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等有關政策、法規、法令、規章制度、督導全縣財政工作;擬定全縣財政預算、專項資金、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擬訂全縣財政、稅收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計畫;.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年度全縣財政預、決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及縣級預算草案,編制縣級財政決算,並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參與制訂各項經濟政策,運用財政稅收政策,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調控,並對全縣財力實施綜合平衡;執行縣人大批准的縣級財政預算,組織和監督各級預算的執行;管理和監督全縣各項財政收支,負責對財政資金的調度和撥付。
(三)貫徹落實財政、國有資金基礎管理、財務和會計管理的法律及規章制度,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擬訂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組織實施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產權登記。
(四)監督檢查財政稅收法律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按許可權提出稅收減免建議。
(五)管理全縣財政公共支出和縣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預算內經費;承擔統一發放工資的縣級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款項的撥付工作;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制定需由全縣統一規定開支的標準及相關政策。
(六)參與擬訂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參與基建項目安排及資金監管。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和單位預算會計制度、監督會計規章制度的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及會計證的考試,管理全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社會審計業務。
(八)負責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管理罰沒收入和其他應上交本級財政各項非稅的收入,管理財政專戶資金及政府性基金。
(九)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財政重大支出的績效評估工作。
(十二)制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計畫,組織財會人員開展財政、會計業務知識培訓。開展財政業務重大問題的調研。
(十三)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加強計算機網路信息建設,為財政管理提供技術保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杜玉梅(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
孔義(黨組副書記、國庫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負責組織、人事、國庫集中收付、辦公室綜合管理、宣傳、政務公開、公務用車管理、創文創衛、掃黃打非、掃黑除惡、提案建議辦理、深化改革、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紀檢監察、會計人員培訓教育、督辦督查、機要、保密、工青婦、安全生產、信訪和維穩等工作;協助杜玉梅同志分管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對分管工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主持國庫集中收付中心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科技信息中心;
羅清河(副局長)
負責行政事業群團部門、經濟建設部門的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放管服改革和營商環境、環保督查、民營經濟、減稅降費、政府採購、市場監督管理等工作;對分管工作的政務公開、安全生產、生態環保、創文創衛、掃黃打非、掃黑除惡、提案建議辦理和維穩、信訪、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工作負責,履行“一崗雙責”。分管綜合科、行政事業科、經建科。
周明麗(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全縣預算和財務管理、金庫管理、財政資金調度、經濟運行調度、深化改革等工作;對分管工作的政務公開、創文創衛、掃黃打非、掃黑除惡、提案建議辦理、安全生產和維穩、信訪工作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分管預算科、國庫科。
肖瑾(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農業、社會保障部門預算和財務管理、大扶貧及脫貧攻堅工作;對分管工作的政務公開、創文創衛、掃黃打非、掃黑除惡、提案建議辦理、安全生產、生態環保和維穩、信訪工作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分管農業科。
譚興繁(黨組成員、基財局局長)
負責各基層財政分局預算和財務管理、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對分管工作的政務公開、創文創衛、掃黃打非、掃黑除惡、提案建議辦理、安全生產、生態環保和維穩、信訪、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工作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主持基財局工作;分管債務科,聯繫開陽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趙鵬(黨組成員、國資局副局長)
負責國資局日常管理工作、國企改革改制、國企黨建工作;對分管工作的政務公開、安全生產、生態環保和維穩、信訪、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工作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主持國資局工作;分管開陽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開陽縣信安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辦、信息、安全保密、宣傳、新聞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全縣財政資料征輯彙編出版。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息化標準;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承擔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和會計電算化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監督檢查制度;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承擔系統內部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信訪、政務公開、處理行業不正之風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綜合科
分析預測全縣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參與擬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住房保障資金管理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工作;承擔彩票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各類津貼補貼工作。擬訂非稅收收繳管理的制度和具體辦法;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稅收入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承擔縣級非稅收入的收繳管理和稽查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指導全縣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工作。落實政府採購制度和辦法;管理和指導政府採購相關工作;編制審核政府採購預算和執行計畫,審核支付採購資金;處理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專控商品和政府採購中違法違紀行為。擬定並組織實施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國庫科
執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總決算、匯總部門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工作;參與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承擔財政重大支出的績效評估工作。
預算科
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記事宜;審核報批部門預算項目調整申報事項,審定、批覆縣級部門預算;承擔縣對下的轉移支付工作;編制縣本級年度預算;匯總年度全縣財政決算;負責編制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的年度財政決算;擬訂完善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財政政策。承擔縣直部門支出標準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審核部門提出的年度預算編制計畫,審核人員經費支出和項目經費支出,匯總縣直部門預算;提出有關部門預算定額、部門預算政策諮詢。
參與擬訂地方財政、國有資產管理政策、法規、規章及有關實施細則;承擔綜合治稅管理工作;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報備工作;承擔稅收政策調整、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和稅制改革調查有關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
金融債務管理科
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有關制度,擬定並落實相關管理辦法和細則;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申報、審查、參與談判、轉貸(贈),並監督資金的使用;承擔政府外債貸款資金債務分割、回收和還本付息付費的相關工作;承擔財政預算內非貿易非經營性人民幣限額的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承擔縣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和政府債務預算初編工作;評估、預警和監控政府性債務風險狀況;負責縣級地方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監管等職責;負責地方金融監管工作。
行政事業科
承擔行政、政法、黨派、群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並執行相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及資金管理辦法;實施政法經費保障機制和分類保障辦法;對有關專項資金的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承擔教育、科級、文化、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並執行事業單位的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和規定;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
經濟發展科
承擔交通、建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並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其他項目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提出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擬訂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貫徹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報告編制辦法;承擔縣級國有投資公司財政政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級國有企業(縣國資局監管的除外)的產權登記等基礎管理工作;增加研究提出支持工業園區發展,內外貿及流通領域發展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職責。
農業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民政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執行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督工作;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市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基財局
負責全縣基層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中央和省市對農民各項直接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承擔工作補助資金和村級組織運轉保障資金管理工作;承擔“鄉財縣管”及“村財鄉代管”試點改革的有關工作;承擔鄉村債務化解補助資金和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勵補助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農場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承擔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科技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計算機網路建設;負責國庫集中支付、非稅收入系統及入口網站的維護;承擔財政局機關幹部的計算機信息技術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財政系統幹部的計算機信息技術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