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燧改火

鑽燧改火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1),期(2)可已矣。”子曰:“食夫稻(3),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4)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選自《論語·第十七章·陽貨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鑽燧改火
  • 注音:zuàn suì gǎi huǒ
  • 釋義:古時隨季節選擇木材鑽木取火
  • 出處:《論語.陽貨
【釋義】:古時鑽木取火﹐因季節不同而用不同的木材。《論語.陽貨》:"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何晏集解引馬融曰:"《周書.月令》有更火之文: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之中,鑽火各異,故曰改火也。"後僅於寒食後二日為之,並成為習俗。
【翻譯】:宰我問:“服喪三年,時間太長了。君子三年不講究禮儀,禮儀必然敗壞;三年不演奏音樂,音樂就會荒廢。舊谷吃完,新谷登場,鑽燧取火的木頭輪過了一遍,有一年的時間就可以了。”孔子說:“(才一年的時間,)你就吃開了大米飯,穿起了錦緞衣,你心安嗎?”宰我說:“我心安。”孔子說:“你心安就那樣去做吧!君子守喪,吃美味不覺得香甜,聽音樂不覺得快樂,住在家裡不覺得舒服,所以不那樣做。如今你既覺得心安,你就那樣去做吧!”宰我出去後,孔子說:“宰予真是不仁啊!小孩生下來,到三歲時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服喪三年,這是天下通行的喪禮。難道宰子對他的父母沒有三年的愛嗎?”
【簡析】:這一段說的是孔子和他的弟子宰我之間,圍繞喪禮應服幾年的問題展開的爭論。孔子的意見是孩子生下來以後,要經過三年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所以父母去世了,也應該為父母守三年喪。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他批評宰我“不仁”。其實在孔子之前,華夏族就已經有為父母守喪三年的習慣,經過儒家在這個問題上的道德制度化,一直沿襲到今天。這是以“孝”的道德為思想基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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