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

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

開放式基金只能通過一定的銷售機構進行基金份額的申購(認購)或贖回。其銷售機構有兩種:一種是直銷機構;一種是代銷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放式基金代銷機構
  • 主要種類:2種
  • 作用:進行基金份額的申購認購贖回
  • 相關法規:《基金管理公司風險管理指引》
成立背景,機構種類,

成立背景

眾所周知,封閉式基金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一種基金,投資者不可以向基金公司買賣基金份額,只能通過證券交易市場和股票一樣,按照市場價格進行基金份額的轉讓。因此,封閉式基金不需要銷售機構為其銷售基金份額,直接在證券交易市場進行基金份額的轉讓即可。但是,開放式基金則不同,它不能通過證券交易市場進行基金份額的買賣(認購、申購和贖回)。因此,開放式基金只能通過一定的銷售機構進行基金份額的申購(認購)或贖回。

機構種類

其銷售機構有兩種:一種是直銷機構;一種是代銷機構。目前,開放式基金的代銷機構如下:
(一)具有代銷開放式基金資格的商業銀行;
(二)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的合法的證券營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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