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

銅陵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8月31日印發銅陵市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市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31日
  • 發布單位:銅陵市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序 言
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實現兩個百年奮鬥目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生力軍。黨和國家始終高度重視兒童事業和兒童發展,把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接班人作為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程。制定和實施新一周期銅陵市兒童發展綱要,將為我市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的實現提供重要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市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進程中,堅持兒童優先原則,注重兒童全面發展。兒童健康和受教育水平顯著提升;兒童特殊利益保護機制和兒童權益保障的政策法規不斷完善;兒童生存和發展的社會環境、生態環境、校園環境和網路環境持續改善。截至2020年底,全市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由2010年的4.68‰和7.02‰下降到4.12‰和6.25‰,7歲以下兒童保健管理率由2010年的87.02%上升到92.60%;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從2010年的71.2%上升到98%;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94.7%。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得到更多關愛和保護。兒童事業和兒童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新成就。
進入新時代,我市綜合實力、創新能力、產業競爭力和城市影響力實現了重要提升,但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約,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尚不能完全適應建設“智造新銅都、生態幸福城”的新要求。兒童優先理念的宣傳和貫徹力度有待繼續加強,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待全面提高,兒童權益保障的法治建設還需持續推進,兒童保護服務網路尚待廣泛織密織牢,兒童均衡發展的城鄉、區域和群體差距還需全面縮小,兒童社會參與渠道亟待繼續拓寬。促進兒童全面發展,依然任重道遠。
未來十年,是我市在新起點上聚力創新驅動、創業強基、創優提質、創富惠民,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建設“智造新銅都、生態幸福城”的關鍵時期。這給我市兒童事業全面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必須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在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中,科學規劃兒童全面發展的新目標、新任務,進一步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全面提高兒童綜合素質,培養造就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按照《安徽省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銅陵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的要求,結合銅陵市兒童發展實際,制定本綱要。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最有利於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最佳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全面提升兒童綜合素質,為全面建設“智造新銅都、生態幸福城”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兒童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兒童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兒童優先保障。在出台法規、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配置資源、部署工作中優先考慮兒童的利益和發展要求。
3.促進兒童全面發展。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全面發展。
4.保障兒童平等發展。消除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歧視,保障所有兒童平等享有發展權利和機會。
5.堅持鼓勵兒童參與。尊重兒童主體地位,鼓勵和支持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創造有利於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
6. 堅持實施數字賦能。將數位化技術、思維運用到兒童發展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將智慧套用轉化為兒童發展的強大效能和動能,推動全市兒童事業在新起點上實現新發展。
(三)總體目標。
堅持兒童優先發展戰略,以推動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主旨,促進兒童發展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保障兒童權利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健全,促進兒童發展的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兒童優先發展的社會風尚普遍形成,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兒童發展差距顯著縮小。兒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務,享有更加普惠和優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諧友好的社會環境、家庭環境、校園環境和網路環境。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法律保護領域的權利進一步實現,思想道德素養和全面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兒童的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兒童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2.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水平。
3.新生兒、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降至3‰、4‰和5‰以下。
4.構建完善覆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預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兒童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與救助。
6.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保持在90%以上。
7.促進城鄉兒童早期發展服務供給,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知識、方法和技能。
8.5歲以下兒童貧血率、生長遲緩率控制在10%、3%以下。兒童超重、肥胖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9.兒童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小學生、國中生、高中生近視率分別降至38%、60%、70%以下。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達到90%以上。
10.加強兒童口腔保健,12歲兒童齲齒率控制在25%以內。
11.培養兒童良好的運動意識、鑄造兒童良好的運動習慣,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達到60%以上。
12.增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能力,提升兒童心理健康水平。
13.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兒童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
14.5歲以下兒童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控制在0.5%以內。
策略措施:
1.優先保障兒童健康。將兒童健康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和責任考核。完善涵蓋兒童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強兒童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建設統一的婦幼健康信息平台,推動婦幼健康平台與電子健康檔案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兒童健康統計制度,推進“網際網路+婦幼健康”服務模式,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信息化、智慧型化管理。積極爭取“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範縣區”。
2.完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改善婦幼保健機構基礎設施條件。以婦幼保健機構、綜合醫院兒科和兒童醫院為重點,統籌規劃和設定區域內兒童健康服務資源。加強兒童保護和醫療服務,推動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建設,建設兒童友好醫院。推進醫聯體、醫共體建設,促進新生兒科、兒科與兒童保健科的優質資源共享。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1.12人、床位增至3.17張。健全基層兒童保健服務格線,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至少配備1名提供規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至少配備2名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全科醫生的兒童保健專業技能。提高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
3.加大兒童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強化父母或其他照護人作為兒童第一責任人的理念,依託家庭、社區、托育機構、學校、幼稚園加大科學育兒、預防疾病、及時就醫、合理用藥、合理膳食、應急避險、心理健康等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普及力度。構建全媒體健康知識傳播機制。發揮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作用,鼓勵醫療機構、醫護人員、相關社會組織等開展兒童健康知識科普活動。預防制止兒童吸菸(含電子菸)、酗酒,保護兒童遠離毒品。
4.保障新生兒安全與健康。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加強院前急救技能的普及,實現院前急救、院內急診、重症監護有效銜接,鞏固和加強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網路,全面提升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能力。全面落實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危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兒死亡評審等制度。新生兒訪視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範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專科建設。
5.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建立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務制度。大力實施免費婚檢,推動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全覆蓋,規範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工作,加強新生兒疾病篩查,不斷拓展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努力減少先天殘疾。完善出生缺陷患兒醫療保障制度,實施先天性結構畸形和遺傳代謝病救治項目,減輕患兒家庭及社會負擔。
