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首次辦理身份證由市公安局受理。
辦理流程,申報材料,資費標準,承諾時限,聯式方式,
辦理流程
1、居民持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兩張,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製作居民身份證申領表》;
2、到市公安局戶政大廳或各區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人像採集;
3、視窗交款。
申報材料
《製作居民身份證申領表》。
資費標準
依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2003】發改價字2322號),公民首次申領二代證每證收取工本費20元。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每證收取工本費40元。
承諾時限
40個工作日。
聯式方式
長春市公安局戶政大廳。長春市公安局戶籍科0431-88908246;身份證管理科0431-8890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