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發布
經市政府四屆二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根據本《決定》修訂的《深圳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重新發布施行。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全文內容
關於修改《深圳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的決定
為貫徹執行中國氣象局《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試行辦法》,保證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持續、統一,進一步完善《深圳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決定對《規定》作如下修改:
刪去內容
(一)刪除第一條的“《廣東省颱風、暴雨、寒冷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字樣。
(二)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十五條。
修改內容
(一)第二條修改為:“本規定所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以下簡稱預警信號)分為颱風、暴雨、高溫、寒冷、大霧、灰霾、大風、冰雹、雷電、乾旱、火險等十一類。按照災害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預警信號總體上分為四級,分別代表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氣象災害,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識。”
(二)第四條修改為:“本市電視台、廣播電台、12121氣象專線等媒體應當在收到市氣象台直接提供的預警信號後15分鐘內向公眾播發。任何單位不得向公眾傳播非氣象台直接提供的預警信號和災害性天氣警報。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應當確保通過其公用通信網路傳遞的預警信號傳遞暢通。”
(三)第五條修改為:“市氣象主管部門負責預警信號發布的管理工作,制定預警預案,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災預警和防災減災的宣傳工作。市、區、街道各有關部門應制定相應防禦預案,組織實施部門聯動和社會回響。”
(四)第八條修改為:“颱風預警信號
颱風預警信號分為五級,分別以白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一)颱風白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48小時內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
防禦措施:
注意了解熱帶氣旋的最新情況,警惕熱帶氣旋對當地的影響。
(二)颱風藍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6級以上。
防禦措施:
1.做好防風準備,並及時通知戶外、高空、港口及海上作業人員;
2.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三)颱風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8級以上。
防禦措施:
1.幼稚園、託兒所和中國小停課,學校和托幼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保護到校的學生和入園(托)的兒童;
2.進入防風狀態,停止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船舶到避風場所避風;
3.危險地帶人員撤離,停止露天集體活動,立即疏散人員;
4.各職能部門做好相關防禦準備,臨時避險場所開放。
(四)颱風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10級以上。
防禦措施:
1.進入緊急防風狀態,市民應留在室內或到安全場所避風;
2.加固港口設施,防止船隻走錨、擱淺和碰撞。
(五)颱風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12級以上。
防禦措施:
1.建議全市停業(搶險救災、醫療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運輸、供水、供電、燃氣供應等特殊行業除外);
2.有關部門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五)第九條修改為:“暴雨預警信號
暴雨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暴雨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暴雨影響。
防禦措施:
1.及時通知易受暴雨影響的戶外工作人員;
2.有關部門密切注意暴雨可能造成的城市內澇、山體滑坡等災害。
(二)暴雨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3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暴雨影響,降雨量50毫米以上。
防禦措施:
1.低洼、易受水浸地區注意做好防澇工作;
2.建議暫停易受暴雨侵害的戶外作業。
(三)暴雨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3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暴雨影響,降雨量100毫米以上。
防禦措施:
1.幼稚園、託兒所和中國小停課,學校和托幼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保護到校的學生和入園(托)的兒童;
2.臨時避險場所開放,危險地帶人員撤離;
3.各職能部門做好相關防禦準備。”
(六)第十條修改為:“寒冷預警信號
寒冷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寒冷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冷空氣影響,最低氣溫降至10℃以下。
防禦措施:
1.市民要注意添衣保暖,並留意市氣象台發布的最新降溫信息;
2.各職能部門做好相關防禦準備,臨時避寒場所開放。
(二)寒冷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冷空氣影響,最低氣溫降至5℃以下。
防禦措施:
1.及時通知戶外工作人員採取防寒措施;
2.各職能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為確需援助人員提供必要幫助。
(三)寒冷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冷空氣影響,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
防禦措施:
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措施,預防可能出現的霜凍、結冰等寒害。”
(七)第十一條修改為:“雷電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雷電影響。
防禦措施:
1.建議停止戶外易燃、易爆危險作業;
2.市民應儘量停留在安全地方。”
(八)第十二條修改為:“大風預警信號
大風(指除颱風以外的大風,主要是東北季風和西南季風系統等引起的大風或強對流系統引起的短時大風)預警信號分四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大風藍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6級以上。
防禦措施:
1.做好防風準備,注意了解大風最新訊息;
2.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二)大風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8級以上。
防禦措施:
1.停止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危險地帶人員撤離;
2.船舶到避風場所避風。
(三)大風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10級以上。
防禦措施:
1.機場、碼頭、港口等單位應當採取措施,注意防風;
2.市民應留在室內或到安全場所避風。
(四)大風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12級以上。
防禦措施:
