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維(黑社會人員)

劉維(黑社會人員)

劉維(曾用名劉勇),四川省廣漢市人,黑社會人員。在其哥哥劉漢帶領下大肆網羅社會閒雜、刑釋人員,大量購買槍枝彈藥及刀具,組織、領導一個30餘人的涉黑集團,為禍四川成都、德陽、綿陽、廣漢、什邡等地長達20餘年,先後涉嫌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造成9人死亡,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防害公務等罪行數十起,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和公平正義。

2014年5月23日,該案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依法判處死刑。

2015年2月9日,劉維被依法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維
  • 出生地:四川省廣漢市
  • 逝世日期:2015年2月9日
  • 職業:黑社會人員
  • 曾用名:劉勇
  • 被起訴罪名:領導黑社會組織罪、故意殺人罪 
  • 被判處刑罰:死刑 
早年經歷,惡名傳開,資本積累,涉黑案例,案件審理,開庭審理,一審宣判,維持一審,執行死刑,

早年經歷

劉維出生在四川省廣漢市一個規模不大的小區,兄弟姐妹一共5人。劉維高一輟學,推著三輪車在街頭賣冰棍及零食。

惡名傳開

1992年12月16日,廣漢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一起經濟案件中,依法查封了劉漢的一批物資。劉漢組織人員封堵法院大門,撕毀法院封條,藏匿轉移被查封的物資。同年9月14日,湖南、四川兩地警方前往廣漢對涉嫌詐欺的劉漢執行拘留。劉維聞訊,帶領孫華君、吳小兵等人乘車趕到,持槍沖向執法民警,使劉漢得以逃脫。
劉維因此被湖南警方抓獲,兄弟倆的惡名卻由此傳開。

資本積累

1994年,劉漢通過涉足期貨,躋身億萬元富豪之列。同年9月,劉維被取保候審,回到廣漢。劉漢將自己的賭博遊戲機廳交給劉維經營。
劉維接手劉漢的賭博遊戲機廳後,不斷網羅社會閒雜人員,購買槍枝彈藥,擴張勢力。1998年8月18日,劉維指使曾建軍、閔傑、張偉、李君國等人,槍殺與己競爭的周政,除掉了自己在廣漢的最大競爭對手。
2000年前後,劉維以暴力相威脅和通過打砸手段,收取高額保護費,強占股份,分文未出,先後將陳某、石某等人開設的兩家規模較大的賭博遊戲廳據為己有,壟斷了廣漢的賭博遊戲機市場。同時,以行賄、提供吸食毒品等手段,拉攏、腐蝕警務人員及政法幹部,為自己開設賭博遊戲機廳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非法庇護。
通過壟斷廣漢的賭博遊戲機行業,控制廣漢及周邊地區的砂石、建材等市場,劉維攫取了數千萬元的不義之財。

涉黑案例

2005年底,從事砂石經營的黃常慶欲競拍什邡市馬井鎮金橋村河段采砂權,因知劉維及其組織在當地有重大影響,請劉維幫忙。劉維應允後,指使小弟要求他人退出競標。
劉維(前中)等7名被告人被法警帶到法庭受審劉維(前中)等7名被告人被法警帶到法庭受審
2006年1月6日,拍賣會當天,黃常慶一次舉牌即以競拍底價280萬元獲得采砂權。
2006年底,羅洪勇欲競拍什邡市南泉鎮鴨子河一河段采砂權,請託劉忠偉(另案“保護傘”被告人)出面找劉維幫忙。經劉維安排,有意競標者紛紛退出競標,後羅洪勇以96萬元一次舉牌即中標。其後劉維在羅洪勇經營的砂場占股50%,獲利400多萬元。

案件審理

開庭審理

2014年3月31日,鹹寧中院公開審理的劉漢劉維特大涉黑案,陳力銘、鐘昌華、王萬洪、黃謀、鄭旭等5人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非法買賣槍枝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故意傷害罪,在赤壁市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審結,5名被告人當庭對自己所犯罪行表示懺悔,對受害人及其家屬表達深深歉意,審判長宣布將擇日進行公開宣判。
劉維(前中)等7名被告人被法警帶到法庭受審劉維(前中)等7名被告人被法警帶到法庭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8月,劉維因為懷疑梁世齊私吞自己幾萬元養狗費,便吩咐被告人陳力銘教訓梁世齊。陳力銘指使手下鐘昌華、王萬洪、黃謀、鄭旭具體實施。9月23日下午4時許,由鄭旭指認,王萬洪打電話將在茶館喝茶的受害人梁世齊“釣”至茶館前接電話,鐘昌華、黃謀將其挾持至茶館對面福利院南牆偏僻處,持刀猛刺梁世齊背部、臀部及大腿等部位,致梁世齊在被送往醫院途中身亡。
劉維落淚劉維落淚
庭審中,5人對公訴人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王萬洪、黃謀、鐘昌華及鄭旭4人的辯護人分別就4人在該案所起的作用進行了辯解。
另據指控,2003年6月,劉維指派被告人陳力銘帶鐘昌華到什邡市其堂兄劉某的金橋酒店看場子。2004年2月,鐘昌華等人在管理酒店小姐過程中,因朱某偷竊客人錢財,將其非法拘禁在該酒店7樓房間,致朱某跳樓身亡。案發後,鐘昌華犯非法拘禁罪被當地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陳力銘當時未被依法追究。
2014年4月15日,劉漢、劉維等被告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的案件庭審分別進入第13天。劉維等被告人一案的庭審進入辯論階段。

一審宣判

2014年5月22日上午,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漢、劉維等3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一審公開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

維持一審

2014年8月7日上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鹹寧市對劉漢、劉維等抗訴案依法公開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

執行死刑

2015年2月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湖北省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罪的罪犯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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