6.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提升兒童保健服務質量。紮實開展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和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推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及孤獨症等六類殘疾為重點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完善篩查、診斷、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加強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等教育教學機構的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標準配備校醫和必要保健設備。持續加強對孤兒、流動、留守以及困境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醫療機構規範設定孕婦學校和家長課堂。
7.加強兒童疾病防治。以早產、低出生體重、貧血、肥胖、心理行為發育異常、視力不良、齲齒等兒童為重點,推廣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和綜合管理技術,建立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機制。加強兒童新發傳染病管理及愛滋病、梅毒、B肝母嬰阻斷工作。完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體系、藥品供應制度、綜合保障制度。加強罕見病管理,提高罕見病診療能力,逐步實現兒童罕見病篩查、診斷、治療和隨訪的閉環式管理。完善苯丙酮尿症患兒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的供應和報銷機制。
8.執行兒童免疫計畫,嚴格疫苗管理和預防接種。逐步擴大免疫規劃疫苗種類,維持較高水平的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加強對疫苗質量、冷鏈儲運、免疫規劃制度落實、預防接種活動的監督檢查。完善疫苗傷害補償機制。
9.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工作機制,開展涵蓋良好健康、充足營養、回應性照護、早期學習、安全保障等多維度的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開展兒童早期發展適宜技能培訓,提高基層人員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探索創新以農村為重點的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內容和服務模式。
10.改善兒童營養狀況。完善營養標準體系,加強營養能力建設,強化營養監測與評估,關注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開展孕前、孕產期營養與膳食評價指導。加強嬰幼兒科學餵養指導,強化愛嬰醫院管理,加強對嬰幼兒腹瀉、營養不良病例的監測預警。加強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母嬰設施建設,促進和支持母乳餵養。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餵養率達到55%以上。加強食育教育,引導科學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預防和控制兒童超重和肥胖。加強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的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完善食品標籤體系。
11.有效控制兒童近視。加強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推動建立兒童視力電子檔案。加強視力健康教育,引導學生自覺愛眼護眼,科學規範使用電子產品,糾正不良讀寫姿勢。改善學生視覺環境,保障教室內採光、照明、課桌椅、黑板等達到規定標準。將近視防控知識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文化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中。兒童每天接觸戶外自然光不少於1小時。
12.加強兒童口腔保健。開展口腔健康教育,將口腔健康檢查納入兒童常規體檢項目,提高口腔健康教育的可及性,培養兒童勤刷牙、勤漱口等衛生習慣。開展減糖專項行動,中國小校及托幼機構限制銷售高糖飲料和零食,減少兒童含糖飲料和高糖食品攝入。將兒童口腔知識作為婚前體檢、孕產婦健康管理和孕婦學校課程重點內容。發揮婦幼保健機構和口腔專業機構的協同作用,預防和減少乳牙齲病的發生。
13.增強兒童身體素質。推進陽光體育運動,開齊開足開好體育與健康課,嚴格落實國家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確保國小一二年級每周4課時,三至六年級和國中每周3課時,高中階段每周2課時。保障中小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監測制度,建立兒童體質健康檔案。加強適宜兒童的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提倡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優惠向周邊學校和兒童開放,鼓勵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餘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鼓勵和支持家庭引導兒童積極參加體育鍛鍊,學校適度安排課業要求,家庭合理安排作息,保證小學生每天10小時、國中生9小時、高中生8小時睡眠時間。
14.完善兒童心理健康輔導和服務體系。成立銅陵市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突出市、縣(區)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示範引領作用,完善市、縣(區)、校青少年心理諮詢服務熱線系統,做好常態化心理健康諮詢輔導服務。中國小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健全中國小心理危機預警干預工作機制,強化醫教協同、家校協同,完善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快速處理反應機制。關注和滿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心理發展需要。
15.為兒童提供性健康教育和服務。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性別意識和道德觀念,正確認識兩性關係。教育部門將性教育納入基礎教育體系和課程質量監測體系,提高教育效果。推動中國小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的工作制度。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據兒童發育階段和發展特點開展性教育。婦幼保健機構配合開展性教育與生殖健康教育進校園活動。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兒童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為兒童提供生殖健康服務。
16.全面實施病毒性肝炎各項防治措施,控制病毒性肝炎及其相關肝癌、肝硬化死亡上升趨勢。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醫務人員、經常接觸血液的人員、托幼機構工作人員、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攜帶者家庭成員等高風險人群開展B型肝炎疫苗接種,為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托幼機構工作人員、集體生活人員等易傳播A型肝炎病毒的重點人群接種A型肝炎疫苗。
17.做強基層兒童中醫藥工作。積極發揮中醫藥在兒童保健中的作用,加強醫療保健機構中醫兒科建設,積極推廣套用中醫適宜技術。推廣銅官區作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的特色經驗,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慢病防治、婦幼保健、疾病康復、老年護理等公共衛生服務領域的優勢作用,推廣0-6 歲兒童特色中醫服務包,推出常見慢病早篩服務包及中醫健康干預活動,廣泛開展中醫藥宣傳工作,提高社會公眾中醫藥健康知識知曉率,提升民眾對中醫藥文化認識的良好氛圍。
(二)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減少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
2.減少溺水隱患,兒童溺水死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3.廣泛普及兒童安全座椅及安全頭盔,有效保障兒童出行安全。
4.減少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
5.兒童食品、用品、藥品、遊樂設施等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虐待和暴力。
7.預防和有效處置學生欺凌,校園欺凌現象顯著減少。
8.預防和干預兒童沉迷網路,有效治理不良信息、隱私泄露等問題。
9.兒童傷害及遭受暴力的監測報告系統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創建兒童健康成長的安全環境。採用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產品、開展評估等措施,創建有利於兒童成長的家庭、學校、社區環境。開展兒童安全自護教育,幫助兒童及其照護人提高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技能,培養兒童安全行為習慣。落實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有針對性開展兒童防傷害、防暴力、避災險、會自救等教育活動。大型商場、超市、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遊樂場、車站、碼頭、機場、旅遊景區景點等場所運營單位設定搜尋走失兒童的安全警報系統。
2.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體系。加大兒童意外傷害防控的地方立法和執法力度。構建完善多部門合作的兒童意外傷害防控工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意外傷害防控。制定實施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畫,探索創新並大力推廣兒童意外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優先制定實施針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兒童、孤殘兒童、困境兒童的意外傷害防控措施。健全學校安全教育機制,完善學校安全風險預防體系。
3.預防和減少兒童溺水。落實鄉鎮(街道)、村(社區)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兒童安全網路化管理。提高監護人的安全意識,切實履行監護責任。隔離、消除家庭及校園環境的溺水隱患,加強農村地區相關水體的防護隔離和安全巡查,加強開放性水域、水上遊樂場所、船隻等安全管理並配置適用於兒童的應急救援裝備。加強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引導兒童使用安全游泳場所,鼓勵有條件的學校開設游泳課,加強兒童暑期安全教育,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
4.預防和控制兒童道路交通傷害。完善交通安全地方立法,提高兒童看護人看護能力,培養兒童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和兒童步行及騎乘機動車反游標識。完善兒童道路安全防護用品標準,加強生產和銷售監管。道路規劃建設充分考慮兒童年齡特點,完善校園周邊安全設施,嚴查嚴處交通違法行為。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定期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向兒童講解安全乘坐知識,提升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
5.預防和控制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中毒等意外傷害。消除環境危險因素,推廣套用窗戶護欄、視窗限位器等防護產品,減少兒童跌倒跌落。教育兒童遠離火源,引導家庭分隔熱源,安全使用家用電器,推廣使用具有兒童保護功能的家用電器,預防兒童燒燙傷。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包裝,提升兒童看護人對農藥、藥物、日用化學品等的識別及保管能力,避免兒童中毒。預防嬰幼兒窒息,提升看護人對嬰幼兒有效照護能力。規範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預防動物咬傷。加強防災減災教育,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針對地震、火災、踩踏等災害性、突發性事件的防災避險技能。