1.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建議停課、停業(搶險救災、醫療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運輸、供水、供電、燃氣供應等特殊行業除外);
2.有關部門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九)第十三條修改為:“高溫預警信號
高溫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高溫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暖空氣影響,最高氣溫升至35℃以上。
防禦措施:
避免長時間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的作業。
(二)高溫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暖空氣影響,最高氣溫升至37℃以上。
防禦措施:
建議12—15時停止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作業,並縮短連續作業時間。
(三)高溫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暖空氣影響,最高氣溫升至40℃以上。
防禦措施:
建議停止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作業(搶險救災、醫療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運輸、供水、供電、燃氣供應等特殊行業除外),優先保障生活用電,臨時避暑場所開放。”
(十)第十四條修改為:“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氣象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向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公眾氣象預報的;
(二)電視台、廣播電台、網際網路等傳播媒體向公眾傳播非市氣象台直接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公眾氣象預報的。”
(十一)第十六條修改為:“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深圳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同時廢止。”
三、增加的內容
(一)增加一條為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及本市管轄的海域內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應當遵守本規定。”
(二)增加一條為第十一條:“大霧預警信號
大霧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一)大霧黃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濃霧影響,能見度降至500米以內。
防禦措施:
1.駕駛人員小心駕駛;
2.機場、高速公路、輪渡碼頭等單位採取必要措施保證交通安全。
(二)大霧橙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濃霧影響,能見度降至200米以內。
防禦措施:
1.空氣品質明顯降低,市民注意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2.有關部門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安全。
(三)大霧紅色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濃霧影響,能見度降至50米以內。
防禦措施:
建議機場暫停飛機起降,高速公路和輪渡暫時封閉或者停航。”
(三)增加一條為第十二條:“灰霾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嚴重灰霾天氣影響。
防禦措施:
1.駕駛人員小心駕駛;
2.空氣品質明顯降低,居民需適當防護。”
(四)增加一條為第十四條:“冰雹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冰雹影響。
防禦措施:
1.妥善安置易受冰雹影響的室外物品;
2.市民應留在室內或到安全場所暫避。”
(五)增加一條為第十六條:“乾旱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連續3個月累積雨量比歷史同期少(汛期偏少30%,非汛期偏少50%)且旱情將持續。
防禦措施:
1.市民應積極節水;
2.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抗旱措施;
3.氣象部門適時進行人工增雨作業。”
(六)增加一條為第十七條:“火險預警信號”
圖示:
含義:未來24小時空氣乾燥,相對濕度≤50%,易發生火災。
防禦措施:
1.市民居家、外出注意防火;
2.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
根據修改情況,《規定》條文序號重新編排。
深圳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修正)
《關於修改〈深圳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的決定》已經市政府四屆二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根據本《決定》修訂的《深圳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重新發布施行。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第一條 為有效防禦和減輕氣象災害,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及本市管轄的海域內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以下簡稱預警信號)分為颱風、暴雨、高溫、寒冷、大霧、灰霾、大風、冰雹、雷電、乾旱、火險等十一類。按照災害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預警信號總體上分為四級,分別代表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氣象災害,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識。
第四條 預警信號由深圳市氣象台統一發布,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預警信號或同類信息。
第五條 本市電視台、廣播電台、12121氣象專線等媒體應當在收到市氣象台直接提供的預警信號後15分鐘內向公眾播發。任何單位不得向公眾傳播非氣象台直接提供的預警信號和災害性天氣警報。
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應當確保通過其公用通信網路傳遞的預警信號傳遞暢通。
第六條 市氣象主管部門負責預警信號發布的管理工作,制定預警預案,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災預警和防災減災的宣傳工作。市、區、街道各有關部門應制定相應防禦預案,組織實施部門聯動和社會回響。
第七條 颱風預警信號
颱風預警信號分為五級,分別以白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一)颱風白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48小時內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防禦措施:
注意了解熱帶氣旋的最新情況,警惕熱帶氣旋對當地的影響。
(二)颱風藍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6級以上。防禦措施:
1、做好防風準備,並及時通知戶外、高空、港口及海上作業人員;
2、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三)颱風黃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8級以上。防禦措施:
1、託兒所、幼稚園和中、國小停課,學校和托幼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保護到校的學生和入園(托)的兒童;
2、進入防風狀態,停止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船舶到避風場所避風;
3、危險地帶人員撤離,停止露天集體活動,立即疏散人員;
4、各職能部門做好相關防禦準備,臨時避險場所開放。
(四)颱風橙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10級以上。防禦措施:
