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財政部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

有關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省財政廳《關於開展2014年省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粵財評函〔2014〕44號)要求,現就開展2014年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4年績效自評範圍
財政部2013年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補助資金(財建〔2013〕566號、粵財工〔2013〕419號)。
二、自評材料報送方式及內容
1.各有關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省財政廳《關於開展2014年省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粵財評函〔2014〕44號)(附屬檔案1)要求組織項目承擔單位填報項目自評材料,根據項目承擔單位的自評材料,編寫本部門自評材料和匯總各項目承擔單位的佐證材料,並於2014年8月8日前以正式檔案形式報送我委(材料一式一份,同時上報電子文檔)。
2.項目自評材料包括:《省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指標表》(附屬檔案2)、《省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基礎信息表》(附屬檔案3)、《省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報告》(附屬檔案5)及項目財政資金支出明細賬、驗收證書、專利、標準等佐證材料(佐證材料僅需提供電子版,並嚴格按附屬檔案1分類要求提交)。
三、績效自評有關要求
1.績效自評報告除按照參考提綱內容撰寫外,要側重說明項目資金(包括財政資金、銀行貸款、自籌資金)到位情況、支出情況並與年度資金計畫對比分析;項目主要目標實現情況、階段性成果說明和分階段目標、效益情況並與預期目標、效益對比分析等。
2.所填報表格從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網站“技術創新”欄目下載。
3.按照省財政廳的規定,逾期不報項目自我績效評價報告的單位,將被視同績效目標沒有達到。各單位自我績效評價報告的結果,將作為今後項目及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辦公室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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