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汀縣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龍政辦[2010]316號)有關規定和要求,本辦積極組織編寫長汀縣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共七個部分組成。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汀縣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屬性:政府工作報告
  • 地區:長汀縣
  • 年份:2010年
一、 概述
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龍巖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長汀縣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條例》的各項要求,以“正常化、規範化、制度化”為著力點,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有序、健康發展。
(一)財政性資金公開情況
根據《福建省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我縣積極穩妥地推進財政信息的公開,加大了財政性資金的公開力度,提高了社會公共資金公開透明度。通過縣政府入口網站、“公開欄”等,及時公布我縣本年度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下一年度的財政預算草案報告、各個月份或季度的財政性資金收支情況以及使用情況、政府採購情況、最新財政政策等信息,讓民眾了解財政,支持財政工作,方便民眾辦事並對財政部門履行職責進行有效的監督。
(二)規劃及政府投資項目、行政審批過程公開情況
及時公布長汀縣2009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及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報告,公布省、市重點項目推進情況匯報信息,讓公眾第一時間了解我縣重大項目的進展情況。縣統計局每月公布一次我縣一月份至公布月份的經濟運行情況分析及通報,公民可從其中的統計數據以及數據對照表中一目了然地了解我縣的經濟發展態勢。各公開單位通過縣政府入口網站的“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以及部門的公告欄,公開行政審批項目名稱、辦理依據、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及依據等信息,並按規範格式編制和實時更新,為公眾辦事贏得了寶貴的時間和精力,受到了好評。
(三)重大公共政策決策過程、政策解讀及執行公開情況
我縣高度重視與民眾利益息息相關的政策的制定、解讀、推廣和實施。在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中,通過縣政府入口網站的“網上調查”、“意見徵集”欄目以及新聞媒體等途徑廣泛徵求社會各方意見,並及時答覆公眾諮詢,推動公眾積極有序參與。在政策的推廣上,除了通過縣政府網站、廣播電視等公開,還在縣、鄉(鎮)、村三級“政務公開欄”中貼上相關檔案,在公共場所掛放標語、廣告等,必要時還進行入戶宣傳,確保做到人人皆知。
(四)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情況
一切以民眾的切身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社會普遍關注的價格、質量、服務等要素,重點公開教育改革、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社會就業等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2010年全縣共公開服務類信息419條。
(五)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在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建設上,我縣堅持因事制宜、靈活運用、重在實效的原則,除了通過縣政府入口網站、新聞媒體、政務公開欄等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外,還在縣檔案館和圖書館設定了信息查閱點,公眾可通過各種途徑及時了解到自己所需的政府信息。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一是繼續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進一步提高各相關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是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鑒於人事變動,我縣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和各公開單位的分管領導、工作人員進行了調整,做到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領導主抓、有綜合協管、有工作機構負責、有專人專機承辦,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的有效運行。
三是加強業務培訓和督促檢查。通過舉辦業務培訓班、講座、以會代訓等方式,分類別、分層次加強業務指導,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力度。加強對各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條例》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縱深發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和類別
2010年度,全縣各級負有公開義務的行政機關,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55條,其中公文類信息987條。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1條。
在主動公開的公文類信息中:機構職能類信息91條,占9.2% ;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150條,占15.2% ;規劃計畫類信息46條,占4.7% ;行政許可類信息16條,占1.6% ;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179條,占18.1% ;民政扶貧救災社保就業類信息179條,占18.1% ;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信息116條,占11.8% ;科教文體衛生類信息110條,占11.2%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100條,占10.1% 。
2008年5月1日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來,全縣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816條。
(二)信息公開的形式
1、政府入口網站
公眾通過“中國·長汀”入口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可查閱縣、鄉(鎮)兩級政府及縣直部門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欄目,可向各行政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查閱公開申請處理的情況;通過“公開意見箱”,可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言獻策;通過標題、類目、文號、關鍵字等“信息檢索”功能,公眾可方便地查閱到各公開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2010年,縣直各部門及鄉鎮通過網站公開政府信息612條,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達93.3萬人次,其中“中國·長汀” 政府網站公開專欄頁面訪問量達84.3萬人次。
2、政府信息查閱點
縣檔案館和圖書館都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各公開單位定時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紙質版和電子版各一份)送交“兩館”,公眾可在兩個查閱點查閱到自己所需的資料。
3、新聞媒體
縣內重大事件、重大決策、重要措施等,特別是關係民眾的重大民生事項,都通過長汀電視台、長汀廣播電台等形式,直觀、形象地展示給公眾。2010年全縣通過廣播電視公開政府信息44條。
4、政務公開欄等其他渠道
通過在辦公場所、公共場所設立公開欄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最新的政策法規、重大事項等信息,以及各單位的辦事指南、領導信息、科室職能職責等,方便民眾知事辦事。2010年全縣通過政務公開欄等形式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68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0年全縣各行政機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6件,其中電子郵件申請16件,網上申請9件,信函申請1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征地拆遷、招商引資、醫療衛生等。受理的26件依申請公開已全部答覆,其中:同意公開答覆25件;同意部分公開答覆1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行政機關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鑒於我縣尚未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收費標準,截止目前,全縣沒有收取有關依申請公開的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縣嚴格按照《條例》以及省、市檔案的規定執行,及時主動公開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答覆依申請公開的信息,2010年全縣未接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複議、訴訟和申訴。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個全面系統工程,涉及到全縣工作的各個方面,2010年1月份以來,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部門領導的支持和監督下,取得了一定進步和成效,但離上級的要求還有差距,具體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部分幹部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不強,對應主動公開的信息或更新的信息,不能及時上網進行公布,導致信息公開工作的不全面、不及時;
2、部分鄉(鎮)和縣直部門存在信息公開工作不主動的現象。由於部門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程度存在差異,部分單位人員變動較頻繁,導致政府信息公開的狀況不平衡,存在被動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問題;
3、各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送交“兩館”不及時,公民利用公共查閱點查閱政府信息的查閱率較低;
4、政府入口網站功能不完善。網站目前的功能大多只停留在公布單位工作動態、機構設定、規劃計畫、工作制度等信息上,一些互動交流功能還須進一步完善。
2011年,我縣將結合實際,積極改進工作方法,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將從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入手,把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深化,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常態化、便民化。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以社會關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為突破口,推進制定不同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細則,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規則。
二是規範政府信息公開行為。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評議制度,將評議工作日常化、規範化、制度化;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服務工作;加強宣傳和普及力度,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知度。
三是加強基礎性工作。在工作機制建設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確保機構、人員的穩定性;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完善政府網站功能;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強化幹部公開意識,狠抓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規範公開內容,提高公開質量,促使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朝規範化、制度化方向發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