1、進入緊急防風狀態,市民應留在室內或到安全場所避風;
2、加固港口設施,防止船隻走錨、擱淺和碰撞。
(五)颱風紅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12級以上。防禦措施:
1、建議全市停業(搶險救災、醫療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運輸、供水、供電、燃氣供應等特殊行業除外);
2、有關部門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第八條 暴雨預警信號
暴雨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暴雨黃色預警信號圖示:含義: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暴雨影響。防禦措施:
1、及時通知易受暴雨影響的戶外工作人員;
2、有關部門密切注意暴雨可能造成的城市內澇、山體滑坡等災害。
(二)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3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暴雨影響,降雨量50毫米以上。防禦措施:
1、低洼、易受水浸地區注意做好防澇工作;
2、建議暫停易受暴雨侵害的戶外作業。
(三)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3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暴雨影響,降雨量100毫米以上。防禦措施:
1、幼稚園、託兒所和中國小停課,學校和托幼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保護到校的學生和入園(托)的兒童;
2、臨時避險場所開放,危險地帶人員撤離;
3、各職能部門做好相關防禦準備。
第九條 高溫預警信號
高溫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高溫黃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暖空氣影響,最高氣溫升至35℃以上。防禦措施:
避免長時間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的作業。
(二)高溫橙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暖空氣影響,最高氣溫升至37℃以上。防禦措施:
建議12~15時停止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作業,並縮短連續作業時間。
(三)高溫紅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暖空氣影響,最高氣溫升至40℃以上。防禦措施:
建議停止戶外或者高溫條件下作業(搶險救災、醫療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運輸、供水、供電、燃氣供應等特殊行業除外),優先保障生活用電,臨時避暑場所開放。
第十條 寒冷預警信號
寒冷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寒冷黃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冷空氣影響,最低氣溫降至10℃以下。防禦措施:
1、市民要注意添衣保暖,並留意市氣象台發布的最新降溫信息;
2、各職能部門做好相關防禦準備,臨時避寒場所開放。
(二)寒冷橙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冷空氣影響,最低氣溫降至5℃以下。防禦措施:
1、及時通知戶外工作人員採取防寒措施;
2、各職能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為確需援助人員提供必要幫助。
(三)寒冷紅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冷空氣影響,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防禦措施:
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措施,預防可能出現的霜凍、結冰等寒害。
第十一條 大霧預警信號
大霧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一)大霧黃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濃霧影響,能見度降至500米以內。防禦措施:
1、駕駛人員小心駕駛;
2、機場、高速公路、輪渡碼頭等單位採取必要措施保證交通安全。
(二)大霧橙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濃霧影響,能見度降至200米以內。防禦措施:
1、空氣品質明顯降低,市民注意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2、有關部門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安全。
(三)大霧紅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濃霧影響,能見度降至50米以內。防禦措施:
建議機場暫停飛機起降,高速公路和輪渡暫時封閉或者停航。
第十二條 灰霾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嚴重灰霾天氣影響。防禦措施:
1、駕駛人員小心駕駛;
2、空氣品質明顯降低,居民需適當防護。
第十三條 大風預警信號
大風(指除颱風以外的大風,主要是東北季風和西南季風系統等引起的大風或強對流系統引起的短時大風)預警信號分四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大風藍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6級以上。防禦措施:
1、做好防風準備,注意了解大風最新訊息;2、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二)大風黃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8級以上。防禦措施:
1、停止高空、水上等戶外作業,危險地帶人員撤離;
2、船舶到避風場所避風。
(三)大風橙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10級以上。防禦措施:
1、機場、碼頭、港口等單位應當採取措施,注意防風;
2、市民應留在室內或到安全場所避風。
(四)大風紅色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12級以上。防禦措施:
1、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建議停課、停業(搶險救災、醫療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運輸、供水、供電、燃氣供應等特殊行業除外);
2、有關部門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第十四條 冰雹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冰雹影響。防禦措施:1、妥善安置易受冰雹影響的室外物品;2、市民應留在室內或到安全場所暫避。
第十五條 雷電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雷電影響。防禦措施:
1、建議停止戶外易燃、易爆危險作業;
2、市民應儘量停留在安全地方。
第十六條 乾旱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連續3個月累積雨量比歷史同期少(汛期偏少30%,非汛期偏少50%)且旱情將持續。防禦措施:
1、市民應積極節水;2、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抗旱措施;
3、氣象部門適時進行人工增雨作業。
第十七條 火險預警信號圖示:
含義:未來24小時空氣乾燥,相對濕度≤50%,易發生火災。防禦措施:
1、市民居家、外出注意防火;
2、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氣象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向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公眾氣象預報的;
(二)電視台、廣播電台、網際網路等傳播媒體向公眾傳播非市氣象台直接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公眾氣象預報的。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深圳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