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生活無著人員救助管理站始建於1949年11月,系長沙市民政局直屬副處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擔負著長沙市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生活、醫療、返鄉、安置、幫扶等救助管理工作。
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關懷下,在市民政局的正確領導下,全站職工緊緊團結在站黨總支周圍,牢記“民政為民 民政愛民”的民政工作宗旨,用誠心、愛心、熱心和細心書寫著奉獻與赤忱,全心全意為救助對象服務,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的認可和好評,被民政部授予“國家一級救助管理機構”、“全國民政系統行風建設示範單位”,被省民政廳授予“全省民政系統創建行風建設示範視窗先進單位”、“省救助管理機構規範化建設先進單位”、“全省社會事務工作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獲得市級“文明標兵單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學雷鋒十佳集體”、“工人先鋒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先進集體”等稱號,流浪兒童保護教育中心被市精神文明指導委員會授予“文明視窗示範單位”,為長沙市的穩定和發展,為救助管理工作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