6.加強兒童食品、用品、藥品安全管理。完善兒童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和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強化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嬰幼兒輔助食品安全監管,落實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自查和報告制度,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年度體系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加大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抽檢監測力度。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積極推進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工程,發揮膳食委員會、師生和家長監督作用。強化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持續開展兒童用品安全守護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加強兒童安全用藥宣傳,做好兒童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健全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報告和監測體系。加強遊樂場所和遊樂設施安全監管。
7.預防控制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宣傳倡導對兒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眾法治意識和兒童保護意識,增強兒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強化政府、社會、學校、家庭保護責任,建立防控兒童暴力傷害多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健全各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平台,落實兒童暴力傷害發現、報告、干預機制。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機構和人員履行強制報告責任,鼓勵公眾揭發、勸阻、制止、檢舉、控告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依法嚴懲針對兒童實施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
8.加強對校園欺凌的綜合治理。完善落實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多部門合作工作機制。營造文明安全校園環境,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健全人格和社會交往能力。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校園欺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後干預等工作機制,提高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置能力。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凌事件,發揮教育懲戒作用。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加強兒童網路保護。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保障兒童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加強網路監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實網路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路散布不良信息、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督促網路遊戲、網路直播、網路社交等網路服務提供者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定相應的時間、許可權、消費等管理功能。督促落實國家統一的未成年人網路遊戲電子身份認證系。完善遊戲產品分類、內容審核、時長限制等監管。加強兒童個人信息和網路隱私權的保護。健全兒童網路欺凌發現制度,治理網路欺凌。
10.提高兒童遭受意外傷害和暴力傷害的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康復服務水平。廣泛宣傳兒童緊急救援知識,提升看護人、教師緊急救援技能。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配備。加強各級緊急醫學救援網路建設,加強兒童傷害院前急救設備設施配備,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的有效銜接,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提高兒童醫學救治以及康復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11.完善監測機制。健全完善市、縣(區)統一兒童安全監測系統,建立兒童安全統計大數據。通過醫療機構、學校、托育機構、社區、司法機關等多渠道收集兒童傷害等數據,促進數據規範化。建立多部門、多專業參與的數據共享、分析、評估、利用工作機制。
12.加強學校及周邊安防建設。確保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備無安全事故隱患,校園周邊嚴格按規定設定交通警示標誌和安全設施,派民警或協管員維護地處交通複雜路段的幼稚園、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推動為住校生配備專職保育員,確保住校生安全。探索實施校園“智慧安防”建設,構建現代化的校園安全技術防範管理體系。
(三)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普惠優質的學前教育,學前教育毛入園率保持在95%以上,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不低於90%,公辦幼稚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70%以上。
3.適齡兒童依法接受公平優質的義務教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提高到96%以上。
4.適齡兒童普遍接受高質量的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並保持在95%以上。
5.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得到根本保障。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8%。
6.兒童科學素質全面提升,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實踐能力不斷提高。
7.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更加完善。
8.城鄉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全覆蓋。
9.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師生關係和同學關係。
10.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實施“德育鑄魂、智育提質、體教融合、美育薰陶、勞動促進”五大行動,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教育體系,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全面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財政資金投入優先保障教育,公共資源配置優先滿足教育。健全保證財政性教育投入持續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依法落實各級政府教育支出責任,完善各教育階段生均財政撥款制度,進一步引導、支持、規範和監督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發展教育,讓教育資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兒童。
3.發展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畫,多渠道持續增加普惠性資源供給。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園,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園。科學規劃城鄉幼稚園布局,加強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進一步發展薄弱地區學前教育,完善縣、鄉、村三級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路。注重科學保教,全面提高幼稚園保教質量,基本形成幼稚園與國小科學銜接機制。嚴格落實幼稚園安全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全覆蓋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4.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最佳化義務教育學校城鄉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加強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大力推進智慧學校提質升級,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完善城鎮新建小區配套學校建設,合理有序擴大城鎮學校學位供給,鞏固大班額治理成果,全面消除大班額。充分發揮優質學校引領輻射作用,加強城鄉間、校際間協作,鼓勵城鄉學校一體化辦學、協同發展,實現教育教學資源共享共建。保障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公辦民辦同步招生。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健全精準控輟保學長效機制,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調整、最佳化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全面改善中國小辦學條件,切實解決“城鎮擠、鄉村弱”的問題,探索寄宿制辦學模式。
5.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發展。全面實施課程改革,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創新教學管理機制,積極穩妥推進選課走班運行機制。創新學生髮展指導,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化發展。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統一招生平台,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合作機制,探索開展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建設一批優秀中職學校和優質專業,繼續實施中職教育免學費和國家獎學金政策。城鄉新增勞動力普遍接受高中階段教育。
6.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利。健全科學評估認定機制,堅持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適宜安置每一名具備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持續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稚園接收殘疾兒童,鼓勵設定專門招收殘疾兒童的特殊幼稚園。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推進融合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質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及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資助,完善獎學金、助學金和助學貸款政策。加強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鄉鎮寄宿制學校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要。
7.提高兒童科學素質。實施未成年人科學素質提升行動。將弘揚科學精神貫穿教育全過程,開展學前科學啟蒙教育,提高學校科學教育質量,豐富課程資源,激發學生求知慾和想像力,培養兒童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鼓勵有創新潛質的學生個性化發展。加強社會協同,注重利用科技館、兒童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博物館等校外場所開展校外科學學習和實踐活動。廣泛開展科普活動,加強專(兼)職科學教師和科技輔導員隊伍建設。完善科學教育質量和未成年人科學素質監測評估。
8.建立健全科學的教育評價制度體系。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建立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落實縣域義務教育質量、學校辦學質量、學生髮展質量評價標準和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落實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準,完善質量監測辦法。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堅持義務教育學校劃片、免試、就近入學制度,落實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分配政策,嚴格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
