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

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

《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是2010年4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編著。

基本介紹

  • 書名: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
  •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 ISBN:9787511804945
  • 類別圖書 > 法律 > 訴訟法
  • 頁數:476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04-01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 版 次:1
編輯推薦,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編輯推薦

《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重點收錄了民事審判中有關訴訟程式問題的司法解釋,具有以下特點
內容全面,方便實用
《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收錄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文號發布的、指導民事審判實踐工作的所有司法解釋,以及重要的司法檔案(包括司法解釋性檔案和司法工作規範性檔案)。為方便讀者在使用中隨時查閱常用的法律法規,《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除涵蓋司法解釋、司法檔案外,對審判中常用的法律法規也予以了收錄。
案例指導,突出實踐
《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特別加收了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案例,這些指導案例具有指引“同案同判”的作用,在司法實踐中具有很強的指導性。
分類科學,查閱方便
《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按照讀者的閱讀習慣,對數量龐多的司法解釋、司法檔案合理分類,查閱方便;司法解釋均選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公布的標準文本。
後續追加,提供增補
對所有寄回《讀者意見反饋表》(《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末頁)的讀者,免費提供一次法規增補材料(電子版);同時可根據讀者需求,提供不同資費標準的專業法規信息增補,幫助讀者了解中國立法的最新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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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系列,是我社應廣大讀者學習和使用司法解釋及司法檔案的需求,精心編輯出版的一套實用型法規工具書。叢書共分為“常用卷”、“民事一卷”(對應各級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審理範圍)、“民事二卷”(對應各級人民法院民事二、三庭審理範圍)、“民事訴訟卷”、“刑事卷”、“行政與國家賠償卷”共六卷。《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是“行政與國家賠償卷”,重點收錄了各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和賠償委員會業務範圍內的司法解釋,具有以下特點:
(1)內容全面。方便實用。《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收錄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文號發布的、指導行政審判實踐工作的所有司法解釋,以及重要的司法檔案(包括司法解釋性檔案和司法工作規範性檔案)。為方便讀者在使用中隨時查閱常用的法律法規,《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除涵蓋司法解釋、司法檔案外,對審判中常用的法律法規也予以了收錄。
(2)案例指導,突出實踐。《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特別加收了最高人民法院近年來發布的最新指導案例,這些指導案例具有指引“同案同判”的作用,在司法實踐中具有很強的指導性。
(3)分類科學,查閱方便。《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按照讀者的閱讀習慣,對數量龐多的司法解釋、司法檔案合理分類,查閱方便;司法解釋均選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公布的標準文本。
(4)後續追加,提供增補。對所有寄回《讀者意見反饋表》(《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末頁)的讀者,免費提供一次法規增補材料(電子版);同時可根據讀者需求,提供不同資費標準的專業法規信息增補,幫助讀者了解中國立法的最新動向。
希望《最新司法解釋小全書:民事訴訟卷》能成為廣大司法工作者、機關及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學教研人員等工作學習的常備工具。
由於編者水平有限,加之時間倉促,書中不足之處,懇請讀者指正。提供有價值的出版意見並被採納的讀者還可獲得免費贈書。

圖書目錄

上篇 訴訟法
一、綜 合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92.7.14)(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1994.12.22) (2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1998.4.21)(2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1998.7.6)(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司法解釋等檔案中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條文序號的決定(2008.12.16)(28)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2005.4.5修訂)(37)
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2005.9.23)(38)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對原判決計算有誤及不同法律關係如何處理問題的答覆(1992.3.6)(39)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生效判決的連帶責任人代償債務後應以何種訴訟程式向債務人追償問題的復函(1992.7.29)(3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處理經鄉(鎮)
人民政府調處的民間糾紛的通知(1993.9.3)(3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做好抗震救災恢復重建期間民事審判和執行工作的通知(2008.6.6)(40)
全國民事案件審判質量工作座談會紀要(1999.11.19)(41)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07.10.28修正)(46)
二、管 轄
1.綜合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法院案件管轄權問題的若干規定(2005.5.24)(6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級別管轄規定幾個問題的批覆(1996.5.7)(6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理解《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l條第2款的批覆(1998.4.17)(69)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的通知(2008.2.3)(69)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2008.3.31) (70)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審理管轄權爭議案件有關問題的電話答覆(1989.5.18)(7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採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法院可否超越其級別管轄許可權受理訴前保全申請人提起的訴訟問題的復函(1995.3.7)(8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件性質及管轄權問題的復函(1996.6.19)(8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就案件級別管轄權向上級法院提出異議上級法院發函通知移送,而下級法院拒不移送,也不作出實體判決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1996.10.9)(8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管轄區域變更後已經生效判決的複查改判管轄問題的復函(1998.8.31)(8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煙臺綠葉製藥有限公司與武漢愛民製藥廠、武漢市藥品檢驗所侵犯名譽權、著作權糾紛一案指定管轄的通知(2001.4.27)(81)
