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3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是發改電[2013]229號2013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糧食局和農業發展銀行聯合於2013年11月15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3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13年
- 闡述:2013年秋糧收購工作的通知
- 相關: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在國家一系列政策支持下,今年糧食再獲豐收,秋糧特別是東北地區玉米、粳稻增產較多。目前東北等部分產區倉容偏緊,收儲壓力較大。為做好2013年秋糧收購工作,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好玉米、大豆臨時收儲政策
今年在東北地區(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下同)繼續實行玉米、大豆臨時收儲政策。玉米(國標三等)臨時收儲價格為:內蒙古、遼寧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龍江1.11元/斤。玉米臨儲收購水分扣量按1:1.3執行,同時按1:0.3扣價作為企業烘乾費。大豆(國標三等)臨時收儲價格為2.3元/斤。臨時收儲起始時間由國家有關部門根據市場情況研究確定,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30日。具體操作辦法由國家糧食局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二、實行採購東北粳稻、玉米費用補貼政策
為鼓勵銷區企業到產區採購新糧,緩解主產區收購壓力,今年符合條件的關內企業到東北產區按不低於最低收購價或臨時收儲價採購粳稻、玉米,國家將按140元/噸的標準給予費用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另行研究制定。
三、充分利用社會倉儲資源
中儲糧公司要在委託收儲庫點倉容不足、收儲矛盾比較突出的地區,通過租賃社會倉容,或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適當搭建露天儲糧設施,增強收儲能力。今年東北地區搭建露天儲糧設施費用標準一次性提高至117.35元/噸,中儲糧公司和各有關企業要精心組織施工,確保露天儲糧設施達到消防有關要求,確保儲糧安全。
四、強化糧食購銷組織引導
產區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和引導當地農民有序均衡售糧,避免出現“排長隊”現象;要加強對地區間烘乾能力的調度,組織企業積極為農民提供代烘乾服務;要充分挖掘倉儲潛力,在中儲糧公司無收儲庫點或倉容不足的地區,組織本地企業積極收購,保證農民售糧需要。銷區各級人民政府要抓住今年東北等產區秋糧豐收的有利時機,積極組織引導儲備企業到產區採購新糧,進一步增加地方儲備,緩解產區倉容壓力。國家糧食局將會同國家有關部門研究調整增加地方儲備規模要求,及時下達新的地方糧食儲備規模指導性計畫。
五、完善收儲貸款機制
在中儲糧總公司作為臨時收儲政策執行主體的前提下,今年將玉米、大豆臨儲收購資金貸款由原來中儲糧公司統貸統還調整為由收儲企業分別向農業發展銀行貸款。具體貸款辦法由農業發展銀行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另行研究制定。
六、加強監督檢查
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加大對糧食收購、驗收、儲存等各環節的檢查力度,規範收儲行為,維護好收購秩序,嚴防出現“打白條”、“轉圈糧”、違反質價政策等問題,確保政策實惠落到農民手中。同時要加強消防、防汛等安全責任落實和檢查,確保儲糧安全。
財 政 部
國 家 糧 食 局
農業發展銀行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