樣板街道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對完成效果好的縣城予以表揚及推廣。
河北省縣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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