9.全面提升教師隊伍素養。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完善學生、家長和社會參與的師德監督機制。實施教師全員培訓,大力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和班主任專業水平。最佳化教師資源配置,全面推進中國小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嚴格教師資格準入制度,依法保障教師權益和待遇。深化中國小教師職稱和考核評價制度改革。實施中國小校長領航工程。
10.全面落實“雙減”政策。將推進和保障中國小課後服務納入“為民眾辦實事、解難題”的民生項目,實現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全覆蓋,實現有需求的學生全覆蓋。建立健全中小學生課後服務經費保障機制,採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保障課後服務順利開展。嚴格規範中小學生課後服務行為,規範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強化安全管理。加強課後服務師資隊伍建設,建設一支以學校教師為主、校外專業人員或志願者參與的課後服務師資隊伍。充分利用和發揮校內校外資源優勢,適當引進有資質的非學科類第三方專業力量參與課後服務,發揮銅陵市“七彩橋”課後志願服務平台作用,不斷提升課後服務的能力和吸引力,滿足學生多樣化的學習發展需求。
11.開展友好型學校建設。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構建尊師愛生的師生關係和團結友愛的同學關係。美化校園環境,最佳化學生學習、生活條件。保障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尊重學生個人隱私,強化學生隱私權保護。培育豐富積極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園文化。
12.堅持學校教育與親職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學校加強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建設,形成以學校主導、以家長為主體,親職教育指導機構協同支持的親職教育指導工作機制。普及親職教育知識,推廣親職教育經驗。中國小每學期至少組織1次親職教育指導和1次親職教育實踐活動,幼稚園每學期至少組織1次親職教育指導和2次親子活動。加強家校協作,推動教師家訪制度化與常態化。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科協、關工委等組織的育人作用,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合力。
(四)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提升兒童福利水平,基本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
2.擴大兒童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城鄉兒童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3.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穩步提高。
4.構建連續完整的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5.每千常住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6個。 完善托育服務人員準入資格和激勵機制。
6.孤兒和事實上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流浪兒童生存、發展和安全權益得到切實有效保障。
7.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更加健全。
8.城鄉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進一步鞏固提高,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9.基層兒童福利工作陣地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10.監測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五位一體的基層兒童保護機制有效運行。
11.為兒童服務的專業性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專業隊伍明顯壯大。
12.保障受愛滋病影響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滿18周歲子女在生活、教育、醫療等方面享有公平的權利和機會。
13.完善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在鄉鎮配備兒童督導員,在村(社區)配備兒童主任,建立縣、鄉鎮和村工作網路。
策略措施:
1.完善兒童福利服務制度體系。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救助制度體系,加強精準保障。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自然災害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中優先考慮兒童需求。擴大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將醫療保健、教育、社會福利等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加強兒童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打通服務城鄉社區兒童的“最後一公里”,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發展,實現兒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兒童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水平。
2.提高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將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提高服務智慧化水平。加強兒童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基本公共服務投入向薄弱環節、特殊兒童群體傾斜。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全面落實兒童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和遊覽參觀票價優惠政策,推進採取年齡標準優先、身高標準補充的方式執行。
3.提高兒童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繼續鞏固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促進醫療待遇保障更加公平適度。落實孤兒、困境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政策,推動解決困難家庭、流動人口家庭斷保、漏保問題。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推廣適宜不同年齡階段兒童的大病和意外傷害險產品,統籌調動慈善醫療救助力量,支持醫療互助有序發展,合力降低患兒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4.推進實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建立政府主導、多部門合作的兒童營養改善協作機制,健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的政策支持體系。全面實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加強3-5歲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工作,建構從嬰兒期到學齡期兒童連續完整的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全面實施農村在園幼兒營養改善計畫,開展健康飲食親職教育,指導家庭合理搭配膳食。深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為經濟薄弱地區的義務教育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完善兒童營養改善費用分攤機制,逐步建立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5.多元化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 強化政策和資金引領,規劃和建設一批承擔指導功能的示範性照護服務機構和社區照護服務設施。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託社區提供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有條件幼稚園開設托班或擴大托班規模,鼓勵有條件企事業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設立臨時托育場所為周邊托育機構提供育兒支持。加大對農村地區托育服務支持力度,將托育服務納入村(社區)服務體系。落實托育機構登記備案制度,加強動態管理,強化安全監管,抑制過高收費。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發展網際網路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鼓勵開發嬰幼兒養育課程、父母課堂等。探索發展家庭育兒共享平台、家庭托育點等托育服務新模式新業態。
6.完善托育服務人員準入資格和激勵機制。依法逐步實行托育服務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對涉及虐童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將托育機構從業人員納入勞動契約制管理範疇,督促托育服務用人單位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開展托育服務從業人員入職前培養和入職後培訓,強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安全教育。依託社區定期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人員培訓指導,打造嬰幼兒照護服務志願者隊伍。建立激勵機制,保障托育服務從業人員福利、薪酬待遇。
7.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保障。落實孤兒和事實上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明確保障對象,規範認定流程,適時提高保障標準。探索建立兒童福利登記管理制度,為兒童建立獨立檔案和聯繫卡,及時掌握孤兒、困境兒童、留守兒童、失學輟學、遭受家庭暴力兒童和酗酒、吸毒、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等重點對象情況。建立健全縱貫市、縣、鄉、村,橫聯民政、教育、公安、衛生健康、人力社保、對口支援和區域合作、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的兒童信息管理平台,並與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戶籍管理系統銜接,實現動態管理,及時更新數據,確保所有兒童都在動態監測範圍內。優先將父母雙方無法或無能力履行撫養和監護責任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貧困家庭的重度殘疾、患重病和罕見病兒童納入兒童福利保障範圍,對受愛滋病影響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實施過渡性撫養,保障其公平享有生活、教育、醫療權利。
8.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完善殘疾兒童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工作機制,建立殘疾報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覆蓋率,為有需求的殘疾兒童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輔助器具、康復訓練等基本康復服務。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標準體系,增強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供給能力,規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支持兒童福利機構面向社會殘疾兒童開展替代照料、養育輔導、康復訓練等服務,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
9.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進一步完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提高監護能力,依法嚴懲惡意棄養等情形的監護人,探索實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強化縣、鄉鎮人民政府屬地責任,做好留守兒童信息動態管理,落實關愛幫扶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群團組織以及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作用,常態化開展寒暑假特別關愛行動,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行為和安全自護的指導服務。積極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為務工人員加強與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聯繫溝通提供支持。落實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相關政策措施,從源頭上減少留守兒童現象。
