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科目(編碼601號)是國營工業企業會計科目。本科目規定: 本科目核算企業對外(包括本企業建設單位)銷售產品、材料,提供勞務所發生的銷售收入、銷售稅金、銷售工廠成本、銷售及其他費用和銷售利潤(或銷售虧損)。企業專項工程、福利事業單位使用本企業的商品產品,應視同對外銷售,通過本科目核算。使用本企業的材料或接受本企業提供的勞務,可以採用內部轉帳處理,不通過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專項資金儲備的材料物資,應直接在“專項物資” “專項存款” “專項應收款” “專用基金”等有關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銷售科目
- 類型:國營工業企業會計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