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農業品牌建設的若干意見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構建與國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現代都市農業新格局的意見》(長發〔2017〕1號)精神,全面推進農業品牌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圍繞構建與國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現代都市農業新格局,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品牌培育機制,著力打造一批產品品質優、科技含量高、市場競爭力強的農業品牌,引領農業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全面提升農產品供給的質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適應城鄉居民多樣化、個性化消費需求,依託資源優勢、地域文化和產業特色,培育一批農產品知名品牌,提高農產品市場影響力和競爭力。
堅持企業主體。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強化品牌意識,加大品牌培育和行銷推介力度,運用品牌理念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和科技創新,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和技術水平。
堅持政府引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品牌培育機制,營造依法誠信經營氛圍,努力形成全社會重視、支持和保護品牌建設的良好格局。
(三)主要目標。用五年時間,建立長沙農業品牌的培育、管理、保護體系,打造1個綜合產值過100億元的農業產業品牌、5個品牌價值過50億元的區域公用品牌、50個經營收入過10億元的農業企業品牌、50個全國知名農產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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