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郭勒盟工業和信息化局

錫林郭勒盟工業和信息化局

錫林郭勒盟工業和信息化局,是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錫林郭勒盟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錫林浩特市錫林大街西段行署2號樓8樓(原公安局大樓)
  • 所屬部門: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王延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工業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貫徹國家、自治區關於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盟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監測分析全盟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落實自治區下達的全盟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和電力市場建設方案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提出全盟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中央、自治區和全盟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家、自治區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備案許可權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負責工業園區相關工作。
(四)根據全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工業領域的有關行業管理。依法履行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
(五)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職責。
(六)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擬訂全盟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工業企業開展自願性清潔生產審查工作。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七)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參與有關國家、自治區、全盟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負責電子製造業管理工作。
(八)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自治區和全盟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動新興產業發展。
(九)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指導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網路資源共建共享。
(十)負責全盟工業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落實促進工業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及措施。
(十一)完成盟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盟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盟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推進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指導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網路資源共建共享。盟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盟信息化統籌推進和網路安全協調工作。
2.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盟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盟農牧局負責漁港水域安全監管,盟文體旅遊廣電局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舶安全監管,盟交通運輸局負責其他船舶及經批准從事客貨運輸的漁船安全監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監管,蘇木鄉鎮非運輸船舶由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參照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監管的相關規定落實監管責任,城市園林水域安全監管部門由旗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確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政務、事務、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落實工作。承擔日常文電辦理、會議籌備組織、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負責相關改革工作。承擔“掃黃打非”相關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承擔全盟工業運行日常監測和分析工作,發布預測預警信息,組織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工業運行中的煤電油運綜合協調。落實自治區下達的全盟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和電力市場建設方案並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電力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機關綜合性檔案文稿起草。
(三)投資規劃和裝備工業科。組織擬訂全盟工業和信息化 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中央、自治區和全盟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國家、自治區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備案許可權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重點項目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改造項目。承擔裝備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裝備工業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依託國家、自治區和全盟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發展智慧型製造,推進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
(四)節能與綜合利用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能 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和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以及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推進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五)原材料工業科。承擔化工、冶金、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產業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原材料行業有關技術規範、標準。制定全盟原材料工業準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
(六)消費品工業科。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相關工作。負責制定本地區鹽業管理制度,擬訂全盟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盟食鹽的生產批發準入管理和行業監管。
(七)信息化和軟體服務業科。擬訂工業信息化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建設、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項目。承擔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網際網路和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
(八)科技電子科。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質量、標準化、智慧財產權、品牌建設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工業行業技術規範的制定和實施工作。承擔電子製造業管理工作,負責電子製造業運行分析。負責工業工控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指導、協調全盟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
(九)民爆科。承擔全盟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工作。
(十)工業園區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工業園區設立、升級、擴區、調位等有關問題。指導重點園區建設,承擔工業園區運行監測、考核評價等工作。
(十一)中小企業科。負責全盟工業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巨觀指導、協調和服務。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工業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組織、指導全盟工業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相關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人事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年度考核、離退休人員等工作。

現任領導

王延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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