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平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文物局),是主管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機構隸屬:平湖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工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平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文物局)的主要職責是: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及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根據本市實際,研究起草全市文化藝術、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政策及實施意見,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指導、推動全市文體事業管理體制改革,推進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加強文體事業人才隊伍建設,研究擬定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文物事業的人才發展規劃,加強體育後備人才培訓工作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制訂人才培訓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和體育事業。指導文化藝術的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以及廣播電視、文化藝術政府獎的評比、管理,負責各類文化藝術表演、體育競賽、民眾性體育活動的展示、教育、培訓、輔導的管理;組織、指導和承辦具有示範性的重大文化體育活動。貫徹實施體育法、《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奧運爭光計畫》,負責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協調各鎮(街道)、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文化體育活動;組織參加省運會、嘉興市運會。組織舉辦常規年度體育競賽和四年一屆市運會。
(四)研究制訂全市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培育、發展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管理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科技工作。制定、參與或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事業基本建設規劃及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參與或組織實施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體設施。
(五)宣傳和貫徹有關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法律、法規;負責全市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行政執法、管理和稽查;建立、健全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管理制度,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按照管理範圍和許可權,對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經營單位的設立、變更及其他有關事項進行審核或審批。
(六)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視頻點播業務開辦、社會閉路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社會公共場所大螢幕電視、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發行許可證和廣播電視製作經營機構的審核和管理。
(七)監督管理轄區內的新聞出版活動、印刷業、出版物市場;負責全市印刷企業的審批、審核;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等。
(八)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加強圖書館、文化館(站)建設,指導開展民眾文化活動;指導少兒文化工作。
(九)研究、制定全市對外文化、文物、新聞出版交流的發展規劃,按規定許可權申報和組織實施全市對外文化、文物、新聞出版交流計畫和項目。
(十)審核、報批全國、省、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承擔國家級、省級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相關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實施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依法審核報批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編制文物維修經費預算,申報、核撥、管理文物維修經費。
(十一)研究、制訂全市博物館、紀念館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文博場館的建設和各文博場館之間的協作、交流,組織文物鑑定,負責文博單位藏品借用、交換、調撥、審核、報批重大展覽項目。
(十二)指導和管理直屬事業單位;指導、監督、檢查全市鎮(街道)文化體育部門的業務工作;指導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社團的業務活動;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依法管理健身氣功。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一)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協助局領導調查研究,作好參謀;負責草擬審核有關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文稿;協調辦理有關議案、提案工作;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和服務接待等外事工作,協助局領導協調局機關黨政事務,包括人秘、文電收發傳遞、各類會議的通知、記錄和重要決定事項的信息工作,考勤考績、車輛調度及文印、書報刊訂閱、圖書資料管理等。
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事業中長期規劃及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及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組織、信息、宣傳、老幹部、統戰、信訪、保密、檔案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產業管理科
主要職責
負責計畫、財務、統計、審計、產業、基建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等產業、發展規劃及政策;協調指導文化產業運行中的相關問題,促進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產業的發展和建設;規劃、指導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協調文化科研項目攻關和技術成果推廣。
管理市級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的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工作;編報財務預算結算方案,填報文化體育年報及各類統計報表;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報帳工作及公積金、養老金、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一金五保險”管理、房地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改制單位的資產結算及處置等工作;做好電腦型體育彩票發行的日常工作。
(三)文化事業科
主要職責
