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縣返鄉創業優惠政策

《開縣返鄉創業優惠政策》是一項由開縣政府頒布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縣返鄉創業優惠政策
  • 工業優惠政策:大中型工業項目
  • 農業優惠政策:種植業優惠政策
  • 三產業優惠:小額貸款貼息
工業優惠政策,農業優惠政策,三產業優惠政策,

工業優惠政策

1.大中型工業項目。投資規模較大、投資強度較高、符合入駐開縣工業園區條件的大中型工業項目,享受《中共開縣縣委辦公室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企業入駐開縣工業園區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開委辦發〔2010〕8號)規定的優惠政策。可以實現土地“零”地價,享受12%廠房及設施設備補助。
2.樓宇工業項目。在城區發展樓宇工業,符合條件的項目,享受《關於印發〈開縣工業樓宇項目及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開發改文〔2009〕329號)規定的優惠政策。
3.小型工業項目。投資規模小、投資強度低、符合開縣產業政策、城鄉規劃、安全、環保、衛生、消防等要求,在開縣登記註冊成為法人企業,且新建或租用生產用房在500平方米以上、年穩定解決就業50人以上、年稅收1萬元以上的加工、製造小型工業項目,享受如下優惠政策:
(1)廠房修建補助政策。通過租賃、流轉土地在返鄉創業分園、示範點修建標準廠房的項目,給予每平方米40元的投資補貼,補助資金在企業投產後按30%、40%、30%的比例分三年撥付到位。
(2)廠房租賃補助政策。租賃返鄉創業園中心園標準廠房,按照《開縣工業園區廉租標準廠房租賃辦法》執行;租賃返鄉創業園分園標準廠房和利用閒置房屋(學校、供銷社、糧站、舊廠房等)的項目,參照樓宇工業項目標準執行。
(3)用工補助政策。返鄉創業企業可在政府主流媒體免費發布招工信息;縣內勞務中介機構免費為企業提供員工。按項目培訓招用人數給予返鄉創業企業培訓補助費用,培訓期為1—3個月,每人每月補助300元。
(4)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國家西部大開發政策,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所招用的開縣移民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三峽移民就業工作的通知》(渝府〔2006〕214號)規定,在招用後3年內按每人每年4800元的限額給予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的地方所得部分先征後返的優惠,其期限不超過3年。
(5)融資政策。對入駐返鄉創業園符合庫區產業發展的項目,優先爭取安排貸款貼息和融資擔保。
4.微型工業項目。雇員(含投資者)人數在20人以下、創業者投資金額10萬元以下的,符合開縣產業政策、城鄉規劃、安全、環保、衛生、消防等要求企業。享受如下優惠政策:
(1)廠房修建補助政策。通過租賃、流轉土地修建標準廠房的項目,給予每平方米40元的投資補貼,補助資金在企業投產後按30%、40%、30%的比例分三年撥付到位。
(2)廠房租賃補助政策。租賃標準廠房、閒置房屋(學校、供銷社、糧站、舊廠房等)的項目,按企業生產性用房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的30%、最高不超過3元/每月每平方米給予補助,運行一年補一年,財務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兌現,最長不超過3年。
(3)用工補助政策。返鄉創業企業可在政府主流媒體免費發布招工信息;縣內勞務中介機構免費為企業提供員工。按項目培訓招用人數給予返鄉創業企業培訓補助費用,培訓期為1—3個月,每人每月補助300元。
(4)財政補助政策。符合市縣條件的微型企業享受註冊資本金補助,補助標準為企業註冊資本金額的50%以內。
(5)融資擔保扶持政策。符合市縣條件的微型企業以投資人自有財產、親友財產或通過社會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取得小額擔保貸款的,按小額擔保貸款的相關規定享受財政貼息。同時,對發展前景好、擴張能力強、符合國家及我縣產業導向的微型企業提供免費擔保。
(6)行政規費減免政策。符合市縣條件的微型企業辦理證照、年檢、年審等手續,3年內免收行政性收費。
(7)稅收扶持政策。符合市縣條件的微型企業除享受國家和我市對中小企業及特定行業、區域、環節的稅收優惠政策外,企業所得稅享受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其實際繳付的所有稅收中地方留存部分,以獲得的資本金補助金額等額為限,實行先征後返。

農業優惠政策

1.種植業優惠政策
按農業部門設計要求、規模新栽植柑桔500畝以上的每畝補貼1000元(含苗木費)。在柑桔幼林地(三年以內的幼林)和柑桔高換地,集中連片套種主要糧油作物面積20畝以的,每畝補貼100元。
規模新植木本藥材(厚朴、杜仲、黃檗)1000畝以上的,每畝補貼200元;在重點規劃區內,單個業主集中連片新植草本藥材100畝以上的,黃連每畝補貼200元,木香、金銀花等草本中藥材每畝補貼100元。
2.養殖業優惠政策
新建標準化規模兔場預製籠位400個以上,引進種兔每隻補助80元,引進“伊拉”雜交配套系祖代種兔每隻補貼300元;對出口備案場按規模給予2-6萬元的獎勵。
林下養雞20畝以上、年存欄2000隻以上的,給予每隻脫溫雞苗1元的補貼。
新建標準化養豬場,當年出欄生豬300頭以上的按6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建圈補貼;引進長白、約克、杜洛克純種豬按600元/頭給予引種補貼;引進野豬按600元/頭、香豬按300元/頭給予引種補貼。
3.農產品品牌扶持政策
對新獲得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分別給予4萬元、2萬元、1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國家名牌農產品、市級名牌農產品的,分別給予5萬元、1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給予5萬元/個的獎勵。

三產業優惠政策

1.對旅遊從業人員給予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小額貸款貼息等。
2.新辦的獨立核算的物流企業,自開業之日起,經批准可減征或免徵企業所得稅三年。
3.新建農產品批發市場、新建和改造鄉鎮農貿市場,自營業之日起三年內免收各種規費。新建農貿市場50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5萬元的補貼。
4.對五星級酒店、專業市場、特色街等項目實行一事一議給予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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