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新區工信局是開封新區政府部門,負責提出全區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對口部門和本省、市、區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家和省、市、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一)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 作,淘汰工業行業高耗能和落後產能。
(三)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區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對口部門和本省、市、區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家和省、市、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貫徹國家、省、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區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八)統籌全區煤炭經營、綜合利用相關事項,依法規範和整頓煤炭經營秩序;協調組織全區煤炭經營調度和統計工作。
(九)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中小企業招商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及監管,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負責全區城鎮集體經濟的巨觀指導,協調全區城鎮集體經濟發展中的問題,組織有關方面監督、檢查集體企業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
(十一)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二)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區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整合各類社會資源,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輔導、企業診斷、信息諮詢、市場行銷、投資融資、產權交易、技術支持、人才引進、人員培訓、對外合作、展覽展銷和法律諮詢及民營企業投訴受理。
(十四)承擔申請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給予的資金支持,注資擔保公司,保障政府投入資金的安全運行;負責擔保公司的成立的審驗及年審;支持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契約履約擔保、擔保資金管理與運作、評估、驗資、審計、會計和中介諮詢。
(十五)承擔對全區企業的監督、管理、改革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