2.管轄權異議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09.11.2)(8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第三人能否對管轄權提出異議問題的批覆(1990.7.28)
(8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經濟糾紛案件當事人向受訴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期限問題的批覆(1990.8.5)(83)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訴訟法生效前對因管轄權異議的裁定抗訴後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復函(1991.8.10)(83)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法院應原告變更被告之請求而恢復訴訟。變更後的被告是否有權提出管轄異議問題的答覆(1993.6.2)(8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就級別管轄提出異議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函(1995.7.3)
(8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原審法院駁回當事人管轄異議裁定已發生法律效力但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發現原審法院確無地域管轄權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2003.5.30)(84)
[指導案例]
郭葉律師行訴廈門華洋彩印公司代理契約糾紛管轄權異議案(84)
韓國新湖商社與四川省歐亞經貿總公司等信用證欺詐糾紛管轄權異議案(86)
3.契約案件管轄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契約履行地問題的規定(1996.9.12)(8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契約轉讓後如何確定契約簽訂地的批覆(1986.10.30)(8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購銷契約履行地的特殊約定問題的批覆(1990.8.19)(8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經濟契約的名稱與內容不一致時如何確定管轄權問題的批覆(1996.11.13)(9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法發[1996]28號司法解釋問題的批覆(1998.2.13)
(90)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借款契約糾紛案件管轄問題的復函(1990.4.2)(9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購銷(代銷)收錄機契約糾紛管轄異議問題的復函(1990.8.4)(9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河北省定州市藥材站與瀋陽市北方醫藥採購供應站購銷契約和借款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問題的復函(1991.11.2)(9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湖北省沙市電冰櫃總廠與廣東省汕尾市物資總公司物資串換契約糾紛案和廣東粵海進出口公司深圳分公司以物資串換契約當事人雙方為共同被告的代理進口契約糾紛案管轄權爭議問題的復函(1991.11.4)(9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江蘇省灌雲縣機械廠與安徽省界首市益民塑膠廠購銷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問題的復函(1992.1.15)(9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駐馬店市再生資源開發公司與都昌縣油脂加工廠購銷契約糾紛一案管轄問題的復函f 1992.1.15)(9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四川省金建貿易公司訴四川省金堂縣建築工程聯合公司購銷契約拖欠貨款糾紛一案管轄問題的復函(1992.1.28)(9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七師131團農牧副產品經營部與蕪湖市金寶炒貨商店購銷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問題的復函(1992.2.20)
(94)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中國有色金屬材料總公司經營部與蘭州鋁廠補償貿易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問題複查結果的報告(1992.3.11)(9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湖南省益陽地區供銷社農副產品貿易中心工業品公司與浙江省紹興縣毛麻紡織總廠購銷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的通知(1992.3.20)(9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九江市廬山區煤炭供應站與常德市聯運公司購銷契約糾紛一案管轄問題的復函(1992.7.25)(9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電子器材公司與招商銀行擔保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的通知(1992.10.28)(9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契約當事人僅給付了.定金應當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復函(1994.7.15)(9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契約雙方當事人協定約定發生糾紛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如何確定管轄的復函(1994.11.27)(9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口頭購銷契約糾紛案件管轄權如何確定問題的復函(1995.9.21)(9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在契約中協定選擇管轄法院問題的復函(1995.12.7)(9r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長沙市國營東方紅農場飼料公司與淶源縣糧食總公司北石佛公司購銷契約糾紛案件的指定管轄的通知(1997.10.26)(9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江蘇省吳江震華絲織廠與湖北省南漳縣絲綢公司購銷契約質量糾紛一案指定管轄的通知(1998.6.20)(9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上海國際航運大廈有限公司與香港海寧工程(中國)有限公司承包契約糾紛一案管轄問題的復函(1998.7.13)(9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彭志新訴梁廣成、王樹偉借款糾紛案管轄問題的復函(2000.2.14)(9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陝西龍門鋼鐵總廠與江蘇金壇市宇光實業有限公司經濟協作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的通知(2000.9.29)(9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合肥曉峰機車有限責任公司訴浙江黃岩模具六廠、許守德加工承攬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