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屏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錦屏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錦屏縣政府部門,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基本介紹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市)有關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擬訂全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改革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擬訂、實施全縣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四)制定全縣婦幼衛生、社區衛生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與社區衛生服務體系與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實施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免疫規劃及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監測和報告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
(六)負責衛生和食品藥品應急工作。制定全縣衛生和食品藥品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食品藥品重大事故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向上級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與處置信息。
(七)貫徹實施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規範和中藥材品種保護制度。
(八)組織實施衛生和食品藥品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藥品、醫療器械等衛生和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生活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和采供血機構的監督。
(九)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監督落實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負責受理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和投訴、舉報、法律諮詢等工作;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發布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有關信息。
(十一)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依法監管放射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藥源性興奮劑,對依賴性藥物濫用、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進行監測和信息反饋。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二)負責全縣農村改水改廁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開展防害防病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學知識。
(十三)擬訂本系統人才發展規劃和職業道德規範,負責全縣醫療衛生人才的培養和衛生、藥械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負責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辦公室)
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保險福利、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等工作和全縣衛生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衛生系統人事管理和有關信息方面的統計、上報和檔案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醫藥衛生政策法規有關工作,協調各股室的工作和上下業務聯繫;負責局會務、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息、後勤、值班安排、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科研成果的申報工作,組織衛生技術人員、藥械從業人員的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所屬機構、鄉鎮衛生院的目標績效考核、信訪接待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綜治、維穩、禁毒、普法、安全、工青婦等工作。
負責有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況的落實並進行督促檢查;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為領導小組和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建議;協調解決全縣在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負責領導小組會議的會務和議題資料準備,督促領導小組會議定的工作事項,根據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編報工作動態信息,並完成縣委、縣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專項建設規劃,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指導、監督全縣衛生事業資金使用情況;負責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衛生項目、基建項目的監督管理與績效評價以及內部審計;組織實施衛生服務項目和衛生監督防疫防治項目的收費規定,並監督執行情況;負責全縣衛生統計、培訓、指導,衛生信息資料的分析、利用等工作。
(二)醫政和醫療服務監管股
負責擬訂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業務發展規劃;負責醫療機構行業管理,對醫療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依法監督管理中西醫執業從業資格;負責醫療機構許可管理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建立健全鄉村醫生考核、聘任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全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晉升技術職稱及聘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醫患、醫療糾紛,依法監督和管理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或血液製品安全;指導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
(三)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和婦幼衛生保健股(公共衛生應急辦、愛滋病防治辦)
負責擬訂全縣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和其他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並實施監測;完善全縣疫情管理,擬訂申報防治專項經費、物資藥械等計畫和分配方案,並監督落實;組織實施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項目;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建設;負責全縣公共衛生應急預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承擔綜合管理城鄉基本衛生保健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擬定有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工作區域規劃和婦科疾病及兒童保健及傳染病防治方案的擬定,組織實施及業務指導;負責對孕產婦疾病的防治,降低孕產婦死亡率;負責對嬰幼兒傳染病的防治,降低新生兒死亡率。
(四)政策法規與衛生監督股(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衛生執法政策研究,組織擬訂全縣衛生政策和標準,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有關衛生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指導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指導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公共場所、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監督和采供血機構監督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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