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採用人類白細胞抗原作親子鑑定問題的批覆》(法(研)復[1987]20號)在1987年06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201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於廢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發布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檔案(第九批)的決定》(法釋[2013]2號)確定於2013年1月18日廢止該批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採用人類白細胞抗原作親子鑑定問題的批覆
- 頒布時間:1987年06月15日
- 實施時間:1987年06月15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廢止時間: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