10.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積極穩妥推進戶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推進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流動兒童平等享有公共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整合社區和社會資源,健全以社區為依託、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路,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的社區融入。
11.提高兒童之家的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健全政府主導,民政部門牽頭,多方力量參與,全面推進鄉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和村級兒童之家建設。完善鄉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和兒童之家建設標準、工作制度和管理規範,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發揮社區兒童主任和婦聯執委作用,提升兒童之家管理和使用效能。保證兒童之家服務時長,拓展服務內容,確保服務安全。通過購買服務、項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資質的專業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專業化、精細化服務。充分發揮兒童之家在基層社會治理和兒童保護中的作用。
12.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和基層兒童隊伍服務能力。推進區域兒童福利機構養育、康復、教育、醫療、社會工作一體化,推進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和非區域性兒童福利機構轉型發展,提升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和其他困境兒童的專業化服務水平。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建設,制定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工作標準。進一步落實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的各項職責,加大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等基層兒童工作者培訓力度,提高服務能力。
13.建立健全基層兒童保護機制。完善縣、鄉、村三級兒童保護機制。督促學校、家庭、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主動報告兒童保護情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開通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及時受理、轉介侵害兒童權益的投訴、舉報,探索完善接報、評估、處置、幫扶等一體化工作流程,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和協作程式。形成“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工作機制。
14.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兒童福利和服務工作。通過政府委託、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積極培育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和志願服務組織。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兒童保護與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積極引導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面向城鄉社區、家庭和學校提供服務。加強兒童社會工作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服務水平。
15.保障受愛滋病影響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滿18周歲子女的合法權益。建立受愛滋病影響兒童和服刑人員的未成年子女的替代養護制度,為受愛滋病影響兒童和服刑人員的子女的生活、教育、醫療提供制度保障。關注關愛受愛滋病影響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滿18周歲子女成長,構建無歧視的社會環境。
(五)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發揮親職教育作用,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
2.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落實撫養、保護、教育責任,樹立科學育兒理念,掌握運用科學育兒方法。
3.培養兒童成為好家風的踐行者和傳承者。
4.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5.增強親子互動,建立平等和諧的親子關係。
6.覆蓋城鄉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成,95%的城市社區和85%的農村社區(村)建立家長學校或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
7.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政策體系基本建成。
8.提升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水平,促進成果轉化套用。
策略措施:
1.將立德樹人的要求落到實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將立德樹人作為親職教育的首要任務,將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幫助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引導兒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厚植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情懷。增強兒童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從國小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學會共處。
2.提高親職教育水平。關注兒童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創造有利於兒童發展的家庭環境,滿足兒童身心發展需要。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引導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樹立正確的親職教育理念,自覺學習親職教育知識,樹立科學的育兒理念和成才觀,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特別是在孕期和兒童進入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幼稚園、中國小校等重要節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掌握科學的親職教育方法,提高親職教育能力。鼓勵支持父母共擔兒童照顧和教育責任。
3.用好家風涵養薰陶兒童。深入開展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弘揚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節約、親子平等、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培育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富有教育意義的好家風宣傳活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宣傳優秀親職教育案例,弘揚和傳承好家風、好家訓、好家教。充分發揮家長榜樣和示範作用,在潛移默化中教育引導兒童主動實踐和傳承良好家風。
4.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和權利。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兒童為本,尊重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保障兒童休息、鍛鍊、閒暇和娛樂的權利,合理安排兒童的學習和生活,增加體育鍛鍊、勞動時間、休閒娛樂、社會實踐、同伴交往、親子活動等時間。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處分權,重視聽取並採納兒童的合理意見。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家庭和社會責任意識,鼓勵兒童自主選擇、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培養勞動習慣,提高勞動技能。
5.培育良好親子關係。建立有效的親子溝通方式,增加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鼓勵支持家庭開展親子遊戲、親子閱讀、親子運動、親子出遊等親子活動,增進感情,提升互信。鼓勵和支持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文化禮堂、美術館、科技館、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計生協“會員之家”、青春健康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務陣地,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條件,每年至少開展3次親職教育指導或親子活動。深入實施全民閱讀工程,定期向廣大兒童推薦優秀圖書,指導廣大家庭多讀書、讀好書、善讀書。完善兒童社區閱讀場所並充分發揮其功能,90%以上的社區圖書館設立親子閱讀區。指導建立和諧的家庭親子關係,加強對家長的兒童心理健康知識教育,緩解育兒焦慮,化解親子矛盾。
6.構建覆蓋城鄉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縣(區)人民政府依託現有機構設立親職教育指導服務中心,統籌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工作。依託家長學校、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設立親職教育服務站點。建設親職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開設網上家長學校和親職教育指導課程。中國小、幼稚園健全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制度,將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畫和教師業務培訓。鼓勵支持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開展親職教育指導活動,利用多種媒體開展親職教育知識宣傳。社區(村)支持協助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親職教育指導服務。
7.完善家庭生育養育教育政策建設。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均衡供給。全面落實產假制度和生育津貼。推動實施父母育兒假,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實施有利於照顧嬰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加強對困難家庭、單親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救助和服務。
8.加強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充分發揮親職教育研究會等學術型社會組織作用,鼓勵有條件的科研機構開設親職教育專業和課程,探索建立家庭領域研究基地,培養壯大家庭領域研究隊伍,提升研究水平。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家庭建設、親職教育、家風培樹等開展研究,及時推進研究成果轉化,為家庭領域相關工作提供理論支撐。
(六)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兒童優先理念納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各方面,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環境氛圍進一步形成。
2.提供更多有益於兒童全面發展的高質量精神文化產品。
3.保護兒童免受各類傳媒不良信息影響。提升兒童媒介素養。
4.兒童參與和表達的權利得到保障。
5.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兒童友好社區。
6.公益性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校外活動場所增加,利用率和服務質量明顯增強。
7.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逐步提高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率。
8.提高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養成綠色低碳生活習慣。
9.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充分考慮兒童的身心特點,優先滿足兒童的特殊需求。
