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錦州市行政審批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行政管理體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批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和完善相對集中許可權工作機制,最佳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
(二)負責規範行政審批行為,辦理劃入事項的行政審批。
(三)負責市網路審批平台的建設和管理。
(四)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簡政放權工作。
(五)負責指導、協調縣(市)區審批局業務工作。
(六)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文字綜合、後勤、檔案、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信息採集、報送、媒體採訪聯繫接待工作;負責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局辦公用品的申請、採購、發放及管理工作;負責商務中心的管理協調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負責編制機關財務規劃、財務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工資、社保、醫保、公積金等經費管理工作。
(三)網路信息科。負責局機關政務信息和網路信息的採集、公開工作;負責本局網上審批服務平台、行政權力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和運維工作;負責對局機關相關設備的日常運維工作;負責局機關通訊、網路的日常運維工作。
(四)考核督查科。負責對全局人員的管理、考勤、考核工作;負責對行政相對人投訴情況的處理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作風建設。
(五)綜合業務科。負責本局審批事項流程最佳化工作和落實簡政放權相關工作;負責重點項目審批的組織協調、跟蹤服務及聯席會議紀錄工作;負責對縣(市)區行政審批局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年度績效考核工作;負責中介機構、涉審企業進廳事項銜接與管理工作;負責對本局全體人員的業務培訓輔導。
(六)機關黨組織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局黨組學習、活動安排;負責組織人事編制、工資、保險的核定工作;負責領導班子、機關幹部的學習培訓安排和年度考核登記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人員帶薪休假計畫工作。
機關黨組織辦公室與組織人事科合署辦公。
(七)政策法規科。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和規範檔案審核,依法行政、依法審批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依法行使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八)安全保衛科。負責本局日常安全教育、保衛、檢查工作;負責本局日常工作秩序維護和辦公樓前車輛秩序的管理工作;負責節假日值班計畫安排和管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九)建設項目科。負責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認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審批;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審批;城市橋樑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審批;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審批;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砍伐城市樹木審批;遷移古樹名木審批;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手續核准;安全技術措施備案;公用基礎設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備案;建築工程和公用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核准;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批覆審查;公用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契約備案;公用基礎設施工程委託監理契約備案;民用建築節能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備案;對審查合格的施工圖進行備案;勘察設計契約備案;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委託;建設項目直接發包備案;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採用情況備案;拆除、改造、報廢人民防空工程審批;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審批;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審批;人民防空工程範圍內埋設管線和修建地面設施審批;城市建築垃圾處置費的徵收;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的徵收;城市道路占用費的徵收。
(十)生態應急科。負責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條件審查;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除煤礦外)乙、丙級資質審批;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防治污染設施拆除或閒置審批;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及其變更和註銷審批;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備案(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備案;規劃環評審查。
(十一)社會事務科。負責社會團體成立、變更、註銷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基金會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社會團體修改章程核准;民辦非企業單位章程核准;基金會章程核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殯儀服務站、骨灰堂審批;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設立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審批;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地方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設立審批;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旅行社設立許可;外商投資旅行社設立許可;出境游名單審核;旅行社設立分支機構備案;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或者註銷的備案。
(十二)交通運輸科。負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公路超限運輸許可;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汽車租賃經營許可;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建設港口設施使用非深水岸線審批;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港口經營許可;新建、改建、擴建儲存、裝卸危險貨物的港口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檔案審批;新增客船、危險品船投入運營審批;港口危險貨物作業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港口的危險貨物作業場所審批;港口實施衛生除害處理的專用場所審批;港口採掘、爆破施工作業許可;港口建設項目招、投標備案;港口建設項目開工備案;海域使用權審核;在海洋與漁業部門管理的國家級、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開展參觀、旅遊活動審批;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核准;海洋環境保護設施拆除或閒置許可;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建設禁漁區線內側的人工魚礁審批;水產苗種進出口審批;水產苗種生產審批;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捕捉許可。
(十三)農林水利科。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糧食收購資格認定;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定審查;畜禽屠宰許可證核發;農藥經營許可;對農業環境有直接影響的大型建設項目審批;取水許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河道采砂許可;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河道管理範圍內有關活動(不含河道采砂)審批;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利用堤頂、戧台兼做公路審批;壩頂兼做公路審批;在大壩管理和保護範圍內修建碼頭、漁塘許可;水工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審查;征占沼澤濕地審核;利用沼澤濕地審批;林木採伐許可證核發;省屬國有林場林木採伐許可證核發;臨時占用林地審批。
(十四)文教衛生科。負責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學校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批;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借用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館藏文物審批;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審批;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於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築物或者古建築改變用途審批;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的審批;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的審批;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設立審批;在歌舞娛樂場所、旅遊景區、主題公園、遊樂園、賓館、飯店、酒吧、餐飲場所等非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舉辦駐場涉外演出審批;公共文化設施拆除或改變功能、用途的審核;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期刊、報紙變更刊期、報紙變更開版審批;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審核;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含港澳台,外商獨資除外);醫療機構執業登記(人體器官移植除外)設定戒毒醫療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從事戒毒治療業務許可;醫療廣告審查;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藝和新化學物質生產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許可;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生產用於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的單位審批;公共場所衛生許可;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審批。
(十五)市場服務科。負責名稱預先核准(包括企業、企業集團、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稱預先核准),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企業集團核准登記;廣告發布登記;股權(基金份額、證券除外)出質登記;對與經營主體有關的事項進行備案;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許可;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計量標準器具核准;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食品(含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藥品零售企業許可;科研和教學用毒性藥品購買審批;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業務審批;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
(十六)經信商服科。負責廢舊電力設施器材收購許可;設定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大型廣告);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
(十七)證照發放科。負責審批專用章的管理和各類證照的統一發放。
(十八)檔案管理科。負責局審批檔案室的管理和審批材料歸檔、保管、查閱等工作。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錦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錦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25日起施行。
領導信息
錦州市行政審批局局長:胡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