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化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開化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主管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行政管理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化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所屬地區:開化縣
  • 所屬部門:開化縣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行業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研究行業事業管理體制改革,推進人事管理、分配製度改革,負責隊伍建設,制定和實施人才培養規劃,組織開展政策法規和職業技能培訓。
(3)綜合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學藝術的創作與生產,組織、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4)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電影業),加強圖書館、文化館(站)、影劇院等機構建設,指導開展民眾文化活動,協同開展少年兒童和民族文化工作。研究制定全縣對外文化文物交流的發展規劃,並開展文化交流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申報和組織實施全縣對外文化交流計畫和項目。
(5)綜合管理文物事業,依法對全縣社會文物和考古發掘的管理,申報全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依法申報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編制文物維修經費預算;加強對文博業務的指導,負責文博單位藏品借用、交流、調撥的審批、報批;協調、指導、檢查全縣的文物安全工作。
(6)全面管理文化、文物、印刷市場的日常管理,制定文化、文物、印刷市場發展規劃,負責文化、文物、出版物、印刷市場的行政執法管理,加強文化市場的監督和稽查工作,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維護市場秩序。
(7)規劃文化、文物、出版設施布局,指導直屬單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文化文物產業統計,研究制定全縣文化產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制訂、貫徹文化產業政策,促進文化產業的形成與發展;統籌管理文化系統事業經費,監督、指導文化企事業單位的財務、計畫管理。
(8)負責廣播電視行政(行業)管理;負責設立、終止縣廣播電台、電視台及變更台名、台標和跨地區經營的審核、報批;負責縣級廣電播出機構使用廣電專用頻段頻率指配證明審核;負責社會閉路電視系統、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大螢幕電視、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發行許可證和廣播電視製作經營機構的審核、審批及管理;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電視節目市場。依法查處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的行為。
(9)負責申請設立打字、複印企業的審批以及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備案;負責申請設立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其他印刷企業的審核、報批;負責印刷企業的年檢換證。負責出版圖書型內部資料(除黨史類、史志類、文史類、宗教類、外宣類、法律法規以外)和出版企業報內部資料的審核、報批。承擔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10)研究制定出版物發行單位和出版物市場發展規劃、布局結構;負責申請設立出版物零售(不含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或者個人讀書俱樂部及其類似組織的審批,以及上述企業或個人變更名稱、業務範圍、地址,兼併其他出版物發行單位的審批。負責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工作、外事工作、信息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