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包房收人指飯店將一部分客房長期包租給客戶所取得的收入。是形成飯店營業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與飯店客房收入的性質是相同的,只是業務程式有所不同。一般由飯店銷售部按待並簽定協定-一式三份。一份給客戶,一份給銷售部留存、一份交財會部門根據租賃協定按期結算和收取保證金。財會部門收到客戶保證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付制款一××公司”科目;根據協定規定,每結轉營業收入時,借記“應收帳款一—××房間”科目,貸記“營業收入一客房收入”科目;財會部門應收組收到客戶租金時按協定審查核對無誤後開給發票,憑發票附屬檔案,銀行進帳單,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帳款—××房間”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