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的決定》是2006年3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73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2015年05月18日
- 實施時間:2015年06月22日
- 頒布單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的決定》是2006年3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73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決定。
關於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的決定 (2015年4月18日證監會令第115號)關於廢止部分部門通知、函、指引等檔案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5年5月22日證監會公告〔2015〕14號)證券 發行類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 (2015年1月15日證監會...
(七)其他嚴重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規章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行為。第五條 被認為市場禁入者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自中國證監會宣布決定之日起三至十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上市公司和從事證券業務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
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 (2008年8月1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35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根據2009年5月1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根據2017年12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
5.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 (2007年12月28日證監會令第52號2002年6月1日證監會令第8號公布,根據2007年12月2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的決定》修訂)6.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 (2007年...
根據《證券法》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的有關規定,證券市場禁入制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明確了證券市場禁入制度的目的,即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二是確立了在採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證券市場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不得擔任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一定期限內不得在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
證券從業資格,是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簡稱。該證書是全國性質的資格認證考試,是國家金融機構進行認證的資格證書。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是從事證券行業的入門考試。隨著證券業市場的迅猛發展,新的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明確規定,證券...
證券市場禁入制度,是指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制度。依據證券法第233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第二項修改為:“(二)金融期貨契約,是指以有價證券、利率、匯率等金融產品及其相關指數產品為標的物的期貨契約”。第三項修改為:“(三)保證金,是指期貨交易者按照規定交納的資金或者提交的價值穩定、流動性強的標準倉單、國債等...
第三章 證券市場虛假陳述類行政處罰案例實證研究 一、虛假陳述行政處罰概況 二、虛假陳述類市場禁入決定概況 三、針對行政處罰召開的聽證會及提起的行政複議概況 四、虛假陳述行政處罰力度研究 分報告之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類行政處罰研究 ...
(2014年7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52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根據2016年9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行為,保護...
財政部 中國證監會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信息披露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深圳市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各證監局,有關會計師事務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財務審計...
1996年4月1日,國務院批示證券市場要“穩步發展,適當加快”。1996年10月起,管理開始變調,連連發布了後來被稱為“十二道金牌”的規定,大致有:《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行為若干問題的通知》;《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關於堅決制止股票發行...
根據2020年7月10日證監會令第174號《關於修改的決定》修訂 辦法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試點註冊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