的通知(2001.3.2)(9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州市康達家私發展有限公司與山西省政協賓館籌建處定作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的通知(2001.5.11)(10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無錫國泰彩印有限公司與荊沙市新力食品廠、荊州市新力實業有限公司印製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的通知(2001.5.31)(10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湖南省平江縣菸草公司與雲南省捲菸烤菸交易市場購銷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的通知(2001.9.4)(10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武漢中南廈華銷售有限公司、武漢中恆消費電子有限公司與武漢廈華中恆電子有限公司、廈門華僑電子有限公司債務糾紛案件指定管轄的通知(2001.10.22)(10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煙臺海韻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與廣州市三電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加工承攬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的通知(2001.11.2)(10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秦皇島市利滕實業有限公司與長春市星宇飼料有限責任公司、長春市大成生化工程開發有限公司購銷契約糾紛案件的指定管轄的復函(2001.12.29)(10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甘肅華亭煤礦與陝西寶雞金聯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購銷契約糾紛一案的指定管轄通知(2002.8.5)(11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江蘇宜興市雙環環保設備廠與新疆英吉沙縣自來水公司、新疆英吉沙縣供排水公司加工承攬違約金糾紛一案的指定管轄通知(2002.9.6)(1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廈門櫻織服裝有限公司與日本喜佳思株式會社買賣契約欠款糾紛一案的請示的復函(2002.10.8)(1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揚州市化工設備廠與廣西融安粵桂鋅業有限責任公司加工承攬契約糾紛一案指定管轄的通知(2002.11.20)(11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安徽省合肥聯合發電有限公司訴阿爾斯通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契約糾紛一案的請示的復函(2003.5.14)(113)
4.智慧財產權案件管轄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範圍問題的解釋(2002.1.9)(114)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糾紛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2009.1.5)(1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2010.1.28)(1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2010.1.28)
(1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專利侵權案件中如何確定地域管轄問題的復函(1994.3.8)
(12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胡辛訴葉辛、上海大元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管轄權異議案的答覆(2000.9.9)(12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大化集團與山東紅日集團、莊河市民豐農業物資經銷處專利侵權糾紛管轄權抗訴案件請示的答覆(2002.9.3)(121)
5.不服仲裁案件的管轄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對仲裁協定的效力提出異議由哪一級人民法院管轄問題的批覆(2000.8.8)(12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發現已經受理的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或不服仲裁裁決而起訴的案件不屬本院管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1988.1.13)
(122)
6.其他案件管轄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與證券交易所監管職能相關的訴訟案件管轄與受理問題的規定(2005.1.25)(12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產清算組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約或侵權等民事糾紛案件訴訟管轄問題的批覆(2004.6.21)
(12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周興榮訴黃文英離婚一案管轄問題的批覆(1984.11.14)
(12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批覆(1986.1.7)(124)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鄧瑞蓮訴何漢思離婚管轄問題的復函(1990.5.28)(1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軍事法院試行審理軍內民事案件問題的復函(2001.6.26)
(1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履行職能相關的訴訟案件指定管轄問題的通知(2007.6.20)
(126)
三、審判組織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2002.8.12)(12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合議庭職責的若干規定(2010.1.11)(1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2010.1.12)
(129)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干規定(1999.3.8)(1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1999.7.15)(13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2000.1.31)(133)
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規範法官和律師相互關係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2004.3.19)(13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試行)(2005.1.6)(13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院長、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見(2007.3.30)(13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審判公開工作的若干意見(2007.6.4)(13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時間效力問題的通知(2000.6.15)(14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第四條有關問題的答覆(2000.6.20)(141)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關於人民陪審員工作若干問題的答覆(2010.1.13)(141)
