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政府公報

《長春市政府公報》創刊於1946年,是機關刊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政府公報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46年
  • 出版周期:周刊
辦刊歷史,刊登內容,

辦刊歷史

《長春市政府公報》是1946年出版於長春的機關刊物,周刊,由長春市政府秘書處印製。該刊發行於1946年2月國民黨長春市政府成立後,期刊名由時任東北長春市警備司令兼市長趙君邁題字。館藏1946年至1948年出版的部分期刊。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同年12月20日,國民黨中央政府在長春市設定長春市政府,隸屬吉林省。長春市政府公報從1946年十月開始刊行。1948年10月19日長春解放,國民黨長春市政府遂告解體,長春市政府公報隨之停刊,具體停刊時間不詳。

刊登內容

該刊主要刊載各種法規及政府令,通告,公牘,政府工作會議記錄。主要刊載的法規有中央法規,例如公務員交代法例,非常時期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暫行條例(國民政府三十五年五月十二日公布),收復省區民眾自衛隊組訓方案:包括組織,訓練,武器裝備,經費四部分內容(內附民眾自衛隊組織系統表);亦有省府法規,例如:吉林省公務員請假暫行條例,以及本府法規。令批分為省府命令和本府命令,分別是吉林省政府訓令和長春市政府訓令。布告欄主要刊登長春市政府,警務司令部的布告,會議錄刊登長春市政府每周工作會報會議記錄(記錄會議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員,會議記錄以及選舉結果,工作報告)等。統計欄的最後一頁會刊登啟事公告,銀行信息和雜誌社消費公社之類公社的廣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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