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安溪縣行動方案(2021—2025 年)

為落實強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保護傳承文化遺產,加強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工作,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9日印發了《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安溪縣行動方案(2021—2025 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安溪縣行動方案(2021—2025 年)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29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文通知,方案全文,工作任務,

發文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清水岩風景旅遊區:
《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安溪縣行動方案(2021—2025 年)》已經縣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方案全文

  • 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安溪縣行動方案(2021—2025 年)
為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強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中“保護傳承文化遺產”的要求,加強安溪縣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泉州市行動方案(2021—2025 年)》,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強項目帶動、區域協作,構建科學有效的保護體系,彰顯閩南文化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加民族凝聚力、提高文化認同、維護文化多樣性的作用,體現安溪作為泉州閩南文化發祥地、核心區和富集區重要組成部分的擔當和作為。
堅持整體性保護,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保護非遺傳承群體,保護物質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和關聯環境,提升非遺能見度,呈現“見人見物見生活”的良好狀態。
堅持依法和科學保護,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係,推動非遺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讓非遺融入現代生活、融入旅遊發展、融入城鄉建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 5 年努力,爭取新增 1 項世界級、國家級、省級非遺項目,新增 5 位省級以上非遺傳承人,建成 1 個綜合性非遺館,新增非遺傳習所 30 個以上,閩南文化成為義務教育階段必學課程,非遺數位化保護、傳播持續推動,閩南文化在對台港澳對外文化交流合作中的作用進一步突顯,達到國家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提高遺產可見度、彰顯文化多樣性、增強保護髮展自覺性、宣示保護責任和義務”的目的,助力閩南文化(泉州)生態保護區建設成為“遺產豐富、氛圍濃厚、特色鮮明、民眾受益”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先進區、示範區和引領區。