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社會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髮展規劃;巨觀指導全市基層文化建設等;歸口管理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協調、指導全市專業藝術和社會文化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巨觀指導全市的文藝創作、生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等工作;指導全市文化館(站)、圖書館(室)等文化單位業務建設;組織協調文化館、各鎮(街道)文化站工作經驗交流和考評。負責管理《平湖文化報》和《文化廣場》電視專欄有關工作。
研究擬訂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和指導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指導文保單位、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對涉及全市文物保護範圍內的規劃、建設以及文物修繕、遷移等項目的先期審核工作,審核文保單位維修方案,組織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項目維修竣工驗收;協調全市各文博單位之間的協作;指導全市文博單位的業務建設和文物安全工作;組織文博科研工作。
(四)體育事業科
主要職責
研究制訂全市體育事業、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措施和業餘體育訓練工作的項目設定、布局、後備人才選拔培養輸送;制訂全市競賽計畫和實施方案,組織實施體育法、《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奧運爭光計畫綱要》和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協調和推動鎮(街道)、村(社區)、學校及各類人群的體育活動的開展;組織管理和協調全市常規年度競賽、四年一屆綜合性運動會和參加嘉興市以上各體育項目競賽;負責全市運動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核准審核及本市各體育運動項目最高紀錄的審核公布;指導全市業餘體育學校、體育場(館、池、所)等事業建設及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開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市級體育社團進行管理;普及推廣《普通人群鍛鍊標準》,規劃實施全民健身工程,對社會健身氣功組織進行業務管理;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相關方面工作的管理、組織、實施。
(五)行政許可科
主要職責
負責宣傳貫徹行政許可審批和非行政許可審批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統一受理、辦理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負責做好行政審批事項辦理過程中與其他相關科室的協調工作;負責向行政相對人提供行政許可工作方面的諮詢、查詢服務;負責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資料歸檔管理工作。
(六)文化市場管理科
主要職責
負責貫徹執行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管理和著作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本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市場發展規劃及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歸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負責全市文化娛樂、演出、音像、書店、網咖、電影、印刷、美術品、體育及文物市場的管理和督查;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經營單位和印刷企業、打字複印單位的年檢換證;承擔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建立健全文化市場管理制度,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和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聯繫和指導本轄區內文化市場行業協會、中介組織開展業務活動;協調文化市場、廣播電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管理,指導執法隊伍的建設。
(七)廣播電視科(廣播電視監測中心)
主要職責
協助配合市委宣傳部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工作,協調製訂全市廣播影視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審核、報批本市各類廣播電視台(站)的建立和撤銷;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年檢年審、節目抽查、播出節目(含廣告信息類節目)的依法監管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本市社會閉路電視系統、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大螢幕電視、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發行許可證和廣播影視製作經營機構的審核、審批及管理;負責本市廣播電視政府獎評選的組織實施,做好上級廣播電視政府獎的申報工作;指導本市廣播電視學會和廣播電視中介組織的活動;負責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記者證審核、申報、發放;參與相關行政複議案件的辦理。指導、監督全市電影放映工作;負責電影放映單位建立與撤銷的審核;組織、實施農村和社區等電影公共服務。

領導班子

鄭忠勤局黨委書記、局長、文聯主席,工作分工:主持局黨委、行政及市文聯工作。
張育民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陸維釗書畫院院長,工作分工:主持陸維釗書畫院及李叔同紀念館行政工作。
孫曉雲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工作分工:協助局黨委書記抓黨建和處理黨委日常工作,分管老幹部、老齡、群團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民眾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圖書事業、計畫生育等工作。聯繫局辦公室、文化科。
肖成華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文物博物、文化產業管理及發展工作。聯繫局文物科、計財科、文物監察大隊。
朱立軍副局長,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文體基礎設施建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電影放映、綜合治理、愛國衛生、消防安全工作。聯繫局市場科、廣電科、法制科及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金曉彤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工作分工:主持局紀檢工作,分管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統戰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對外文化交流及宣傳工作。聯繫局紀檢監察室。
張軍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體育工作。聯繫局體育科。
范補興正科級協理員,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做好體育產業、體育基礎設施建設、信訪工作等。協助張軍副局長做好體育工作。
戈仁龍副科級協理員,工作分工:協助朱立軍副局長做好文化市場、新聞出版、文體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江麗華副科級協理員,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做好保密、檔案、史志編纂工作。協助孫曉雲副書記做好黨務工作。協助金曉彤紀檢組長做好紀檢工作。
丁樂軍局黨委委員,工作分工:協助分管組織、人事及局機關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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