四、訴訟參加人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委託貸款協定糾紛訴訟主體資格的批覆(1996.5.16)(14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委託代理人在執行程式中的代理許可權問題的批覆(1997.1.23)(14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經商檢局檢驗出口的商品被退回應否將商檢局列為經濟契約質量糾紛案件當事人問題的批覆(1998.6.23)(14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產品侵權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產品的商標所有人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的批覆(2002.7.11)
(14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可否擔任民事案件當事人的委託代理人的批覆(1984.1.11)(14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雙方不服政府對山林糾紛的處理決定,向人民法院起訴,應將誰列為被告的批覆(1986.11.7)
(14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訴訟當事人問題的批覆(1988.10.19)
(14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離退休審判人員不得擔任參與自己審理過的案件一方當事人的委託代理人的批覆(1990.1.16)(144)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廣西百色右江民族貿易開發總公司與廣東順德縣上佳市鎮工業供銷公司購銷契約糾紛再審案是否追加第三人問題的電話答覆(1989.12.4)(14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成年的侵權人死亡其父母作為監護人能否成為訴訟主體問題的復函(1990.1.20)(14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貴州省遵義市遵渝五金電器聯營公司訴內蒙古杭錦旗商業綜合批發公司駐臨河地方國營經營公司、內蒙古磴口縣委機關勞動服務公司購銷電冰櫃契約貨款糾紛案如何確定當事人的復函(1993.7.19)(14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山東省郯城縣水泥二廠訴江蘇省淮陰縣水泥廠購銷契約貨款糾紛一案如何確定被告的復函(1993.12.2)(14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中外籍當事人應否委託中國律師代理訴訟問題的答覆(1995.1.2)(14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領取營業執照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是否具有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的復函(1997.8.22)(14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黑龍江省雞西市梨樹區人民政府與雞西市化工局、瀋陽冶煉廠環境污染糾紛案的復函(1999.11.2)(147)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人民法院不宜以一方當事人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已喪失民事訴訟主體資格為由,裁定駁回起訴問題的復函(2000.1.29)(14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湖新村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請示一案的復函(2003.8.20)(147)
[指導案例]
高淳縣民政局訴王昌勝、呂芳、天安保險江蘇分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148)
五、證據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1.12.21)(15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2002.3.27)(15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定(2002.11.15)(15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採用人類白細胞抗原作親子鑑定問題的批覆(1987.6.15)(15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製其談話取得的資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批覆(1995.3.6)(160)
[司法檔案]
人民法院司法鑑定工作暫行規定(2001.11.16)(16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藏海仙與黃士明離婚申訴案件處理意見的復函(1991.8.19)(16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我原駐蘇聯使館教育處出具的證明不具有證明效力的復函(1992.9.22)(16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收取查詢費為由拒絕人民法院無償查詢企業登記檔案人民法院是否應予民事制裁的復函(2000.6.29)(16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做好過渡期相關工作的通知(2005.7.14)(16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有關舉證時限規定的通知(2008.12.11)(164)
[相關法律法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2005.2.28)
(165)
[指導案例]
劉杏林訴海港農村信用合作社存款糾紛案(167)
六、訴訟時效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2008.8.21)(17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或個人欠國家銀行貸款逾期兩年未還應當適用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問題的批覆(1993.2.22)(17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1994.3.26)(17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定是否應當受法律保護問題的批覆(1997.4.16)(17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字或者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覆(1999.2.11)
?(173)
最高人民法院對在審判工作中有關適用民法通則時效的幾個問題的批覆(1987.5.22)(173)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訴訟時效期間問題的復函(1991.11.19)(17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購銷契約標的物摻雜使假引起的訴訟如何確定訴訟時效的復函(1992.1.16)(174)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廣西第四地質隊、吳進福訴廣西玉林地區飲食服務公司、玉林地區商業局購銷麻袋契約貨款糾紛一案是否超過訴訟時效問題的復函(1992.5.4)(174)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新疆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與烏魯木齊市一。四團青年服務公司建築工程承包契約糾紛訴訟時效問題的復函(1993.12.27)(175)
量毫人民法院關於長沙鐵路天群實業公司貿易部與四川鑫達實業有限公司返還代收貨款一案如何確定訴訟時效期間問題的復函(2000.4.5)(175)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對租賃契約債務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結算單”不適用普通訴訟時效的復函(2000.12.25)(17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佳木斯市大成經貿公司與同江市臨江糧庫拖欠貨款糾紛一案的復函(2002.11.29)(17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全國證券回購機構間經統一清欠後尚余的債權債務訴訟時效問題的通知(2001.1.20)(176)
[指導案例]
北京市五金礦產進出口公司訴中國五金礦產進出口公司貨款糾紛案(176)
