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昌

鐘昌,字繼文,北柵鐘屋村人。生於明代嘉靖年間,相傳鐘母夜來得喜,夢見彗星墜懷,後來生下鐘昌,相學之士贊為“大器之材”。鐘昌天賦高,少年出類拔萃。隆慶元年(1567年)中舉,五年(1571年)與同村陳履齊登進士榜,時人以“鳳崗雙星”傳頌,(北柵古稱鳳崗)。

基本介紹

  • 本名:鐘昌
  • 字號:繼文
  • 所處時代:明
  • 出生地:北柵鐘屋村
人物簡介,個人成就,

人物簡介

辛未開科後,鐘昌授官廣西,任陽溯知縣。當時陽溯是(瑤)僮、漢等族混居之地,其中北部地區的“僮人”尤未開化,顯得野蠻,彪悍。開始是“北僮”佃耕漢人的土地,後來卻侵蝕、占奪作為己有,且不向官府繳稅。陽溯原分十三里,每年可徵收田賦三千兩,由於漢人他遷,田園荒蕪,減少六里,年中少收田賦近二千兩。鐘昌到任後,即單騎走訪僮鄉,以平等身份尊重“僮人”,以道義啟蒙他們並準許僮民用稻穀代替銀兩納稅,放寬其斛量,制定一系列安民措施,自此僮民安於耕種,辛勤勞作,原來被“北僮”侵擾而離避的漢民,也陸續重返故里,墾荒擴種。一時生產趨興,陽溯課稅轉虧為盈。此外,他還重視對瑤、僮族地區的文化開發,首先從教育入手,逐步改變他們的愚昧,野蠻。他在僮、徭人中,挑選年輕機靈者,給他們穿衣、戴帽,並招聘塾師為他們講詩書、授禮儀。一兩年後,漢族文化開始在他們中間起作用,聰敏之人都能背誦詩書,講究禮貌,原來過於粗野的習俗也漸漸改變。幾年之後,朝廷調鐘昌移任浙江義烏縣,陽溯縣民紛紛來到衙署苦苦挽留,皇上得知此事,下詔他留任陽溯。

個人成就

鐘昌為官清廉公正,政績斐然。萬曆三年(1575年)擢升戶部主事摧稅臨清,監倉臨淮,督課崇文門,八年(1580年)轉為員外郎,翌年再升為郎中,出任常德知府,隨後起補河南彰德府。在任期間精打細算,僅節省驛費一項,歲值千金。十八年(1590年)升任福建鹽運使。
鐘昌為人生活簡樸、恬靜,空間時常臨池練筆賦詩,志趣高雅,視功名利祿如糞土,不因地位顯赫而勢力奪人,為百姓、同僚稱道,因此當神宗下詔征賢,吏部舉薦他的就有二十一人。後來轉任山東右參政時,曾監收泰山香稅,盈餘銀兩全部繳交國庫,自己分文不取,贏得朝廷上下交口稱頌。旋遷雲南任按察使,復升布政使,由於奔疲累病,要求告老返鄉,皇朝加封他為太僕卿。享年七十,卒於故里。後人在他的墓穴兩旁安放石馬、石羊、石牛、石狗、石兵俑,其禮儀隆重在當地稱著。該陵墓尚存,位於北柵東坊村東側,墓葬之山崗也以“石牛石馬”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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