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鄉縣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

金鄉縣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正縣級建制,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設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鄉縣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
  • 文號:【2009】18號文
  • 目的:舊城改造進程
  • 設立時間 :2009年10月13日
金鄉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基本情況簡介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舊城改造進程,根據城市建設工作需要,結合我縣實際,經縣編委研究,金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於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下發金編【2009】18號文,成立了金鄉縣拆遷管理辦公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縣住建局,編制30人,設主任一人,副主任3人。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國務院第590號令頒布實施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後。為加強房屋徵收補償管理工作,經縣編委研究,同意將金鄉縣拆遷管理辦公室更名為金鄉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其他不變。目前,縣徵收補償辦公室人員配置情況為:主任一名,副主任3名,工作人員22人,辦公地點在縣城建指揮部。
縣房屋徵收補償辦公室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房屋徵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城市房屋徵收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依據城市規劃和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具體籌劃、實施我縣房屋徵收補償工作,強力推進全縣房屋徵收補償工作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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