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

長沙市人民政府印發《長沙市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長政發〔2006〕33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現將《長沙市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長沙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
  • 時間: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 完善: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 地點:長沙市
辦法依據,辦法內容,

辦法依據

長沙市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完善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湘政發〔2006〕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辦法內容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各類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從業人員,聘用編制外人員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編制外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從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僱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與比例?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實行雙基數。參保從業人員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基數。參保從業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為8%。用人單位按本單位上年度統計年報工資總額作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單位年報工資總額小於核定的參保從業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以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
(二)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20%的比例繳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個體工商戶僱工按繳費工資基數的8%繳納,業主按全部僱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12%為僱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三)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必須依法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一)調整個人賬戶規模。從2006年1月1日起,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組織清理審核調整前後的個人賬戶數據,認真做好個人賬戶記錄,規範個人賬戶管理。?
(二)逐步做實個人賬戶。按全省統一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按3%起步做實,以後每年提高做實一個百分點至5%。之後,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基金積累和財政收入的狀況,決定是否繼續提高做實比例。做實個人賬戶財政補助資金由省、市、縣(區、市)財政共同負擔。?
四、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履行了繳費義務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從2006年1月1日起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無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二)2006年1月1日後退休,有視同繳費年限,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辦法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增加過渡性養老金。?
在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初期,為保證參保人員退休後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降低,根據國家要求設立新老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過渡期。?
2006年1月1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上述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具體計發辦法以及新老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過渡期的具體辦法,按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有關規定執行。?
(三)2005年底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和省原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與擴面?
(一)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嚴格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申報制度。?
(二)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要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為重點,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使城鎮各類從業人員一視同仁地享有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要進一步落實國家有關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參保繳費。?
(三)嚴格基本養老保險費預留。企業實施關閉破產時,要按企業上年度繳費工資總額的28%計算10年再折半核定,為離退休人員預留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未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提前退休人員,還要預留提前退休年份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的基本養老金。並將上述費用一次性撥入統籌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國有企業資產不足預留的,由財政給予補助。?
(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強化社會保險稽核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努力提高征繳率。對不按規定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申報,拒繳、瞞報、少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監管?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為企業辦理參保登記,按規定核定參保繳費人數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由地稅部門代征的部分,各級地稅部門要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應徵數據,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入庫,並每月向同級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反饋征繳入庫情況;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財政社保部門每月與地稅部門對賬,並將征繳入庫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撥入社保收入戶和財政專戶。?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擠占挪用。區、縣(市)人民政府要完善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工作機制,保證基金監管制度的順利實施。要繼續發揮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共同維護基金安全。?
七、基本養老保險市級統籌?
(一)基本養老保險按照基金統籌預算管理的模式,實行市級統籌。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核定;統一基本養老金的統籌項目和計發標準;統一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和個人賬戶轉移的規定;統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制度和辦法。?
(二)市、區、縣(市)各級政府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目標責任制,加大對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力度。各區、縣(市)要積極配合市里搞好基金的預算管理,嚴格實行基金收支預算。基金收支預算內的基金缺口,市、區、縣(市)政府共同負擔,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八、企業年金?
(一)為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增強企業的人才競爭能力,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
(二)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在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列入企業成本,在稅前列支。?
(三)企業年金實行完全積累,採取市場化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營。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政策指導,做好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基金管理契約備案和基金監管工作,實現規範運作,切實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利益。?
九、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
(一)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務體系。市、區、縣(市)勞動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站、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要按照建立獨立於企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繼續紮實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二)加快公共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逐步創造條件,開展老年護理服務,充實社會化管理服務內容,提高社會化管理服務質量。?
(三)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按照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的服務體系。要建立公開、平等、規範的養老服務業準入制度,積極支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鼓勵社會資金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等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
(四)建立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長效機制。將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建設、退休人員檔案管理、公共服務設施、信息網路建設等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十、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建設?
(一)各級政府、勞動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建設,加快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網路建設,建立高效運轉的經辦管理服務體系。?
(二)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完善管理制度,規範業務流程,實現規範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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