10.加強兒童事業對外的交流和合作。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加大兒童優先原則的宣傳力度,提高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增強保障兒童權利的自覺性。在城鄉建設規劃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鼓勵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參與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服務。
2.提升面向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製作和傳播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適合兒童的圖書、影視、歌曲、廣播電視節目等精神文化產品,培育兒童文化品牌。探索在網路空間開展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增強知識性、趣味性和時代性。鼓勵社會組織、文化藝術機構為兒童文化藝術活動提供專業指導和場地支持。公共圖書館單設兒童閱覽區,盲人閱覽區為盲童閱讀提供便利,鼓勵圖社區圖書館設立兒童圖書專區。
3.加強新聞出版文化市場監管和執法。加強對兒童出版物的審讀、鑑定和處置,深化“掃黃打非”工作,清除淫穢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清理校園周邊非法銷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內容的兒童文化用品、玩具。嚴格網路出版、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及時整治網路遊戲、視頻、直播、即時通訊工具、學習類移動套用軟體傳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加強網際網路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執法,查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曲目和遊戲遊藝設備等違規行為。落實網際網路企業主體責任,在產品開發、內容審核、用戶管理、保護措施、舉報處置等環節完善治理手段。
4.規範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宣傳。加強與兒童有關的產品(服務)廣告的監管。禁止在針對兒童的大眾傳播媒介上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的網路遊戲等廣告。規範母乳代用品廣告宣傳。加大相關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力度。
5.加強兒童媒介素養教育。宣傳和教育兒童理解各種媒介的運作方式,保障兒童利用和參與媒介的權利。將媒介素養教育納入中國小、幼稚園教育和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內容。提升兒童及其監護人媒介素養,加強對不同年齡段兒童使用網路的分類教育指導,養成良好用網習慣。發揮青少年網路素養教育基地作用,引導兒童抵制網路不文明行為,增強信息識別和網上自我保護能力,防止沉迷網路。為殘疾兒童、困境兒童安全合理參與網路提供條件。
6.尊重兒童的參與和表達的權利。兒童有權對涉及本人權益的事項發表意見,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制定涉及兒童的法規政策、處理兒童事務時,應當根據兒童的年齡和智力發展狀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充分實現其權利和利益。將兒童參與納入學校、校外教育機構、社區工作計畫。支持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等組織開展社會實踐及體驗活動。加強學校班委會和學生會建設,暢通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渠道。廣泛開展兒童參與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活動,培養兒童參與意識和能力。
7.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兒童友好社區建設工作。創建安全、包容、充分回響兒童需求的城市和社區。在城市建設中融入兒童友好理念,制定兒童友好的公共政策、配置兒童友好的服務資源,建設兒童友好的城市空間,努力使城市規劃適應兒童成長、發展需要;推進兒童友好社區建設,尊重兒童權利,加強兒童關愛,增進兒童福祉,最佳化兒童社區成長環境。
8.加大兒童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力度。加強校外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完善兒童公共服務設施。加強愛國主義、黨史國史、科普、法治、中小學生研學實踐等教育基地建設。加大對農村地區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和運行的扶持力度,推進兒童活動場所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各類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根據條件開闢兒童活動專區。發揮校外活動場所的育人優勢,打造兒童主題活動品牌,提升育人成效。
9.最佳化兒童健康成長的自然環境和人居環境。控制和治理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以及工業、生活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加強鉛等重金屬污染防治和監測。推進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加強農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水質達標率和供水保證率。統籌農村廁所和污水、黑臭水體治理。
10.創新開展面向兒童的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融入課堂教學、校園活動、少先隊活動、社會實踐等環節。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和中國小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在“六五環境日”“全國低碳日”等節點,開展兒童環保主題活動,培養兒童生態文明意識,樹立珍惜資源、保護自然、珍愛生命的觀念,自覺養成健康文明、綠色低碳、垃圾分類的良好生活習慣。
11.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中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在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統籌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應急處置期間,優先保證兒童食品、藥品、用品供給。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校外教育機構和社區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教職工、兒童及其監護人識別災害風險和應對災害的能力。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優先救護兒童。在災後恢復與重建階段,針對兒童特點採取優先救助和康復措施,將災害對兒童的傷害降到最低程度。
12.積極參與促進兒童發展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積極組織與滬蘇浙等地區的婦女兒童工作機構、專家學者的交流互動,在兒童教育、健康、安全、文化等領域加強合作,共商兒童發展,共促區域繁榮。加強對外宣傳、合作,努力提升銅陵兒童工作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保障兒童權益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
2.兒童權益保護領域執法工作進一步加強。
3.兒童權益司法保護制度進一步完善。
4.兒童的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提升。
5.兒童的民事權益保障得到進一步落實。
6.兒童監護制度進一步落實,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對兒童的經濟剝削,嚴格監管安排兒童參與商業活動的行為。
8.依法嚴懲性侵害、家庭暴力、拐賣、遺棄等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9.依法嚴懲利用網路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0.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實行分級干預。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未成年人人口數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完善落實兒童權益的地方性法規政策。推動加快學前教育、兒童福利、網路保護等領域地方立法修法進程,增強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強化兒童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落實法律監督、司法建議和法治督察制度。加強兒童保護的法學理論與實踐研究。
2.嚴格保障兒童權益執法。全面落實保障兒童權益主體責任。加大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安全隱患、食品藥品隱患等問題。推動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和救助領域的跨部門、多主體協調會商機制和綜合執法制度,形成風險聯查、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工作合力。
3.健全兒童司法工作體系。堅持少年審判專業化發展方向,深化兒童 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改革。探索設立少年警務機構,推進少年警務工作專業化。探索指定專人負責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務,加強未成年人案件辦理人員專業培訓。完善兒童司法保護工作評價考核標準。加強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加強司法機關與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合作,共同做好兒童心理干預、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
4.加強兒童的特殊司法保護。依法保護涉案兒童的隱私權、名譽權,保障知情權、參與權等訴訟權利。落實兒童犯罪案件特別程式關於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社會調查、心理評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審理、犯罪記錄封存等規定。增強兒童社區矯正實施效果。落實涉案兒童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
5.依法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推進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實體、熱線平台建設,擴大法律援助服務範圍,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保障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的兒童獲得有針對性的經濟救助、身心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等多元綜合救助。
6.加強兒童保護的法治宣傳教育。宣傳倡導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理念,引導媒體客觀、審慎、適度採訪和報導涉未成年人案件,提升公眾法治意識和兒童保護意識。完善政府、司法機關、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兒童法治教育工作機制,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法治資源教室和網路平台建設,運用法治副校長、以案釋法、模擬法庭等多樣化方式,深入開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實踐活動,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養、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7.全面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依法保障兒童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開展涉及兒童權益糾紛調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兒童權益保護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後兒童獲得探望、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依法保障兒童和胎兒的遺產繼承和受遺贈權。依法保護兒童名譽、隱私和個人信息等人格權。對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菸酒銷售、文化宣傳、網路傳播等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8.落實兒童監護制度。落實家庭主體責任,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對兒童的撫養、教育和保護職責,支持和幫助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加強監護的監督和指導,推動建立監護評估機制。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監護和委託照護的監督責任,指導村(社區)兒童主任切實做好兒童監護風險或受到監護侵害情況的發現、核實、報告工作。落實政府兜底監護制度,對符合法定情況的兒童由民政部門進行臨時監護和長期監護,為因突發事件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提供臨時照料。