七、送達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2004.9.17)(18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據原告起訴時提供的被告住址無法送達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2004.11.25)(181)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實施《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的通知(2004.11.8)(181)
八、調解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定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2002.9.16)
(18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2004.9.16)(185)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發揮訴訟調解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積極作用的若干意見(2007.3.1)(186)
最高人民法院、法務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2007.8.23)(18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海關總署署法函[2002]442號函的答覆意見的函(2002.11.7)(192)
九、財產保全與先予執行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註冊商標權進行財產保全的解釋(2001.1.2)
(19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錯誤造成案外人損失應否承擔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2005.8.15)(19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案外人的財產能否進行保全問題的批覆(1998.5.19)(19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前財產保全幾個問題的批覆(1998.11.27)(19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尚未到期的財產收益可否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問題的批覆(1988.10.18)(19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軍隊單位作為經濟糾紛案件的當事人可否對其銀行賬戶上的存款採取訴訟保全和軍隊費用能否強行劃撥償還債務問題的批覆(1990.10.9)(195)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嚴格依法正確適用財產保全措施的通知(1991.9.27)(196)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988]豫法經字第19號請示的電話答覆(1989.2.28)(19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銀行擅自劃撥法院已凍結的款項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1989.3.26)(197)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因法院審判人員工作失誤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1991.9.16)(197)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廣東省江門市富田農工商經理部訴海南省海南寧贛貿易公司購銷契約一案中法院可否凍結銀行承兌匯票問題的復函(1992.3.24)(197)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望奎縣人民法院對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實施凍結的銀行存款及扣押的財產擅自扣劃啟封問題的復函(1992.11.4)(19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黎川縣人民法院對江蘇省宜興市堰頭工業聯合公司採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執行情況報告的有關問題的復函(1992.12.4)(19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法院凍結財產的戶名與賬號不符銀行能否自行解凍的請示的答覆(1997.1.20)(19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糧棉油政策性收購資金是否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問題的復函(1997.8.14)(199)
最高人民法院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如何協助執行法院財產保全裁定的函》的答覆意見(2000.1.28)(199)
最高人民法院對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徵求對協助執行專利申請權財產保全裁定的意見的函》的答覆意見(2001.10.25)(20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註冊商標專用權進行財產保全和執行等問題的復函(2002.1.9)(200)
[指導案例]
廈門特區錦江貿易公司申請訴前證據保全案(202)
十、訴訟費用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發回重審後原審時未抗訴一方當事人提出抗訴應否交納案件受理費問題的批覆(1998.4.23)(20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抗訴案件受理費的幾個問題的批覆(1985.4.4)(20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收費幾個問題的批覆(1986.6.21)(20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發現經濟犯罪問題後移送有關部門是否退還預收的案件受理費的批覆(1986.8.28)(204)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委託高級人民法院向當事人送達預交抗訴案件受理費等有關事項的通知(2004.10.25)(20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通知(2007.4.20)(20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批准當事人申請緩交訴訟費用後對有關問題應如何處理的復函(1993.6.3)(20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訟費問題兩個請示的復函(1994.8.23)(20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幾種案件訴訟收費問題的復函(1996.4.25)(20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收費標準的請示的復函(2003.9.10)
(207)
[相關法律法規]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2006.12.19)(207)
十一、立案1.綜合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1997.4.21)(21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當事人因證據不足撤訴後在訴訟時效內再次起訴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1990.3.10)(214)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通知(2008.2.4)(2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受理共同訴訟案件問題的通知(2005.12.30)(225)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已裁定撤訴的案件當事人再起訴時人民法院能否受理問題的電話答覆(1988.12.15)(22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受理經濟糾紛案件中幾個問題的復函(1990.11.14)(226)
2.婚姻家庭案件立案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男女登記離婚後一方翻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是否應當受理的批覆(1985.6.15)
