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長沙市道路運輸管理處是長沙市地方政府主管道路運輸的政府機構。

根據《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長發【2015】6號)和《長沙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長沙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職責和機構編制調整的通知》 (長編辦發【2015】164號)精神,在整合長沙市貨物運輸管理局(長沙市機動車維修管理辦公室)、長沙市公共客運管理局的基礎上,組建長沙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以下簡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副處級,為市交通運輸局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道路客貨運輸及站(場)、城市公共客運(含城市捷運、軌道交通、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機動車維修、物流市場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全市道路客貨運輸及站(場)、城市公共客運、機動車維修等行業的調查研究,參與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和地方性管理規章,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及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
(三)按許可權承擔道路客貨運輸及站(場)、城市公共客運、機動車維修等行政許可事項的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全市道路客貨運輸企業及站(場)、城市公共客運企業、機動車維修經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道路運輸代理、貨運配載信息服務、倉儲理貨、裝卸搬運的從業人員資質審驗的具體事務性工作。
(四)負責大客流運力的綜合調度,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公交一體化建設;協助開展城市公共客運、道路旅客運輸行業各類政策性補貼的測算和實施工作;按規定具體實施全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對道路運輸企業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道路客貨運輸企業及站(場)、城市公共客運企業、機動車維修市場有關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經營車輛的技術管理及安全管理;負責全市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工作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對全市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的考核和合理;負責指導和組織全市城市公共客運企業開展從業人員的再繼續教育。
(七)負責客運線路的監督管理,參與公交站點及相關設施設定、變更、命名和公告等工作。
(八)負責組織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共客運企業的安全生產服務質量及站容秩序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評議工作,並發布年度經營情況評估報告;組織實施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共客運行業優質服務競賽。
(九)負責處理道路客貨運輸、城市公共客運、機動車維修物流行業的服務投訴工作;配合物價、稅務等部門制定和調整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共客運行業的價格標準和收費標準,並協助收費票據的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國家重點物資、大宗物資的運輸工作,組織協調戰備、救災、搶險等人員、物資的運輸工作,保證指令性計畫的完成;負責擬訂有關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運輸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道路客貨運輸及站(場)、城市公共客運、機動車維修、物流行業有關技術標準及行業規範,推廣運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能源、新設備,開展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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