9.加強兒童勞動保護。明確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兒童,嚴厲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企業、網路平台等吸納兒童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賽事、節目錄製、網路直播等的監督管理,依法嚴懲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堅持開展非法使用童工專項檢查,杜絕使用童工,嚴厲打擊非法使用童工。嚴格執行兒童保護規定,不得安排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禁止的過重、有毒、有害等勞動或危險作業,用人單位應定期對未成年人進行健康檢查,保障他們的身體健康。
10.預防和依法嚴懲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反家庭暴力宣傳,禁止兒童毆打、體罰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以及嚴重忽視等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的行為。禁止溺嬰、虐待、遺棄兒童,不得歧視女性兒童或有殘疾的兒童。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及時受理、調查、立案和轉處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充分運用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措施,加強對施暴人教育和懲戒,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嚴懲重大惡性案件。保護兒童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提供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11.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和完善預防、打擊、救助、康復一體化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繼續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畫。有效防範和嚴厲打擊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利用網路平台實施拐賣人口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出賣親生子女犯罪的預防和打擊力度,完善孕產婦就醫生產身份核實機制,完善親子鑑定證明和出生醫學證明開具制度。妥善安置查找不到親生父母和自生自賣類案件的被解救兒童。實施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程,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兒童吸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兒童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12.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害兒童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兒童預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家庭、學校、社區等識別防範性侵害和發現報告的意識和能力,落實強制報告制度。落實從業禁止制度。建立教職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嚴格落實外籍教師無犯罪證明備案制度。加強立案和立案監督,依法嚴懲對兒童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依法嚴懲組織強迫引誘兒童賣淫犯罪。推進兒童被害人“一站式”辦案區建設,對兒童被害人一次性完成詢問、人身檢查、生物樣本提取、辨認等偵查取證。對遭受性侵害或暴力傷害的兒童被害人及其家庭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經濟救助、法律援助、轉學安置等保護措施。
13.推進兒童網路安全治理。加強涉網兒童權益保護工作,落實對兒童網路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根據不同年齡段兒童保護的需要,確定可能影響兒童身心健康網路信息的種類、範圍和判斷標準。定期開展預防兒童沉迷網路的宣傳教育,監督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履行預防兒童沉迷網路的義務,對兒童沉迷網路進行預防和干預。加強對兒童沉迷網路進行干預的制度建設,明確準入條件,干預方法與標準;依法嚴處以侵害兒童身心健康的方式對兒童沉迷網路進行干預的組織或個人。
14.有效預防兒童違法犯罪。加強對兒童的法治和預 防犯罪教育。落實兒童違法犯罪分級干預制度,及時發現、制止、管教兒童不良行為,依法採取教育矯治措施。及時制止、處理兒童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刑事責任年齡兒童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完善專門學校入學程式、學生和學籍管理、轉回普通學校等制度。對涉罪兒童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依法實現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強化預防兒童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15.最佳化單親家庭兒童成長環境。全面維護離異家庭、分居等家庭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督促父母切實履行監護責任、撫養義務,給予未成年人精神關愛,營造充滿溫暖親情的心理成長環境,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三、組織實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於綱要組織實施全過程。貫徹黨中央關於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推進綱要實施。
(二)落實綱要實施責任。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綱要實施工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綱要實施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民團體結合職責,承擔綱要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將綱要實施以及兒童發展主要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實現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落實,在出台地方性法規、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時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切實保障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兒童全面發展。
(三)制定縣(區)兒童發展綱要。縣(區)人民政府依據本綱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兒童發展綱要,綱要頒布後1個月內報送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
(四)完善工作制度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綱要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綱要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並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綱要實施情況展開督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綱要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下級婦兒工委每年向上級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綱要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製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和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專題會議等,總結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問題,部署工作任務。健全綱要實施示範制度,建設兩綱示範點,實施示範項目,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示範帶動作用。健全調查研究制度,依託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建設兒童工作智庫,深入開展理論及實踐研究,為突破綱要實施重難點問題、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參考。健全表彰制度,對實施綱要先進集體、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五)保障兒童發展經費投入。各級人民政府將實施綱要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各級財政加大對兒童發展重點領域投入力度,實現兒童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發展兒童事業。
(六)創新實施綱要的途徑和方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構建促進兒童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兒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兒童發展的民生實事項目。通過探索規律、分類指導、示範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社會力量推動綱要實施的作用。加強與國內外交流合作,互鑒經驗做法。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工作成效。
(七)加強實施綱要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兒童優先原則有關內容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納入各級幹部學習內容。將實施綱要所需知識納入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培訓計畫,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綱要的責任意識和能力。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建設,強化行政職能,為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為綱要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八)加大綱要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黨中央對兒童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宣傳在黨的領導下兒童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兒童優先原則和保障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綱要內容和綱要實施的經驗、成效,努力營造有利於兒童發展的社會氛圍。鼓勵兒童參與綱要實施,提高兒童在參與綱要實施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加強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對綱要實施實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落實並逐步完善兒童統計監測方案。各級統計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年度監測,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各級婦兒工委組織開展中期和終期評估,各級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通過評估,了解掌握綱要實施進程和兒童發展狀況,系統分析評價綱要目標達標情況,評判綱要策略措施的實施效果,總結有益經驗,找出突出問題,預測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二)加強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監測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監測評估方案的審批、監測評估報告的審核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統計部門牽頭、相關部門負責綱要統計監測的人員組成,負責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和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終期監測報告,編輯出版年度兒童統計資料等。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綱要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