(22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原判決維持收養關係後當事人再次起訴,人民法院是否作新案受理的批覆(1987.2.11)(22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未滿兩年的離婚案件是否受理和公告送達問題的批覆(1989.8.22)
(227)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離婚時協定一方不負擔子女撫養費,經過若干時間他方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的訴訟,法院如何處理的復函(1981.7.30)(228)
3.不動產案件立案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定就補償安置爭議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
[批覆(2005.8.1)(2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對土地爭議的處理決定生效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應以民事侵權向法院起訴的批覆(1991.7.24)(2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覆(1996.7.24)(229)
審請示一案應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1993.1.12)(28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申請再審是否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立案問題的復函(1996.4.24)(283)
(3)檢察院抗訴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執行程式中的裁定的抗訴不予受理的批覆(1995.8.10)
(28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維持原裁判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人民檢察院再次提出抗訴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1995.10.6)(28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檢察機關對先予執行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訴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審理問題的批覆(1996.8.8)(28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式終結的裁定的抗訴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1997.7.31)(28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發現本院作出的訴前保全裁定和在執行程式中作出的裁定確有錯誤以及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訴前保全裁定提出抗訴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的批覆(1998.7.30)(28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檢察院單獨就訴訟費負擔裁定提出抗訴問題的批覆(1998.8.31)(28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對民事調解書提出抗訴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1999.2.9)(28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對撤銷仲裁裁決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訴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2000.7.10)(28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撤銷仲裁裁決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訴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2000.12.13)(286)
[司法檔案]
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2001.10.11)(28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對基層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中級人民法院可否交基層人民法院再審的復函(1995.10.9)(291)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人民法院可否駁回人民檢察院就民事案件提出的抗訴問題的答覆(2001.4.20)(291)
最高人民法院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再審裁定終結訴訟的案件能否提出抗訴的請示》的復函(2003.5.15)(292)
3.特別程式、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督促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1.8)(29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失蹤人的工作單位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死亡的批覆(1986.2.18)(294)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支付令生效後發現確有錯誤應當如何處理問題的復函(1992.7.13)(29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級人民法院能否適用督促程式的復函(1993.11.9)(29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遺失金融債券可否按“公示催告”程式辦理的復函(1992.5.8)(294)
十三、執行程式
1.綜合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2008.11.3)(29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1998.7.8)
(298)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2000.1.14)(30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督辦工作的規定(試行)(2006.5.18)(30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試行)(2006.5.18)(309)
人民法院執行文書立卷歸檔辦法(試行)(2006.5.18)(31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干規定(2006.12.23)(31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2006.12.23)(3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經濟糾紛案件中嚴禁違法拘留人的通知(1992.8.29)(3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判決書中增加向當事人告知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內容的通知(2007.2.7)
(3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做好當前執行工作的若干意見(2009.5.25)(316)
