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閘弄口街道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主要內容是為規範街道辦事處重大行政決策行為,進一步增強行政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2008〕17號)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制度。街道辦事處對重大行政事項做出決策前,應當對決策事項聽取意見,聽取意見結果作為街道辦事處決策的重要依據之一。重大行政決策建議經分管領導審核、辦事處主任同意後,由黨政辦交相關科室承辦。決策承辦科室應當徵求有關部門的意見,進行充分的溝通和協商。決策承辦科室應當採取發放調查表、召開座談會、舉辦聽證會等形式徵求公眾意見。舉行公開聽證的,應當按照《江乾區閘弄口街道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的規定辦理。徵求公眾意見,應當綜合考慮地域、職業、專業、受影響程度等因素,合理選擇被徵求意見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閘弄口街道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