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嶽麓區水務局

根據《中共長沙市嶽麓區委員會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岳發[2010]15號),設立長沙市嶽麓區水務局,為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嶽麓區水務局
  • 編號:岳發[2010]15號
  • 地區:長沙市嶽麓區
  • 主要職責: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法律
簡介,內設機構,

簡介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劃、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建設和水文工作。
(二)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
(三)規劃、管理全區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監督城鎮給水排水。
(四)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和保護。
(五)組織、指導江河、水庫、河口灘頭的治理和開發。
(六)規劃、組織水土保持的綜合防治和監測。
(七)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協調並處理水事糾紛
(八)巨觀調節和監管水利資金;監管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使用。
(九)指導水利行業經濟發展。
(十)組織、指導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工作。
(十一)規範水利水電的技術規程、規章,推廣新技術。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水務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機關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接待、保衛、會議安排、綜合性檔案的起草、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安全生產、計畫生育、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水利行業(局屬二級機構)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局所屬二級機構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監管,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財務審計;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出納工作;負責二級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審計、監管。
(二)水政水資源科
擬定全區水利法制建設規劃,研究提出有關水利方面的方針政策,組織擬定有關規章和改革方案;組織擬定長期供水和排水計畫;指導水政監察工作;承辦水事糾紛協調的有關工作,承辦行政應訴、複議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水資源規劃及基礎數據普查、調查論證,合理調配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宣傳貫徹水土保持政策法規,監督檢查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水土流失防治情況;編制全區水土保持和小流域規劃,指導全區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工作;組織指導大中型水庫、河道、堤坊工程管理維護和安全監測;指導水庫庫區移民扶貧管理工作;供排監管和全面調度。
(三)水建水管科
擬定全區水利的發展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水利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擬定灌區、節水灌溉、城鄉供水發展規劃;指導農村安全飲水和農村節約用水工作;負責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和農業綜合開發水利項目工作;編制全區水利科學技術和教育發展規劃。
組織編制全區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辦全區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的編制、審查工作;組織區級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驗收;承擔全區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和水利服務體系工作;管理水利工程設計、招投標、監理、工程造價等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工程規範;負責全區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區水務局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或紀檢員按有關規定配置。
四、其他事項
(一)嶽麓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水務局,其人員編制在區水務局內部調劑。
(二)嶽麓區豐順垸堤委會(含湘麓垸電排站),核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5名。
(三)嶽麓區洋湖垸堤委會,核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
(四)嶽麓區麓山垸泵站(含岳北垸、岳華垸、梅溪垸電排站),核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6名。
(五)嶽麓區泉水沖水庫管理所,核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22名。
(六)嶽麓區河道堤防管理站,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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