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平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根據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宣傳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省政府法制辦關於在全省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發[2004]24號)的精神,結合地方的實際,開平市於2005年初調整歸併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而新組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加掛“開平市著作權局”牌子,內設開平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工作部門,統一行使原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平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點:開平
  • 下屬單位:文化館、博物館等
  • 人數:98人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經費落實情況,辦公條件,隊伍建設情況,機構管理情況,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文物等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管理辦法;制定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
開平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二)指導、協調和服務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文物等事業的發展;指導直屬事業單位文化體制改革,指導、協調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推動各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專業藝術團(隊)組織和業務建設;指導、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三)貫徹文化產業政策和擬訂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參與規劃、實施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依法管理社會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社會文化、圖書館、博物館事業,負責文物管理和保護等有關工作。
(六)負責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聯絡工作。
(七)負責藝術教育工作,指導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圖書資料和藝術教育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八)負責對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九)負責申辦報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發行單位和印刷複製企業的審批工作,負責市內非營利性刊物出版審批工作。
(十)負責著作權保護工作,打擊侵權盜版行為。
(十一)負責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指導、協調、服務相關行業協會開展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等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6個職能股(室)。
包括:辦公室、藝術股、社會文化股、文化市場和著作權管理股(同時掛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廣播電視管理股、新聞出版管理股。

人員編制

市編委下達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事業編制6名。其中領導職數4(局長1名,副局長3名),非領導職數2名。局現有在職人員16人。

經費落實情況

2005年公用經費25.35萬元。

辦公條件

1997年拆除文化大樓後,借用市電影發行放映中心場地辦公,條件極其簡陋。如今新的文化中心綜合大樓已建成並啟用。

隊伍建設情況

全系統現有工作人員98人,其中幹部62人(含以工代乾),職工36人,有9人獲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占總人數的8%,有21人獲初級專業技術職稱,占總人數的19%。股級以上幹部有30人,其中35歲以下3人,占10%;36—45歲6人,占21 %;46-55歲16人,占48%;55歲以上8人,占24%。在文化結構方面,高中以下學歷的53人,占34%;中專學歷12人,占12%;大專學歷19人,占19%;本科學歷13人,占13%;研究生學歷1人,占1%。

機構管理情況

現市文廣新局下轄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市文聯、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電影發行放映中心、碉樓研究所、各鎮(辦事處)文化站。
1、直屬機構——開平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
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執法職能歸併後,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是開平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直屬機構,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名義對屬地文化市場實施綜合執法。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行政執法專項編制7名,現有在職人數5人。其人員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行政級別為副科級。現與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合署辦公,經費納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預算。
2、掛靠單位——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其職能是密切聯絡全市12個文藝協會的溝通,團結廣大文藝工作者開展文學藝術活動。事業編制8名,設領導職數1名,現有在職人員4人。
3、下屬單位
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電影發行放映中心、碉樓研究所
4、文化站情況
鎮級(辦事處)文化站是最基層的文化事業單位,它的主要職責是受當地鎮(辦事處)和文化主管部門的委託,對民眾文化事業、民間藝人和文化個體戶進行管理。以鎮(辦事處)管理為主,業務上接受上級部門指導。現我市共有鄉鎮(街道)文化站15個,其中特級站1個、一級站4個、二級站7個、三級站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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