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長沙市嶽麓區委員會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岳發[2010]15號)檔案精神,設立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政府辦公室),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點:長沙市嶽麓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區政府工作部門
領導班子,周志凱,劉立,周凡,蘇春光,潘旺明,李舜,陳定佳,劉雄輝,肖文輝,主要職責,職責調整,內設機構,

領導班子

周志凱

主要職務:
區委副書記、區長
工作職責:
主持區政府全面工作,分管政府辦公室、監察、審計、機構編制工作。
工作簡歷:
1990.08 - 1992.08 望城縣新康鄉幹部,團委書記
1992.08-1995.06 望城縣城關鎮幹部
1995.06-1995.11 望城縣高塘嶺鎮計生辦主任
1995.11-1996.07 望城縣高塘嶺鎮黨委委員
1996.07-1997.01 共青團望城縣委副書記(其間:199408--199612 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生班學習)
1997.01-1999.02 雷鋒紀念館黨支部書記、館長
1999.02-2000.02 望城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雷鋒紀念館黨支部書記、館長
2000.02-2001.09 望城縣雨敞坪鎮黨委書記
2001.09-2002.10 望城縣雷鋒鎮黨委書記
2002.10-2006.06 望城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其間:200309--200607 在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6.06-2008.03 望城縣委常委、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8.03-2010.07 長沙市文化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0.07-2012.02 長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2.02- 至今 長沙市嶽麓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區長

劉立

主要職務: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工作職責:協助區長處理區政府日常事務,主管武裝、發展改革、財政、稅務、國有資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物價、能源、信訪、應急管理、“兩型社會”建設、電子政務、政府新聞、政務公開、機關後勤服務、地方志及檔案;協管機構編制工作;聯繫人大、政協、人武部、統戰、民主黨派、行政學校、老乾工作。
工作經歷:
1993.09-1995.12 長沙市效區馬王堆鄉工作
1996.01-1997.04 長沙市郊區區委辦乾
1997.04-2001.03 長沙市雨花區區委辦副主任
2001.03-2002.03 長沙市雨花區東塘街道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02.03-2005.01 長沙市雨花區高橋街道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05.01-2006.06 長沙市雨花區高橋街道工委書記
2006.06-2007.10 長沙市嶽麓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07.10-2011.05 長沙市嶽麓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
2011.05-2011.06 長沙市嶽麓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副區長
2011.06-2012.09 長沙市嶽麓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12.09- 至今 長沙市嶽麓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區長

周凡

主要職務:
區委常委、副區長
工作職責:
主管住房和城鄉建設、城鄉規劃、工務、重點工程、國土資源、征地徵收、人防、公用事業。
工作簡歷:
1997.08 - 2000.09 長沙市環線道路工程指揮部工程科現場施工員、東北環線組副組長
2001.01-2002.09 長沙市環路總公司總工室副主任、主任
2002.09-2002.10 長沙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幹部
2002.10-2006.11 長沙市建委小城鎮發展處處長
2006.11-2009.04 長沙市建委建設市場管理處處長
2009.04-2009.08 長沙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總支書記
2009.08-2012.09 龍山縣委常委、副縣長(掛職)、市建委副縣級幹部
2012.09-至今 長沙市嶽麓區區委常委、副區長

蘇春光

主要職務:
副區長
工作職責:
主管綜治、司法、信訪、社會管理創新、法制、環境保護、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文明創建、愛國衛生、市政、環衛、園林、綠化工作。
工作簡歷:
1994.12 - 1996.05 湖南望城縣烏山鎮(鄉)黨政辦公室 工作人員
1996.05-1997.07 湖南望城縣烏山鎮政府集鎮辦 集鎮辦主任
1997.07-1998.10 湖南望城縣烏山鎮黨委 黨委委員
1998.10-2000.3 湖南望城縣烏山鎮黨委 副書記
2000.03-2001.09 湖南望城縣烏山鎮黨委 鎮長
2001.09-2006.02 湖南望城縣格塘鄉黨委 書記
2006.02-2006.07 湖南望城縣含浦鎮黨委 書記
2006.07-2008.06 湖南望城縣含浦鎮黨委、含浦科教園 書記
2008.06-2009.03 長沙市嶽麓區含浦鎮黨委、含浦科教園 書記
2009.03- 至今 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 副區長

潘旺明

主要職務:
副區長
工作職責:
主管金融、棚改和住房保障、交通運輸、住房公積金、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麓山城投、城建開發、麓城置業、新城住保、桔洲移民開發建設公司工作。
工作簡歷:
1991.7 參加工作
1996.9 入黨,現任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歷任長沙造紙廠抄紙車間、技術科幹部;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嶽麓分局幹部;長沙市嶽麓區望城坡街道工委委員、人武部長;長沙市嶽麓區望城坡街道工委副書記、人武部長;長沙市嶽麓區委組織部副部長、正科級組織員(其中2003.3-2004.5借調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黨員管理處工作);人民政府副區長、長沙市嶽麓區望城坡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長沙市嶽麓區銀盆嶺街道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西藏貢嘎縣委常委、副縣長。

李舜

主要職務:
副區長
工作職責:
主管農業、農村、糧食、林業、畜牧、獸醫、水產、水務(排水與污水處理)、防汛抗旱、人口計畫生育、民政、婦女兒童、移民、扶貧、慈善會、“城中村”改造工作。聯繫婦聯、殘聯。
工作簡歷:
1998.08 - 2001.07 任長沙市芙蓉區環衛局計財科會計
2001.07-2001.09 任長沙市芙蓉區財政局幹部
2001.09-2002.01 任長沙市芙蓉區招商局副局長
2002.01-2004.08 任長沙市芙蓉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副局長
2004.08-2007.04 任長沙市芙蓉區工商聯(總商會)會長 芙蓉區政協常委
2007.04-2008.09 任長沙市芙蓉區火星鎮街道辦事處主任 長沙市政協委員
2008.09-2009.09 任長沙市總工會經濟技術部部長 長沙市政協委員
2009.09-2012.09 任長沙縣金井鎮人民政府鎮長 長沙市政協委員
2012.09- 至今 任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長沙市人大代表

