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縣返鄉創業推進辦法

為進一步加快實施返鄉創業工程,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縣返鄉創業推進辦法
  • 適用地區:開縣
  • 分類:辦法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主要目標,推進措施,保障條件,

主要目標

——2011年,新增返鄉創業7500戶以上,投資48億元,實現產值68億元,帶動就業4萬人。
——2015年,累計新增返鄉創業3.5萬戶以上;累計投資390億元,實現產值580億元,帶動就業25萬人。

推進措施

(一)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戶外廣告等媒體媒介,宣傳返鄉創業政策和工作推進措施,加大項目推介力度。總結返鄉創業先進經驗,樹立返鄉創業先進典型。
(二)強化項目策劃。提倡人人搞策劃、村村有項目,全面完成“百千萬項目集群儲備工程”,實行項目分層次策劃包裝,深度項目有可研、一般項目有方案、形象項目有概念,加強項目後續策劃儲備力度。
(三)加快平台建設。加快推動返鄉創業中心園大拆遷、大投入、大建設,全力拓空間、強配套、出形象。有條件的返鄉創業分園(示範點)要加快土地徵用和生產生活配套設施建設,不具備土地徵用條件的,要加大以土地流轉、租賃和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吸引企業入駐。各鎮鄉街道要加大閒置房屋、場地的清理改造。加快農業園區、物流園區平台建設。
(四)加大招商力度。一是深化資源管道吸引返鄉創業,大力發掘自然資源,加大培育物產資源,積極開發旅遊資源,深度打造工業五大集群、農業六大基地、三產四大重點。二是深化鄉情管道感召返鄉創業,各鎮鄉街道要摸排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的區域和行業分布,建立在外人員信息庫,參與、舉辦各項投資促進活動,組織鎮村幹部利用節假日、紅白事等特殊時間,對轄區在外成功人士登門走訪,引導鼓勵其返鄉創業。
(五)落實兌現政策。按照企業定時申報、部門分類受理、財政匯總審核、政府集中審批的基本流程,制定優惠政策兌現管理辦法。加大上級政策資金和縣內相關資金的整合籌集力度,及時落實兌現優惠政策補助資金。
(六)加大創業服務。健全完善“三級代辦”運行機制,簡化辦事手續;落實“一個項目、一個縣級領導、一套服務班子”服務制度;強化用工、用錢、用水、用電、用氣、用料等要素保障;推行柔性執法,對企業一般違章違規的,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開展返鄉創業培訓,為返鄉創業人員提供項目選擇、方案設計、企業管理等“一條龍”的創業諮詢服務。

保障條件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返鄉創業指導站,由縣投資促進辦主任任站長,指導站辦公室設在縣投資促進辦,負責指導站的日常協調工作。各鎮鄉街道要明確相應的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
(二)最佳化工作機制。落實縣級領導、縣級部門聯繫指導鎮鄉街道制度;強化各鎮鄉街道與縣級部門、縣內各招商團、駐外招商分局、在外鄉情聯絡組的協作和配合;開展鎮鄉街道、縣級部門從事返鄉創業、平台建設人員的培訓和交流。
(三)強化考核獎懲。將返鄉創業工作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和縣投資促進辦負責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和檢查,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定期通報。各單位每月底前要及時報送任務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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