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教師教育管理者國家級研修項目任務的通知

關於下達教師教育管理者國家級研修項目任務的通知

《關於下達教師教育管理者國家級研修項目任務的通知》是為推進教師教育改革發展,進一步提高教師教育管理者的能力和水平,適應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需要,培養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國小教師,教育部決定2004年11月至12月舉辦教師教育管理者國家級研修班。就研修項目任務下達印發的通知。由教育部師範教育司於2004年10月28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下達教師教育管理者國家級研修項目任務的通知
  • 印發機構:教育部師範教育司
  • 印發日期:2004年10月28日
  • 實施日期:2004年10月28日
通知全文
關於下達教師教育管理者國家級研修項目任務的通知
教師司【2004】30號
國家教育行政學院、有關高等學校:
為推進教師教育改革發展,進一步提高教師教育管理者的能力和水平,適應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需要,培養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國小教師,教育部決定2004年11月至12月舉辦教師教育管理者國家級研修班。現將研修項目任務下達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研修目標和內容
1、樹立現代教育理念。了解國內外教育尤其是教師教育改革發展現狀及趨勢,探討教師教育發展共同規律。深化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理解,推進教師專業化進程。
2、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學習掌握有關政策法規和教育管理知識,提高學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教育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實踐創新能力。
3、推進教師教育改革。根據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研討教師教育改革發展總體思路,尤其是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4、了解基礎教育改革發展。掌握我國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精神,熟悉基礎教育新課程標準的內容及其對教師素質提出的新要求。
二、研修方式和要求
1、研修要體現國家級的水平和質量,聘請國內外教育領域內高水平的行政領導、專家和有深厚學術造詣的教育管理實踐者(高等學校校長、中國小校長、基礎教育課程研究專家、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實驗區教育局長等)作為授課教師。
2、研修要理論聯繫實際,體現先進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3、研修形式要靈活多樣,充分調動學員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採取培訓與研討相結合、報告與交流相結合、教學與考察相結合。
4、每期研修班結束後,承辦單位要進行自我評價和總結,積極聽取學員的意見,辦班結束一周后將總結報告報送我司。
三、研修對象
各班研修對象分別為各省主管教師教育工作的師範(師資)處處長或副處長;高等學校負責教師教育工作的校長或副校長、教務處正副處長、教育學院(系)領導、學科(文科、理科、英語、教育技術和計算機)院系領導。
四、研修組織與管理
1、研修項目由教育部師範教育司負責組織領導,研修任務由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北京師範大學、首都師範大學、天津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湖南師範大學、西北師範大學9個單位分別承擔,並負責各研修班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
2、研修班舉辦時間為2004年11月至12月,培訓時間每期6天(含報到1天),各研修班具體通知由承辦單位下發。
五、研修經費
研修經費採取教育部和學員單位分擔的形式。差旅費和部分住宿費回單位報銷(住宿費不超過60元/人天),培訓費由教育部承擔。
附屬檔案:高等學校教師教育管理者國家級研修班學員名額分配計畫表(略)
教育部師範教育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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