陳定佳

主要職務:
副區長
工作職責:
主管公安、禁毒、消防、交警工作,協管信訪工作。聯繫法院、檢察院。
工作經歷:
1984.09 - 1986.07 湖南省人民警察學校學生
1986.07-1992.06 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東區分局政保科民警
1992.06-1993.08 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東區分局政保科科員
1993.08-1997.01 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政保科副科長
1997.01-2001.04 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政保科科長
2001.04-2004.12 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4.12-2009.09 湖南省望城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9.09-2012.09 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09-至今 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嶽麓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劉雄輝

主要職務:
副區長
工作職責:
主管科技、商務、旅遊、外經、外貿、招商引資、智慧財產權、總部經濟、工商行政、會展、口岸、工業和信息化、電力、嶽麓科技產業園、大學科技園、嶽麓擔保公司工作。聯繫總工會、工商聯、僑聯、科協、駐區高校。
工作簡歷:
1991.09 - 1992.12 長沙肉類聯合加工廠幹部
1992.12-1995.11 長沙肉類聯合加工廠廣告宣傳科副科長、廠辦公室副主任
1995.11-1997.09 長沙市嶽麓區(西區)區委辦公室幹部
1997.09-1999.12 長沙市嶽麓區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9.12-2000.07 長沙市嶽麓區委辦公室副主任、正科級督查員
2000.07-2001.07 共青團長沙市嶽麓區委書記
2001.07-2002.02 長沙市嶽麓區望月湖街道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02.02-2002.12 長沙市嶽麓區委辦公室副主任、正科級督查員
2002.12-2006.04 長沙市嶽麓區對外經濟貿易合作局(招商合作局)局長
2006.04-2006.07 長沙市嶽麓區商務局(招商合作局、旅遊局)局長
2006.07-2012.11 長沙市嶽麓區政府黨組成員、政府辦主任
2012.11- 至今 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肖文輝

主要職務:
副區長
工作職責:
主管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食品安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民族宗教、外事僑務、紅十字會、對台工作。聯繫團工委。
1997.12 - 2005.10 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偵察員,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2005.10-2009.09 長沙市政府辦公廳主任科員
2009.09-2012.12 長沙縣副縣級幹部、青山鋪鎮黨委書記
2012.12-2014.01 長沙縣副縣級幹部、縣委辦常務副主任
2014.01- 至今 嶽麓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審核和組織起草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區政府各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園區管理機構和其他單位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重要綜合性材料和區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
(四)負責區政府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區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
(五)負責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重要決策、決定事項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
(六)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批示意見或辦理公文的需要,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定。
(七)督促檢查區政府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園區管理機構執行落實區政府公文、會議議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情況,組織開展跟蹤調研,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八)組織全區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提供服務;負責編寫《區人民政府公報》和《政府工作大事記》。
(九)負責區政府總值班和政務公開電話接待處理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全區應急管理工作。
(十)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區政府部門辦理答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一)負責區政府本級和區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區政務信息建設規劃和指導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業務指導;負責聯絡、協調區政府重大決策和有關政務的新聞發布及宣傳報導工作。
(十二)負責金融證券辦和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三)管理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區信息中心,協管區信訪局。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管理、金融監管、檔案審核、決策參謀、綜合調研和督促檢查的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二)增加指導、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增加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的規劃、管理和組織建設工作。
(三)協管區信訪局,不再管理區統計局、區政務服務中心和區招商合作局。
(四)原在區政府辦公室掛牌的區民族宗教事務和外事僑務辦公室職責,劃入區民族宗教和外事僑務局,不再保留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區外事僑務辦公室的牌子。
(五)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在區政府辦公室掛牌,獨立運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區政府辦公室設5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調研室(對外稱區人民政府研究室)
負責全區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重要綜合性材料和區領導的重要講話,編寫《區人民政府公報》、《政府工作大事記》和區政府辦公室內部刊物,負責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服務;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及區政府綜合性會議的會議記錄、紀要起草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安排;負責聯絡協調區政府重大決策和有關政務的新聞發布及宣傳報導工作。
(二)督查室(對外稱區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決議和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及綜合性會議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上級政府和區政府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督辦及落實情況的反饋;負責組織區政府系統年度績效目標的管理和行政問責制度的實施;負責政務公開、治理經濟發展環境等方面工作的督查;負責區政府督促檢查活動的聯絡、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區政府部門及相關單位辦理答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視察的接待等工作。
(三)機要室(秘一室)
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公文的核稿、校對、印製;負責文稿起草和請示性公文的擬辦、催辦工作;負責承辦往來電文的收發、登記、送閱、反饋、清退、立案、歸檔等工作;負責區政府印章、區長印章和區政府辦公室印章、介紹信的使用、管理;負責全區政府系統辦公規範化、自動化建設的指導工作;負責全區政務信息建設規劃和指導工作;承辦以區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審批工作。
(四)應急管理辦公室(加掛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室牌子)
負責區政府總值班工作;負責向省、市政府報送緊急、重大事項的簡要情況;組織協調處理突發公共事件;負責政務公開電話的接處;協調處理政務接待中的有關工作;聯繫信訪方面的工作;負責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區政府領導重要活動的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辦公室安全保衛工作。
(五)行政事務管理科
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各類會議的會務組織和友好城區交流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對外接待、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黨支部、工會、計畫生育、車輛管理等工作;聯繫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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