2.執行標的與執行措施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扣押鐵路運輸貨物若干問題的規定(1997.4.22)(31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9.21)一(31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21104.11.4)(32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 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2004.11.15)、於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申請人民法院凍結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的若干規定(2005.4.29)(32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2005.12.14)(3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可以對商業銀行在人民銀行的存款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的批覆(1995.8.10)(3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依法有權查詢、凍結和扣劃郵政儲蓄存款問題的批覆(1996.2.29)(3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複議仲裁決定書可否作為執行依據問題的批覆(1996.7.21)(3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產業工會、基層工會是否具備社團法人資格和工會經費集中戶可否凍結劃撥問題的批覆(1997.5.16)(3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能否對信用證開證保證金採取凍結和扣劃措施i可題的規定(1997.9.3)(3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被執行人存在銀行的憑證式國庫券可否採取執行措施問題的批覆(1998.2.12)(331)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對凍結、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在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存款的執法活動加強監督的通知(1996.8.13)(33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劃撥證券或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經營或期貨經紀機構清算帳戶資金等問題的通知(1997.12.2)(33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不得對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辦公樓、運鈔車、營業場所等進行查封的通知(1999.3.4)(333)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辦公室關於人身可否強制執行問題的復函(1999.10.15)(33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在居留地所在國無合法居留權的我國公民的離婚訴訟文書的效力的復函(1991.4.28)(39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公民黃愛京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確認書受理問題的復函(2003.5.12)(392)
3.司法協助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收費及審查期限問題的規定(1998.11.14)(39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問題若干規定(2006.8.10)(39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向外國公司送達司法文書能否向其駐華代表機構送達並適用留置送達問題的批覆(2002.6.18)(39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立案後有關涉外訴訟文書及送達問題的批覆(1983.12.15)(395)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日兩國之間委託送達法律文書使用送達回證問題的通知(1982.10.12)(39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我國加入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通知(1987.4.10)(39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外司法協助協定的通知(1988.2.1)(39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終止地方法院與國外地方法院、法務部門司法協助協定的通知(1995.1.28)(39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撤銷涉外仲裁裁決有關事項的通知(1998.4.23)(39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我國人民法院應否承認和執行日本國法院具有債權債務內容裁判的復函(1995.6.26)(39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英國嘉能可有限公司申請承認和執行英國倫敦金屬交易所仲裁裁決一案請示的復函(2001.4.19)(399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麥考奈浦敦有限公司申請承認和執行仲裁裁決一案請示的復函(2001.4.23)(39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不承認及執行倫敦最終仲裁裁決案的請示的復函(2001.9.11)(40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明斯克自動線生產聯合公司申請承認及執行白俄羅斯共和國最高經濟法庭判決一案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2003.3.10)(400)
十五、涉港澳台民事訴訟
1.綜合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港澳經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87.10.19)
(402)
2.裁判認可與執行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1998.5.22)(40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補充規定(2009.4.24)(40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持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調解書或者有關機構出具或確認的調解協定書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批覆(1999.4.27) (40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持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支付命令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批覆(2001.4.10) (40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2006.3.21)(40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定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2008.7.3)(40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2000.1.24) (4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2007.12.12)(413)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我國公民周芳洲向我國法院申請承認香港地方法院離婚判決效力,我國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1991.9.20)(41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香港仲裁裁決在內地執行的有關問題的通知(2009.12.30)
(415)
3.文書送達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託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1999.3.29) (4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2001.8.27)(41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台民事訴訟文書送達的若干規定(2008.4.17) (41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問題若干規定(2009..3.9)(420)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涉港澳台當事人公告送達期限和答辯、抗訴期限的請示的復函(2001.8.7)(421)
