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國庫集中支付局

長沙市國庫集中支付局是長沙市財政局直屬單位。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全市會計委派制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提出運用財經法規政策,控制財經支出,加強單位財務管理的建議。
二、接受財政部門核批的用款計畫和額度,核對部門預算指標,審核財政直接支付項目和餘額,覆核財政資金授權支付匯總額度,會同財政國庫處選擇代理銀行,辦理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的相關業務。
三、負責研究制定國庫集中支付和會計集中核算監督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對專項資金實施跟蹤檢查,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運轉經費的監督與管理。
四、負責對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資本營運機構委派會計人員和財務總監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和財政財務法規,加強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並負責對其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負責審核集中核算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完整記錄各項會計業務,辦理集中會計核算工作。
六、協助各預算單位做好預算編制和財務分析工作,對各單位財務管理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
七、研究支出信息管理與使用,管理國庫集中支付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編碼、數據維護和系統網路,預算單位、代理銀行的安全身份認證登記,確保系統正常運轉和預算資金的安全。
八、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
九、會同市財政局國庫處選擇代理銀行和制定委託代理協定,開具財政支付憑證,嚴格按照人民銀行和財政部門規定的程式辦理全市各類國庫集中支付業務。
十、負責核對國庫集中支付項目的銀行已撥款憑證及支出日報表。財政集中支付相關賬務處理,賬簿數據查詢,結算代理業務費和匯劃手續費,指導預算單位直接支付及授權支付業務。
十一、辦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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