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西夏區審計局

銀川市西夏區審計局

根據《中共銀川市委辦公廳、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夏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銀黨辦發﹝2014﹞97號),設立銀川市西夏區審計局,為銀川市西夏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銀川市西夏區審計局
  • 所屬部門:銀川市西夏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銀川市西夏區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現任領導,附則,

職能轉變

(一)承接和取消的職責
1、承接、落實自治區和銀川市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部門管理事項,取消國務院、自治區、銀川市和西夏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承接、落實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政府移交的部門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增加計算機信息系統、信息大數據等專項資金聯網審計工作職責。
(三)強化的職責
1.加強對中央、自治區、銀川市、西夏區巨觀調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著力監督檢查我區、各部門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以及防風險等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
2.加強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加強對“三公”經費、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的審計。
3.加強對社會經濟安全運行中存在問題的審計。強化對財政、民生、國有資產、資源、環境保護、政府性債務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審計,維護社會經濟穩定運行。
4.加強對社會審計的監督。強化對社會內審機構的業務指導,促進內審機構發揮規範內部管理、夯實內部建設的重要作用。
5.加強對法規審理機構的審計監督。強化法規審理機構提高審計項目的質量、組織實施審計機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主管西夏區審計工作,負責對西夏區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屬於審計監督範圍內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二)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審計工作規範和工作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我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
(三)向西夏區人民政府提交西夏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西夏區人民政府委託向西夏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西夏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審計工作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報告。
(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1.西夏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人民團體、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
2.西夏區人民政府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3.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西夏區級地方金融機構和西夏區屬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
4.西夏區委、政府各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5.國際組織和國外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五)按規定對西夏區管理的黨政領導幹部和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及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中央、自治區、銀川市和西夏區巨觀調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西夏區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監督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工作。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應由西夏區審計局審計、審計廳或銀川市審計局授權及西夏區政府及其他部門交辦的臨時審計事項。

人員編制

銀川市西夏區審計局核定行政編制8名。
核定領導職數4名(1正2副),局長1名,副局長2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副局長1名。

現任領導

局長:馮寧娟

附則

1、本規定由西夏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西夏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2、西夏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其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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