十六、海事訴訟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1.6)(42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若干規定(2001.9.11)(42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承運人就海上貨物運輸向託運人、收貨人或提單持有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的批覆(1997.8.5)(43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定沿海、內河貨物運輸賠償請求權時效期間問題的批覆(2001.5.24)(431)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外海事訴訟管轄的具體規定(1986.1.31)(43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扣押船舶收費標準的具體意見(1990.1.13)(43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審判工作發展的若干意見(2006.11.9)(43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浙江省工藝品進出口公司與阿科特利斯卡貝特1912公司、寧波致遠國際貨運有限公司海上貨物運輸契約糾紛一案的請示的復函(2001.11.7)(43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內船員勞務契約糾紛案件是否應勞動仲裁前置的請示的復函(2002.6.10)(43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青島口岸船務公司與青島運通船務公司水路貨物運輸契約糾紛一案中賠償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如何計算的請示的復函(2002.6.25)(44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船舶抵押契約為從契約時債權人同時起訴主債務人和抵押人地方人民法院應否受理請示的復函(2003.1.6)(44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中國長江航運(集團)總公司與武漢港務管理局委託代收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糾紛一案請示的復函(2003.5.28)(441)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1999.12.25)(441)
下篇仲薏法
十七、民商事仲裁
1.綜合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006.8.23)(455)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幾個問題的通知(1997.3.26)(45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現職法官不得擔任仲裁員的通知(2004.7.13)(457)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2009.8.27修正)(457)
2.仲裁協定效力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認仲裁協定效力幾個問題的批覆(1998.10.26)(463)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齊魯製藥廠訴美國安泰國際貿易公司合資契約糾紛一案中仲裁條款效力問題的答覆(1996.12.12)(46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僅選擇仲裁地點而對仲裁機構沒有約定的仲裁條款效力問題的函(1997.3.19)(46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安徽國泰物業有限公司申請確認仲裁協定效力一案的復函(2000.8.14)(464)
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對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秘書行政司[1999]107號函的答覆意見(2000.12.21)(464)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化國際石油(巴哈馬)有限公司訴海南昌盛石油開發有限公司購銷契約糾紛案中仲裁協定效力問題的復函(2000.12.5)(46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申請人浙江省諸暨市對外經濟貿易公司與被申請人香港鎧威貿易公司申請確認仲裁協定效力問題的復函(2001.2.26)(46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蒙古至誠礦業有限公司與南非華金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合資經營糾紛一案中仲裁條款效力問題的函(2002.4.13)(46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香港運惟船務代理有限公司訴深圳土畜產茶葉進出口公司航次租船契約糾紛一案仲裁條款效力問題的請示的復函(2002.7.16)
(46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不予執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廣州總統大酒店有限公司與楊光大仲裁一案請示的復函(2002.7.22)(466)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不予執行展裕發展有限公司與福建黎明大酒店有限公司酒店經營管理糾紛一案仲裁裁決的復函(2002.11.20)(46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作出的[2001]深國仲結字第31號裁決是否應予執行的復函(2003.5.27)(467)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華慶腳踏車(深圳)
有限公司訴招商局保險有限公司保險契約糾紛一案受理問題的復函(2003.6.7)(467)
3.撤銷仲裁裁決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仲裁裁決或駁回當事人申請後當事人能否抗訴問題的批覆(1997.4.23) (468)
仲裁裁決案件幾個具體I司題的批覆(199S.7.21)(46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能否部分撤銷問題的批覆(1999.8.25)(468)
[司法檔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不得以裁決書送達超過期限而裁定撤銷仲裁裁決的通知(1997.4.6)(46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廣州市東方酒店集團有限公司申請撤銷仲裁裁一案的復函(2001.4.27)(46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清華同方光碟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撤銷(2002]貿仲裁字第0095號仲裁裁決一案的請示的復函(2003.2.28)
(469)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高福忠申請撤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2002]貿仲裁字第0237號仲裁裁決一案的請示的復函(2003.5.8)(470)
十八、勞動仲裁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經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糾紛準予撤訴或駁回起訴後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從何時起生效的解釋(2000.7.10)(47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勞動仲裁委員會逾期不作出仲裁裁決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批覆(1998.9.2)(47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解除勞動契約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期限應當如何起算問題的批覆(2004.7.26)(471)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12.29)(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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