評估組由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負責綱要實施的人員組成,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綱要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支持評估組相關部門就兒童保護與發展中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調查、評估,結果可供中期和終期評估參考。
(三)加強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工作。規範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擴充調整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推動納入政府和部門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部門分年齡、分性別統計工作,推進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市、縣(區)建立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資料庫,逐步實現數據互聯互通。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兒童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四)提升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範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網際網路和大數據等技術,豐富兒童發展和分年齡、分性別統計信息。科學設計監測評估方案和方法,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模式。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有效利用監測評估成果。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加強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對預計達標困難、波動較大的監測指標及時進行預警,對評估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提出對策建議,對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推廣。運用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綱要實施工作。建立監測評估結果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實現綱要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

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根據國家、省新兩綱,要求市級人民政府依據國家、省綱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同時結合銅陵實際。2011年以來,我市強化統籌協調、落實成員單位責任、凝聚力量、務實創新,全市婦女兒童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和顯著成績。我市健康、教育領域的部分指標超省平均水平。但與新時代新要求新期盼相比,婦女兒童事業發展還面臨一些問題和挑戰:城鄉、區域和群體差距依然存在,婦幼保健、兒科等醫療資源相對匱乏;生育政策調整帶來新挑戰,女職工就業創業壓力增大,新生兒出生缺陷的風險增大,嬰幼兒托育服務供給緊缺;社會整體性別平等意識還不夠強,專為婦女兒童提供的公共文化產品相對不足,侵害婦女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仍有發生,婦女兒童發展環境需進一步最佳化。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未來十年,是我市在新起點上聚力創新驅動、創業強基、創優提質、創富惠民,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建設“智造新銅都、生態幸福城”的關鍵時期,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必須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在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中,科學規劃婦女兒童全面發展的新目標、新任務,健全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兒童優先的制度機制,不斷開拓婦女兒童發展新局面,推動我市婦女兒童事業再上新台階。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本次新“兩綱”編制工作是由安徽大學社會與政治學院課題組專家承擔。2020年6月份公開徵求意見,2021年7月份正式啟動,課題組在前期認真調研的基礎上,參照國家、省新“兩綱”,以及借鑑周邊省市、長三角發達地區編制情況,根據《銅陵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的要求,結合銅陵市婦女發展實際,擬定了我市新“兩綱”(徵求意見稿)。市婦聯在深入調研基礎上,先後徵詢市政府婦兒工委40個成員單位、縣區婦兒工委及專家學者的意見,多次修改,於2022年7月形成新兩綱(送審稿),報經銅陵市政府婦兒工委全體(擴大)會議集體討論,並通過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制定程式符合規定要求。8月23日,市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聽取並原則同意討論通過新兩綱(送審稿)的匯報。8月31日,市政府頒布《銅陵市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銅陵市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
  四、總體目標
  堅持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堅持兒童優先發展戰略,以推動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主旨,促進銅陵市婦女兒童發展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婦女兒童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
  五、主要內容
  銅陵市新兩綱框架、領域與省新兩綱保持一致,均由5個部分組成,即“序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組織實施”和“監測評估”。
  (二)兒綱主要內容 新兒綱設定7個領域,提出75項主要目標和91項策略措施。兒童與健康領域提出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重點加強貧血、肥胖、心理行為異常、視力不良、齲齒等兒童疾病防治,增強兒童身體素質。兒童與安全領域從兒童傷害預防、兒童食品用品安全、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健全兒童傷害防控體系和監測機制等方面,提出目標要求和具體舉措。兒童與教育領域強調保障兒童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對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設定了相應發展目標,對兒童早期教育、素質教育、特殊教育、科學素養提出要求。兒童與福利領域突出普惠型兒童福利體系建設,擴大兒童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重點保障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流動留守兒童和流浪兒童的生存發展權。兒童與家庭領域從發揮親職教育作用、落實監護責任等方面強化家庭履行主體責任的要求,從完善支持家庭生育養育教育的政策體系、建成覆蓋城鄉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加強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等方面強化對家庭的支持。兒童與環境領域提出將兒童優先理念納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各方面,形成尊重、愛護兒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將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作為主要目標之一,以確保兒童優先原則更全面系統融入城市發展總體規劃與建設。兒童與法律保護領域從立法、執法、司法、普法等方面全方位保障兒童合法權益,積極回應社會關注,針對落實監護制度、禁止使用童工、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害兒童、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拐賣兒童、利用網路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等違法犯罪行為,提出目標並制定相應策略措施。
六、主要創新舉措
  一是科學定位我市婦女兒童發展目標。即到2030年,婦女兒童各領域主要指標達到或超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以人民為中心,切實提高婦女兒童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新兩綱聚焦短板弱項,面向發展需求,在充分體現婦女兒童全面發展總體要求的同時,關注城鄉和群體差異,注重向農村、經濟薄弱地區和殘疾、老齡、留守、流動等特殊群體傾斜。同時,在完善體制機制、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等方面,努力縮小城鄉婦女兒童在文化教育、醫療服務、社會保障和福利等方面的差距,切實提高婦女兒童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三是注重引導發揮婦女兒童主體作用。新婦綱把“堅持共建共治共享”作為基本原則之一,強調充分發揮婦女在建設“四創兩高”現代化幸福銅陵中的生力軍作用,促進婦女踴躍參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新兒綱把“堅持鼓勵兒童參與”作為基本原則之一,強調尊重兒童主體地位,鼓勵和支持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創造有利於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四是增加“婦女與家庭建設”和“兒童與家庭”新領域。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積極回應廣大民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兩綱分別增加了“婦女與家庭建設”和“兒童與家庭”領域。通過設定目標任務並採取積極措施,更好發揮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促進兒童健康成長和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七、保障措施
  (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貫徹黨中央關於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推進綱要實施。
  (二)落實綱要實施責任。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綱要實施工作機制。
  (三)制定縣(區)發展綱要。縣(區)人民政府依據本綱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級發展綱要,綱要頒布後1個月內報送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公室。
  (四)完善工作制度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督導檢查等制度,將綱要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綱要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並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
  (五)保障發展經費投入。各級人民政府將實施綱要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各級財政加大對婦女發展重點領域投入力度,實現婦女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發展婦女事業。
  (六)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對綱要實施實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加強分性別統計監測工作,提升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利用監測評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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