工作任務

(一)以非遺為核心的保護行動
1.做好非遺項目名錄“擴編”和設施完善。積極推進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擴編”,開展保護工作績效評估,總結推廣保護優秀實踐案例,動態管理項目及保護單位。爭取新增 1 項世界級、國家級、省級非遺項目。組織申報兩批次市級名錄,公布兩批次縣級名錄。繼續實施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十百千基礎工程”,建成 1 個綜合性非遺館,鼓勵非遺項目較為豐富的鄉鎮開闢非遺展示空間,支持社會力量創辦文化遺產博物館,公布一批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展示點,豐富人民民眾文化體驗。
2.加強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遺名錄項目保護管理。繼續配合上級做好“中國傳統制茶技藝及其相關習俗”項目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遺代表作名錄。
3.壯大非遺傳承人隊伍。組織申報兩批次市級傳承人,新增三批次縣級傳承人,爭取新增 5 名以上國家級、省級非遺傳承人。支持、資助非遺傳承人授徒傳藝。支持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非遺傳習所 30 個以上,鼓勵各鄉鎮、各行業協會建設非遺傳習所、傳習中心,力爭縣級以上的非遺傳承人都有傳習場所。加強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補部分非遺傳承人設計意識之缺、當代審美之缺、市場意識之缺,提高非遺傳承人群保護傳承創新能力。
4.做好非遺普查和分類保護。繼續做好各類非遺資源普查,
研究、了解和掌握非遺項目類別的特點,因類制宜,採取有針對性的保護措施,做好非遺項目的分類保護。加強對閩南方言的保護,閩南語進校園有教師有教材有課程,利用課內和課後延時服務等開展閩南語、閩南語歌曲、閩南戲曲等項目的傳承推廣;在各類媒體積極推廣閩南語,鼓勵青少年學習、掌握使用閩南語,鼓勵新安溪人學習、掌握使用閩南語,感知閩南優秀的傳統文化,創建更加和諧的社會環境。對民間文學、民俗、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等項目,注重在相關村居、社區的宣傳、教育和開展活動,促進群體傳承;對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類的項目,注重核心技藝傳承及原材料保護;對傳統表演藝術類的項目,注重傳統劇(節)目及其資料的挖掘和整理,及時搶救記錄老藝人及其代表性劇(節)目。每年復排傳統劇(節) 目 1 個以上;舉行會演會唱、公益演出 150 場次;舉行傳統技藝類、傳統醫藥類、傳統體育遊藝類、民俗節慶類專項活動 100 場次。
5.加強非遺數位化工作。借鑑學習泉州南音記錄工程的經驗,科學實施非遺記錄工程,採集、製作縣級以上非遺項目數字資源, 用於展示、傳播、利用。建成非遺資料庫並通過網際網路公益發布。啟動傳承人記錄工程。
6.完善校園非遺傳承體系。中國小開設非遺課程、職業院校開展非遺教學傳習,構建國小、中學、職業院校階梯式的非遺教育傳承體系,培養一批青少年非遺傳承人。開展非遺活動進校園、非遺知識進教材、非遺傳承人上講台,形成人人傳承發展閩南文化的生動局面。提升“南音進校園”知名品牌,持續開展“泉州市中小學生南音比賽”“閩南語言文化進校園”“閩南戲曲進校園”等。每 3 年組織參評“泉州市閩南文化傳承基地學校”。
7.開展非遺主題傳播活動。利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及其他重要節慶,舉辦以非遺為主題的傳播推廣活動。辦好中國(安溪)家居藤鐵工藝文化博覽會和海上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我縣承接項目。開展非遺進校園、進鄉村、進機關、進社區、進軍營、進企業“六進”活動。組織開展傳統節慶和民俗活動,滿足新時代人民民眾美好生活新需求,彰顯我縣非遺保護新理念、新實踐和新成果。全縣每年舉辦各類非遺主題傳播活動 5 場以上。
8.加強閩南文化對外和對台港澳地區交流與合作。加強與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台港澳地區的文化交流,依託境外安溪籍同鄉社團及各類商協會、青年團體,配合重大文化交流項目、利用海上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閩南文化節等知名節慶,舉辦閩南文化交流活動。5 年內經由政府、事業單位組織的與境外非遺交流活動達到 2 個以上。舉辦兩岸青少年閩南文化體驗、閩南語歌曲比賽、文創設計邀請賽、祖地文化旅遊觀光等兩岸文化交流活動。
(二)區域性整體保護行動
9.繼續推進我縣西坪鎮松岩村、堯陽村等 2 個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整體性保護重點區域的建設提升。落實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泉州市 21 個閩南文化生態整體性保護重點區域保護規劃》。多點布局,全方位做好形式多樣的非遺傳承展示。打造非遺旅遊示範線路,帶動文化旅遊提升發展。在推進歷史文化街區、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保護提升中,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重要內容,充分挖掘資源,加強傳承和展示工作,提升文化內涵。
10.推動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與鄉村振興的相互促進。配合全縣村莊分類和村莊規劃編制,打造鄉村振興示範線路,帶動重點村集中連片提升發展。加強區域內特色小鎮、傳統村落非遺保護,鼓勵發揮村規民約和節慶、儀式等民俗活動在鄉村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支持建設家風家訓等鄉村文化場館。非遺項目、傳承人及傳統工藝、工藝美術大師評選,以及保護經費分配,要體現對老少邊遠地區和鄉村振興戰略的支持。推進西坪鎮松岩村、堯陽村、南岩村、龍門鎮洋坑村、城廂鎮雅興村、湖上鄉盛富村等村落鄉村文化振興,推進鄉村非遺保護傳承,培育鄉村特色文化產業。
11.加強閩南文化生態保護理論出版工作。支持出版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叢書及其他研究成果的出版物。
12.全面科學總結保護成果。出版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安溪地圖集,內容包括各地文化形態形成的地理環境、歷史沿革、現狀、鮮明特色、文化內涵與價值的描述和分析,保護區域範圍及重點區域縣級以上非遺項目、文物保護單位、相關實物和重要場所清單,與文化遺產相關的區域自然遺產清單等。2023 年前編輯出版《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安溪地圖集》。
(三)非遺與經濟社會的融合發展行動
13.推動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與旅遊融合發展。依託區
域內獨特的閩南文化生態資源,以打造旅遊目的地為目標,開展文化研學游、文化體驗游、文化休閒遊。支持旅行社、旅遊企業等將非遺元素與旅遊線路融合,通過產品設計、線路策劃等,推出 2 條以上非遺主題旅遊線路,爭取入選全國非遺旅遊路線。重點區域整體保護與旅遊景點建設相結合,為全域旅遊打基礎。
14.鼓勵非遺的生產性保護。加強閩南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利用,加大力度扶持一批生產性保護項目,進一步壯大以鐵觀音製作技藝、竹藤編等非遺生產性項目為核心技藝的超百億產業。組織申報市級以上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 3 個以上。深入研究挖掘優秀閩南文化資源,推動非遺項目與文化創意、文化旅遊有機結合,推出一批符合當代審美和市場需求的非遺文創精品。舉辦非遺購物節,積極推動利用線上線下等多種途徑進行非遺產品推廣銷售。
15.推動“世界藤鐵工藝之都”建設。深入實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畫》,推動“世界藤鐵工藝之都”建設,培養一批能工巧匠,打造一批知名品牌。組織開展傳統工藝相關技能培訓,帶動就業,變“指尖技藝”為“指尖經濟”。支持傳統工藝美術品種技藝評審認定,支持建立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市、縣兩級非遺傳承人推薦評選,傳統美術、傳統技藝類占 30% 以上。每年舉辦 2 場以上竹藤編技藝、藤鐵工藝賽事。
16.創新非遺展示傳播方式。融通多媒體資源,創新表達方式,集中展示具有閩南文化標識的演藝產品、視聽節目等。適應媒體深度融合趨勢,創新傳播方式。推動主流媒體加大非遺宣傳傳播力度,發揮微信、短視頻、直播等新媒體獨特優勢,豐富傳播手段,增強安溪閩南文化的知名度、美譽度。鼓勵社會組織開展非遺宣傳、展示。全縣每年製作、發布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非遺相關作品 200 個以上。
(四)加強保障要素建設
17.支持立法和機制建設。支持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立法。調整充實安溪縣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非遺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執法檢查力度。將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工作納入績效考評體系。積極與其他縣(市、區)交流互動,參與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工作會商交流。
18.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閩南文化生態保護機構、隊伍建設。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每年舉辦 1 期以上培訓班。建立非遺保護志願者隊伍。調整充實安溪縣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專家委員會,為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提供智力支持。
19.做好經費保障。依法將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強化資金前期審核、事中監督和事後考評,評價結果作為安排預算、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附屬檔案:《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安溪縣行動方案(2021—2025 年)》主要任務清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