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統計體系

金融統計體系,從中國金融體制的實際出發,中國金融部門建立了集中統一的統計體系,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設有調查統計司,負責組織、領導和管理金融系統的統計工作,包括制定金融系統統計制度和規定,匯總、編制金融系統統計報表,管理金融系統全國性統計報表,對外公布綜合性金融統計資料等;省級分行沒有調查統計處(計畫處)專業統計機構,負責領導、協調所轄金融機構的統計工作;地、市級分行設有調查統計科(計畫科);縣支行設有計畫股,配備專職統計人員。專業銀行總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設有統計處,負責領導、管理本系統統計工作,省級分行統計工作,基本歸口計畫處或調查信息處,設專職統計人員;縣及縣以下機構大都在計畫股設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各種非銀行金融機構基本未單設專業統計機構,只在綜合業務部門設專職統計人員經營統計業務。金融統計是國家管理金融活動的重要工具,是金融信息系統的核心和基礎,也是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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